自然之債論綱
《自然之債論綱》,出版社: 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ISBN:9787562088301。
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主管、中國政法大學主辦的專業法學圖書出版機構[1],多年來,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始終把精品法學教材建設放在首位,其教材讀物以及學術著作的規模龐大、品種齊全、質量上乘,被廣大讀者譽為「中國重要的法學教材出版基地[2]」。
目錄
內容簡介
《自然之債論綱:源流、規範體系與效力》主要圍繞着「自然之債」具有學術價值和實踐價值的問題進行論述,共有以下內容:自然之債的概念及源流,包括自然之債的羅馬法源頭考察和自然之債的當代概念;自然之債的性質與效力;債法體系中的債因與自然之債,包括各國法上的債因、原因、約因及其應用,對原因作用的總體評價及其與我國債法的關係,原因或債因與自然之債的關係;自然之債與債法體系,包括自然之債在現代債法中的意義及其價值,契約自由與自然之債,自然之債與無因管理、不當得利的關係,自然之債的實證考察,對未來我國民法典中自然之債的設計思路。
作者介紹
李永軍,男,1964年10月生,山東人,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曾為全國人大常委會破產法起草小組成員。1995年獲國家博士後優秀研究獎;1998年獲霍英東科研資助;1997-1998年被評為中國政法大學優秀教師;2000年被評為曾憲梓教學獎一等獎;2001年被列入市「百人工程」培養人選;2002年被評為「受學生歡迎的教師」、「傑出青年教師」,並獲得「傑出青年教師」獎勵。代表性作品有:《合同法》、《合同法原理》、《破產法律制度》、《破產重整制度研究》、《票據法理論與實務》等。發表學術論文數十篇,主要有:「我國民法上真的不存在物權行為嗎?」、「契約效力的根源及其正當化說明理論」、「我國合同法是否需要獨立的預期違約制度?」、「論破產法上的免責制度」、「中國新破產法起草中的主要問題」、「重申破產法的私法精神」、「私法中的人文主義及其衰落」、「論商法的傳統與理性基礎」、「論商事合夥的質與法律地位」、「論合同解釋對當事人自治否定的正當性與矯正性制度安排」、「論權利能力的本質」、「論債法中的『本土化概念』對統一的債法救濟體系之影響」、「論優先購買權的性質與效力」、「論監護人對被監護人侵權行為的『替代責任」』、「被監護人受到侵害時法律救濟的理論與實證考察」、「論債的科學性與統一性」、「自然之債源流考」等。
參考文獻
- ↑ 我國出版社的等級劃分和分類標準,知網出書,2021-03-01
- ↑ 本社介紹,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有限責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