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湖 (臺中市)
大里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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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湖,原名草凹,是臺灣臺中市大里區的一個傳統地域名稱,位於該區南部。其範圍約於今中興路一段(台3線)以西、大里溪以南、草湖溪以北。[1]
該處原為一草叢聚集的窪地,原稱草凹,後因為草凹和草湖音近,故稱為草湖。[2]
目錄
歷史
台灣清治末期至日治初期,草湖地區為一街庄,稱為「草湖莊」,隸屬於藍興堡。該莊西北及北與詹厝園莊、大突藔莊為鄰,東與蕃仔藔莊、塗城莊為鄰,東南邊、南邊及西南邊隔草湖溪與阿罩霧莊、柳樹湳莊、吳厝莊為界。
1901年(日治明治三十四年)11月,全台廢縣廳改設二十廳,該莊隸屬於臺中廳。1903年(明治三十六年)6月,該莊編入「大里杙區」,隸屬於臺中廳。1909年(明治四十二年)10月,合併二十廳為十二廳,大里杙區隸屬不變。1920年(大正九年),全台地方制度大改正,廢十二廳改設五州二廳,該莊改制並雅化為「大突寮」大字,隸屬於臺中州大屯郡大里莊。
戰後大里莊改制為大里鄉,隸屬於臺中縣,大字亦改制為村。1950年10月,中、彰、投分治,大里鄉仍隸屬臺中縣。1993年11月因人口數達15萬升格為大里市,村亦改制為里。2010年12月,臺中縣市合併為直轄臺中市,大里市改制為大里區。
聚落
本地區發展較早的聚落有頂崙、下崙、泉水仔、草湖、古重笨、崁仔腳等,在日治期初期的官方地圖上已有記載。此外,本地區尚有西湖、景莊頂厝子等聚落。
交通
省道台74線原稱「中彰快速道路」,現稱「快官霧峰線」,是彰化縣快官繞行臺中市區外圍至霧峰的快速道路,大致以北向南繞大彎轉西北—東南走向經過本地區中部偏西地帶。由該道路向北轉北北東可前往太平與台中市區交界地帶、太平西北部、北屯中部、潭子、北屯西北部、西屯、南屯、烏日等地,向東南經霧峰西北角繞大彎轉南再轉西南可前往柳樹湳並止於國道3號霧峰交流道。
省道台3線(中興路一段)俗稱「內山公路」,是臺北至屏東的幹道,大致以西北—東南走向轉北北西—南南東走向經過本地區東北部及東部邊界地帶。由該道路向西北經省道台74線高架橋下後轉北可前往大里市區、台中市區、北屯、潭子等地,向南南東可前往霧峰、草屯、南投、名間等地。
市道129號(仁化路)是石岡區土牛至大里區塗城的道路,其西南側端點位於本地區東北部省道台3線路口。由此向東北出境後轉東南東可前往番子寮,至竹子坑轉北可前往由該道路向北北西可前往車籠埔、頭汴坑西端、太平東北部、三汴、廍子、大坑、馬力埔、大湳、新社、土牛並止於省道台3線路口。
區道中104線(塗城路)是金城至大湖的道路,其西側端點位於本地區東北部省道台3線路口。由此向東北東轉東南東出境後,可前往塗城、番子寮地區的竹子坑聚落東南側、車籠埔地區的黃竹、苦苓腳、大湖口並止於聚落旁的溪邊。[5]
區道中105線(草湖路、大峰路)是大里至北霧峰的道路,大致以西北—東南走向轉北微西—南微東走向再繞大彎轉西北—東南走向經過本地區中部。由該道路向西北經省道台74線高架橋下後可前往大突寮西北部並止於區道中106線路口,向東南可前往霧峰市區西北部並止於省道台3線路口。[6]
區道中107線(長春路、草湖路、草堤路引道、草堤路、西湖路、東南路)是金城至草湖的道路,也是本地區內部一條ㄈ字形連絡道路。其北側端點位於本地區東北部省道台3線路口。由此向西南行至草湖路路口,轉北北西經市道129號終點、區道中105線路口(此小段路為逆向單行道,必須繞道而行),轉北微西再轉北西西與區道中105線共線一小段路,至草堤路引道路口轉西南西,其後沿大里溪南岸堤防道路而行,經省道台74線高架橋下後至西湖路路口轉南,沿西湖路轉東南再轉東北東,再經省道台74線高架橋下後續蜿蜒而行,再經區道中105線路口後,經草湖路路口後,接東南路續蜿蜒而行,至本地區東部邊界南側止於省道台3線另一路口。[7]
學校
產業
特產
廟宇
參考文獻
- ↑ 地名資訊服務網 > 地名查詢西湖里、東湖里的結果. [2017-02-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2-25).
- ↑ < 臺灣地區地名整合檢索系統的草湖條目.
- ↑ Google 地圖. [2020-09-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8-02-20).
- ↑ 地名資訊服務網 > 地名查詢瑞城里、東湖里的結果. [2017-02-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2-25).
- ↑ 《從繁華到黃竹坑/大湖口---三訪中104(下)》,台中鄉道選單@HSR on Highway. [2017-08-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8-06).
- ↑ 《台中最速---中105再訪》,台中鄉道選單@HSR on Highway. [2017-08-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8-05).
- ↑ 《東湖.西湖與草湖---三訪中107》,台中鄉道選單@HSR on Highway. [2017-08-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