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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花高速公路計畫

蘇花高速公路計畫

圖片來自udn

蘇花高速公路計畫,是台灣東部一個高速公路建設計畫,因諸多爭議而先後變更為「蘇花公路替代道路」(「蘇花替」,2008年)、「蘇花公路改善計畫」(「蘇花改」,2010年)以及「國道東部公路蘇澳花蓮段」(2011年),與後來2011年動工的台9線蘇花改為不同路線。

蘇花高速公路原計畫起自宜蘭縣蘇澳鎮的蘇澳交流道(北宜高速公路蘇澳交流道已預留延伸的空間),迄至花蓮縣吉安鄉,主線雙向以四線道鋪設,共設置7處交流道(東澳、南澳、和平、太魯閣、新城、花蓮、吉安)、服務區三處(蘇澳、南澳、崇德)、行車控制中心一處(南澳)、工務段二處(南澳、花蓮)、交通控制中心一處(花蓮區域交通控制中心)、工程處一處(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隧道十一座(總長約40公里),路線全長約85公里,橋梁總長約37公里,橋隧占全線90%,餘為路堤或路塹長約9公里,預估工期約需7~8年。雖目前因環境影響評估拍板而暫遭擱置,但仍有不少民眾積極爭取興建。

目录

緣起

蘇花走廊運輸系統容量不足,且花東地區往來北部地區之唯一的聯外公路-蘇花公路(省道台9線之一)因緊臨蘇花海岸(太平洋)闢建,路線蜿蜒,多急彎和陡坡,改善困難,每遇颱風、豪雨即時常坍方中斷,嚴重影響用路人之安全。為提供花東地區民眾往來臺北宜蘭間一條全天候、安全、可靠的聯外維生道路系統,中華民國政府計畫興建蘇花高速公路,以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該計畫最初於1990年2月由李煥內閣核定之「改善交通全盤計畫」中將此列為「環島高速公路網發展計畫」之一。1998年4月進行工程規劃,2000年完成;環境影響說明書於2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審查通過。2002年5月游錫堃內閣將此列入挑戰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畫,同意本建設計畫分期分段辦理;2003年納入新十大建設第三波高速公路的子計畫之一來推動,以加速建設臺灣東部與北部區域間全天候快捷的運輸道路。

歷史

  • 1990年2月,行政院核定「改善交通全盤計畫」並將本計畫列為「環島高速公路網發展計畫」之一。
  • 1992年,年底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開始進行國道蘇澳花蓮段和至臺東花蓮段的踏勘和調查。
  • 1994年,研究國道東部公路(蘇澳花蓮段和至臺東花蓮段)的可行性。
  • 1997年,陳報行政院可行性研究報告。
  • 1998年
    • 3月,行政院核定可行性研究報告,並指示先行辦理蘇澳花蓮段工程規劃。
    • 4月開始進行蘇澳花蓮段的的工程規劃及環境影響評估
  • 2000年
    • 1月,完成工程規劃。
    • 2月,蘇澳花蓮段的環境影響說明書經環境保護署審查通過准予開發。
  • 2002年
    • 5月,行政院將本計畫納入挑戰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畫。
    • 12月,行政院核定同意本建設計畫分期分段辦理。
  • 2003年
    • 11月,行政院將本計畫納入「新十大建設」之「第三波高速公路」的子計畫之一。
    • 12月2日,九號隧道南段、三棧段及新城交流道二個標段完成招標,分別由隆大營造及日本前田建設、利德營造以32億元、25億元得標,先以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支付[1]
    • 12月9日,時任中華民國總統陳水扁至花蓮頒贈二等勳章給證嚴法師,陳水扁在對話中提到興建蘇花高要花九百億,中央政府也是負擔沉重,但現場並沒有人答話,證嚴法師沒有對蘇花高興建作出任何評論。慈濟遭輿論評為緩建蘇花高的推手,慈濟發言人何日生提出反駁:「陳總統說九百億好多錢,我們這邊也沒有人回嘴,政府應該去評估這個事情」;惟證嚴法師及慈濟於事後亦表示反對開設蘇花高。
    • 12月11日,時任花蓮縣縣長謝深山受到慈濟環團觀光業者等在地團體的壓力,在時任行政院院長游錫堃視察花蓮航空站新航廈工程時向其表示:『雖然他個人百分之百支持興建,但他也聽到不同的聲音,因此希望在蘇花高開工前先徵詢民意,藉此了解大多數縣民的意見』,希望先完成以「民意調查」做為是否興建的參考再行決定,建請行政院暫緩興建國道蘇花高速公路。游錫堃表示基於預算成本壓力、962億總預算尚未過關及地方意見問題為由而當場宣布暫緩動工三個月,並表示如果地方重新思考後並做成決定,中央會尊重,但有一定的期限;游錫堃亦表示不論採公投或民調由地方政府自行決定,但三個月內必須有建或不建的結果,如果沒有的話,中央必須面對已決標廠商的解約問題,行政院會尊重花蓮縣政府花蓮縣議會的最終意見,一旦地方決定停建,中央也會考慮停建。時任國工局長鄭文隆也表示:「雖然雙方還未正式簽約,但合約關係已經發生,一旦工程無法在六個月內開工,政府必須中止合約,並賠償業者備標損失,金額不是很多,所以不論是暫緩三個月或確定要解約,影響應該都不大;不過原定明年初陸續發包的其他標段,現在起作業全部暫停。」。
    • 12月19月,月初時因時任交通部次長張家祝到花蓮聽取民意,要求興建案需先取得花蓮縣議會支持;花蓮縣議會於出席的二十九位議員中以二十七人支持、兩人棄權,投票通過興建蘇花高;時任花蓮縣議長楊文值表示,會將此一決議送交花蓮縣政府,再轉報中央;時任行政院發言人林佳龍則說,行政院等花蓮縣長謝深山根據縣議會及地方意見所做的詳細建議,「會尊重地方的意見」。
  • 2004年
    • 1月13日,花蓮縣政府委託三家民調中心辦理的蘇花高速公路興建案民意調查顯示,高達七成七民眾贊成興建。時任行政院發言人林佳龍表示,尊重地方民意,也希望地方政府繼續與地方反對人士整合溝通。林佳龍表示,行政院仍在等待花蓮縣政府的正式評估報告,如果花蓮縣政府建議興建,行政院將按照原規劃內容進行[2]
    • 1月16日,花蓮縣政府在緩建期限內,將提議儘速興建蘇花高的公文呈報行政院,但被游內閣所屬的行政院於同年3月初退回花蓮縣府的儘速動工公文。
    • 3月,時任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張景森、政務委員林盛豐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主任委員葉俊榮,皆偏向主張蘇花高不宜納入納入新十大建設;其中張景森於緩建期屆滿時向游錫堃建議繼續緩建,並主張成立國道五號衝擊因應小組作為評估。
    • 7月15日,行政院核定明年度新十大建設預算,總額為新台幣662億1180萬元,但連接蘇澳和花蓮的蘇花高速公路及國道四號預算卻未列入[3]
  • 2005年
    • 10月,行政院依時任經建會副主委的張景森之建議,成立國道五號衝擊因應小組及由時任政務委員林盛豐擔任召集人,而後該期間環境差異分析專案小組五次會議都沒有通過興建蘇花高。
    • 12月,蘇花高速公路環境影響評估通過後取得的三年動工興建期限即將於12月26日到期,但蘇花高仍無動工跡象。花蓮縣議會蘇花高專案小組開會決定,將於期限前動員一千二百人北上舉行大規模抗爭,要求行政院儘速宣佈動工;監督小組表示,蘇花高動工興建最後期限即將到期,如未能於期限前動工興建,將必須重新辦理環境影響評估,對於未來是否興建增添更大的變數。
  • 2006年
    • 11月,時任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支持興建蘇花高[4],一反前一任行政院長謝長廷未編列蘇花高之預算且提出以東部領航計畫代替蘇花高的政策。
  • 2007年
    • 時任立委田秋堇建議把興建蘇花高的預算拿去購置傾斜式列車,行車時間從台北到花蓮不用兩小時;且認為鐵路不塞車,也減少汽車二氧化碳排放量;讓台鐵兼營「到府宅配」,也可以讓花東的農產品快速運銷到大台北地區。[5]
  • 2008年
    • 1月3日,行政院東部聯合服務中心公布蘇花高速公路普查結果,花蓮縣民九十三%支持興建,僅有七%反對,將呈報行政院做為興建蘇花高的參考和依據[6],而時任執行長吳國棟及時任副執行長黃憲東支持興建蘇花高興建,但另位時任副執行長賴坤成則認為應推動東台灣永續發展綱要計畫取代[7]
    • 3月3日,環保署環評專案小組經過6小時討論,傾向有條件通過蘇花高環差分析與現況差異分析報告,但決議要求交通部國工局整合自2003年至今召開過的10次專案小組會議各項提問重修報告書,交通部11日將相關報告送達,環保署18日預備召開確認會議後,再送環評大會審查。此外,環保團體質疑民進黨政府是為了選舉趕在五二○前興建,而時任環保署長陳重信否認並且表示說:蘇花高動工沒有特定時程,若環評程序過關,要不要興建“讓新政府決定較好”[8]
    • 3月7日,立法委員傅崐萁立法院質疑蘇花高遲遲無法審查通過,但同位於花蓮縣之「和平火力發電廠擴建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卻可有條件通過,明顯圖利財團之嫌,14日環評委員決議,送中華民國法務部調查靜待法律調查結果,在清白未獲平反前,無限期擱置蘇花高環評案,18日確認會議也暫停[9]
    • 4月2日,環保署舉辦之蘇花高環評確認會議中,時任經建會副主委及環評委員的張景森表示蘇花高是陳水扁總統競選政見,行政院是基於對總統的尊重才全力推動,但其實還有很多疑慮,他以環評委員身分發表個人看法及意見認為看守內閣不宜通過環評,應退回交通部,至於未來是否興建,「應由新政府來決定」;張景森的發言稿亦寫著,指依交通部交通流量預估,興建蘇花高會造成花蓮地區空氣汙染、交通壅塞、喪失東部成為國際觀光度假區的潛力。且興建成本暴增大幅降低經濟價值,考量東部永續發展,「蘇花高並非最優交通方案」;另經建會於4月1日開會談及東部發展分年計畫,做出東部交通應以「鐵路為主、公路為輔」的決議,惟蘇花高的開發單位國工局並未受邀,國工局才於隔天得知此決議而讓時任國工局長邱琳濱傻眼,邱琳濱亦表示交通部沒有收到行政院要求撤案的命令;該會議結束後,時任行政院東部聯合服務中心副執行長黃憲東罵張景森不負責任及汙辱了所有環評委員,時任立委林郁方批評張景森是因經建會指派才得以擔任環評委員而無個人發言這回事,時任綠黨秘書長潘翰聲亦表示此案為政治人物在玩弄。
    • 4月25日,環評拍板,本案退回原開發單位。時任環保署長陳重信表示將決定權丟給環評委員並不正確,交通部亦回應興建蘇花高的立場從未改變,且每次都依照環評委員的要求補充資料,但都沒有被環評委員參考[10]
    • 7月6日,時任行政院長劉兆玄宣布先行推動「蘇花公路(危險路段)替代道路」(「蘇花替」),時任交通部長毛治國表示會興建南澳至和平路段,為省道名義但為高速公路規格,時任行政院新聞局局長史亞平也表示,此方案不是蘇花高,但此替代道路將提升為高速公路的水準
  • 2009年
    • 12月24日,時任交通部路政司長祁文中說明蘇花公路改善方案(蘇花改),蘇花改主要是針對較危險的蘇澳到崇德約77公里路段改善,原路若能改善就盡量在原路改善,但部分路段受海岸線侵蝕影響,原路已無足夠空間,則改以靠山區闢建短隧道改善;如果連短隧道也不易改善,則建長隧道。此外祁文中亦表示,蘇花改已為未來道路升級預留空間,且有部分隧道段使用蘇花高規劃路線。未來若有需求,可提升為高、快速道路等級[11][12]
  • 2010年
    • 2月9日,時任總統馬英九宣布年底時(約11月)若通過環境評估後將動工興建「蘇花公路(危險路段)改善計畫」(「蘇花改」),表示會興建蘇澳至崇德路段。
    • 10月21日,發生2010年蘇花公路遊覽車事故,此後加速蘇花改通過環評開工進度。
    • 11月,前環保署長陳重信提出蘇花改應進入二階段環評並認為環保署違法[13],但環保署反駁回應:「本案環境影響評估作業從書件製作、民眾參與及環評委員會之審查,完全依照環評法相關規定,審慎且嚴謹進行。外界不能因加速審查就指責草率。環評專案小組經釐清各項問題,依據環評法規定,建議無須進行第二階段環評,可予以附條件通過。」[14]。時任立委田秋堇則在環評會中引用台大地質系教授陳宏宇的意見指出,雪隧是「較規則」的褶縐地形岩層,蘇花改卻是「不規則」的,大部份的數據都引用過去北迴鐵路開挖時的數據,就像現在要動大手術,結果用的是2、30年前的病歷;台灣生態工法發展基金會董事長賀陳旦則批評公路總局,因為準備時間匆忙,所以資料是混亂的 ;針對以上質疑,公路總局及時任交通部長毛治國則回應地質已充分掌握,附近亦已鑽探了30年,且蘇花改路線與鐵路、公路及之前的蘇花高位置相近,就地質變化的時間尺度而言,過去蒐集的這些資料已足以判斷蘇花改的地質。[15][16]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