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蠡縣圖書館成立於1979年,是綜合性公共圖書館,是面向全縣讀者傳播科學文化知識、共享文化信息資源的中心。1971年, 在文教局下屬設有圖書閱覽室。 縣文化館兼管圖書閱覽,僅藏書300多冊。2010年前館藏圖書約15000冊,2015年爭取資金購買圖書5000冊 截至目前, 紙質圖書20000冊,自建數字資源2tb。

目錄

基本介紹

蠡縣圖書館成立於1979年,是綜合性公共圖書館,是面向全縣讀者傳播科學文化知識、共享文化信息資源的中心。1971年,在文教局下屬設有圖書閱覽室。縣文化館兼管圖書閱覽,僅藏書300多冊。

展廳展館

現有事業編制8名(2011年縣編委確定)。其中:館長1名,成人借書室工作人員1名,報刊借閱室工作人員1名,少兒借閱室工作人員1名,電子閱覽室1名,現有職工大專以上學歷4名, 2016年9月崗位設置中全體幹部職工均能達到初級職稱[1]水平。 2009年成立全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蠡縣支中心,主任由館長兼任。

2011年與文體教育局分家時,將東南樓一層劃撥給圖書館(即現在的辦公樓),建築面積為500平方米。 現有成人借書室、文獻資料借閱室、少兒借閱室、電子閱覽室和多媒體綜合室5個服務窗口。

館藏實力

2010年前館藏圖書約15000冊,2015年爭取資金購買圖書5000冊 截至目前,紙質圖書20000冊,自建數字資源2tb.

實用信息

入館須知

為了保持圖書館良好的環境和秩序,為讀者營造優雅安靜的學習氛圍,特作如下入館規定:

一、讀者憑本人 借閱證入館。

二、進館借閱或閱覽前請將隨身物品存入存包櫃。

三、舉止文明禮貌,進入圖書館應着裝整齊,禮貌待人。勿着背心、拖鞋、有鐵釘的鞋入館;不妨礙他人查閱資料,維護文明優雅的圖書館環境。

四、保持圖書館內安靜,入館將手機或電腦等設備調至靜音。禁止在館內喧譁、朗讀或大聲接打手機,尤其禁止在閱覽區域接打手機。

五、不隨意擺放圖書,避免混淆書架秩序,影響其它讀者借閱。

六、注意防火安全,嚴禁在館內任何地方吸煙、用火。

七、保持館內清潔衛生,勿將食物及飲料帶入館內;勿隨地吐痰,亂扔廢棄物。

八、強化公德意識,勿用物品占用閱覽座位,不得隨意挪動閱覽桌椅。

九、愛護圖書館的書刊資料,文明閱覽,請勿塗抹、撕毀、私藏書刊;愛護館內設施設備,嚴禁隨意刻畫和破壞設備。

十、未經許可,禁止在館內張貼或散發廣告及其他宣傳品。

十一、自覺遵守圖書館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工作人員管理

開館時間

5月1號-10月31日

9點至18點(暑期為學生開放到21:30)

11月1日至4月30日

9點至16:30

節假日全天開放(星期二輪休)

辦證指南

讀者證申辦

1、申請辦理讀者證時,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身份證、戶口本、軍人證、駕駛證、護照等),填寫《讀者證申請表(卡)》,並交納相應數量的押金。

2、讀者證每人限辦一個,首次辦證免收工本費。

讀者證功能

1.成人讀者證:押金100元,可借圖書8冊、期刊2冊。

2.兒童讀者證:押金50元,可借書刊4冊。

書刊借期

成人讀者和兒童讀者的圖書、期刊[2]借期均為30天,圖書到期前可續借1次,從續借之日起延長30天。讀者可掃描二維碼,關注「秦皇島圖書館」公眾微信號或登錄本館網站(www.qhdtsg.net)上「讀者空間」進行網上續借,在線查詢館藏書目及個人借閱信息。每冊書刊可續借一次,已超期圖書不可辦理續借。

掛失與補辦

讀者證如丟失,應及時到辦證處憑有效身份證件(身份證、駕駛證、戶口本等)掛失,掛失後可申請補辦,補辦每證收取工本費5元。

退證

讀者還清所借書刊後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與辦證時所持證件一致)、證件複印件一份、讀者證辦理退證手續;兒童需要本人證件(身份證或戶口本)。退證時如書證丟失、損壞,需扣除5元工本費,退還押金餘額。

其他注意事項

1.持證人應對讀者證妥善保管並對所借文獻負責,讀者證遺失請及時到辦證處掛失,若因未掛失或其它情況而被冒用,應自負相關賠償之責。

2.持證讀者在圖書館內須遵守秦皇島圖書館的有關規定。

3. 本規則從2016年1月1日起執行。

視頻

蠡縣圖書館 相關視頻

全國公共圖書館評估定級實地評估
公共場所禮儀《圖書館》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