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体育局
工作职责
衢州市体育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市体育工作的有关政策文件和重大改革方案,经批准组织实施。
(二) 制订全市体育发展战略,编制体育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2],协调区域性体育发展。
(三) 指导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四)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工作,研究和平衡全市体育竞赛、竞技体育项目的设置和布局。
(五)开展毗邻地市间的体育合作和交流,做好国际间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双向体育交流工作。
(六)培育、发展体育产业,归口管理体育市场;协同有关部门规划、协调体育设施建设布局。
(七)组织和指导体育宣传、科学研究和教育工作,培训体育干部和专业人才,加强体育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
(八)负责全市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与工作管理。
(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员编制
市体育局行政编制6名(含纪检监察编制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科级领导职数3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1名。纪检、监察机构和机关党的工作机构设置和领导配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其他事项
(一)设立行政审批服务处,派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编制、职数局机关内部调剂。行政审批服务处负责局行政审批工作,局其他内设机构不再承担具体行政审批事项,配合做好行政审批工作。
(二)各内设职能处室和派出(驻)机构要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及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安排,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
(三)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宜另行规定。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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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浙江省衢州市基本概况,个人图书馆,2019-04-28
- ↑ 衢州市体育发展规划(2005—2015年),豆丁网,2015-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