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金佳
基本内容
人物履历
1982.09——1984.07,福建省集美财经学校财会专业学习;
1984.08——1990.12,福建省厦门市财政局工作(其间:1985.09—1988.06,在厦门大学自学考试财经专业学习);
1990.12——1992.05,福建省厦门市开元区财政局副局长;
1992.05——1994.01,福建省厦门市开元区财政局局长;
1994.01——1996.11,福建省厦门市开元区副区长(其间:1994.08—1996.12,在中央党校函授本科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6.11——1999.01,福建省厦门市开元区委常委、副区长(其间:1996.11—1997.11,参加厦门大学经济系世界经济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
1999.01——2003.09,福建省厦门市开元区委副书记、区长;
2003.09——2006.05,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委书记;
2006.05——2007.01,福建省厦门市副市长、思明区委书记;
2007.01——2010.04,福建省厦门市副市长;
2010.04——2010.10,福建省南平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
2010.10——2011.12,福建省南平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1.12——2012.01,福建省南平市委书记、市长;
2012.01——2015.02,福建省南平市委书记;
2015.02——2016.09,福建省厦门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6.09——2016.11,福建省厦门市委书记;
2016.11——2018.11,福建省委常委、厦门市委书记;
2018.11——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台湾工作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副主任。
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代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第九届福建省委委员,第十届福建省委委员、常委,福建省第十二届、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任免
2018年12月14日,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官网近期更新信息显示,原任福建省委常委、厦门市委书记的裴金佳已于2018年11月调任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副主任。[1]
参考文献
- ↑ 裴金佳:台商台企在大陆将更加大有可为中国新闻网,2021-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