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銀行
西藏銀行(威利:bod ljongs dngul khang;英語:Bank of Tibet)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家股份制商業銀行。2011年12月17日,西藏銀行獲得金融許可證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成為西藏第一家地方法人銀行。2012年5月22日,西藏銀行正式在拉薩營業,募集股本15億元人民幣。
目錄
組建歷程
據銀監會消息,在熱烈慶祝西藏和平解放60周年之際,日前中國銀監會正式批准籌建西藏銀行,圓了西藏人民的百年金融夢想。籌建的西藏銀行是西藏自治區首家地方法人銀行機構,也是自治區成立的第一家股份制商業銀行。籌建西藏銀行是銀監會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支持西藏發展的意見要求的具體體現,將有利於加大金融支持西藏發展的力度,進一步豐富和完善藏區金融市場,對西藏自治區經濟發展發揮積極促進作用。
在此之前,西藏自治區僅有工行、農行、中行、建行和郵政儲蓄銀行等5家商業銀行的分支機構,且大部分集中在地(市)以上,縣以下金融體系發育不完全,金融機構數量少,金融服務品種十分有限。中央召開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談會,明確提出「幫助西藏組建地方性商業銀行」的目標。為此,中國銀監會和西藏自治區黨委、政府組織力量對組建西藏銀行問題進行了反覆調研和充分論證。目前,籌建機構的股權設置、設立方式、總體定位、治理體制等相關工作已經完成,近日中國銀監會正式批覆同意籌建西藏銀行,西藏銀行將在完成籌建工作後按有關規定正式開業。
西藏銀行以新發起的方式設立,初定募集股本15億元人民幣,註冊地為西藏自治區首府拉薩市,由西藏自治區政府、國內知名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區內外優質企業等15家單位共同出資組建。為保證新機構規範運營、健康發展,中國銀監會和西藏自治區政府協調引進交通銀行作為戰略投資者,幫助其按照現代商業銀行的制度建立公司治理結構和經營模式,並在人力資源、IT技術、風險控制、產品開發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支持。
中國銀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按照「高標準、高起點、嚴要求」組建的西藏銀行將有利於完善西藏金融服務體系,充分發揮金融對經濟的調節、支持和引導作用;有利於優化信貸資源配置,加快培育具有西藏特色和比較優勢的戰略產業;有利於進一步促進縣域和農牧區經濟發展,改進對中小企業的金融服務。西藏銀行將繼續堅持商業化運作併兼顧社會效益,加大對藏區就業、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及環境保護等薄弱環節的金融支持,切實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西藏經濟金融健康發展。
2011年10月15日下午,西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協議簽約儀式在拉薩舉行[1],標誌着西藏銀行進入了開業前的衝刺階段。這也標誌着經過嚴格審查和考核之後,從60多家候選股東中最終確定的15家西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正式成為西藏銀行的股東。
正式開業
2012年5月22日,西藏自治區第一家地方法人銀行——西藏銀行正式開業[2],西藏銀行也是西藏成立的首家股份制商業銀行。
為保證新機構規範運營、健康發展,中國銀監會和西藏自治區政府協調引進交通銀行作為戰略投資者,幫助其按照現代商業銀行的制度建立公司治理結構和經營模式,並提供全方位支持。
西藏銀行成立後,將配合國家推進西藏跨越式發展的戰略部署,堅持服務於西藏特色經濟、建立以中小企業、廣大農牧民及城鄉居民為主導的目標客戶市場,立足西藏、服務西藏,為西藏人民和藏區特色經濟發展提供優質金融服務。
視頻
西藏銀行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15家西藏銀行發起人簽約,央視網,2011-10-17
- ↑ 西藏首家地方銀行正式開業 結束無地方銀行歷史,網易新聞,2012-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