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法的精神
《論法的精神》,論述法律的精神的法學巨著,法學和政治學古典著作之一。查理·路易·孟德斯鳩著。發表於1748年,後多次再版,有許多外文譯本。中譯本最早是1902年何禮之、程炳熙、張相文的文言譯本,書名《萬法精理》。1913年又有嚴復的文言譯本,書名《法意》。白話文譯本根據巴黎加爾涅克兄弟出版社1949年版譯出,1961年商務印書館出版,張雁深譯。
本專著收編於《世界百科名著大辭典》。
目錄
內容簡介
本書分上、下兩冊,包括6卷31章,共約65萬字,內容涉及法律、政治、宗教等領域,研究了法理學、憲法學、刑法學、民法學、國際法學等學科。具體內容有:1.法律的定義、法律和政體的關係、政體的種類和它們各自的原則。本書以自然法學為基礎,把法律分為自然法和人為法,自然法自有人類以來就產生了,反映了人類原始的、本能的理性,人為法是以自然法為基礎的調整人與人關係的準則。本書把政體分為共和、君主、專制3種,指出法律應與政體相適應,專制政體下沒有法律存在,應予以反對,君主政體由君主一人執政,但它必須遵照法律來執政,而共和政體是人民掌握國家權力,自然依照法律來執政。2.政治自由和分權學說。論述了法律與自由是統一的,只有實行法治的國家才有自由和民主。主張君主立憲,實行三權分立,即實行行政、立法和司法的分權,互相制衡,並具體指出由資產階級掌握立法權,行政權由貴族階級的代表君主掌握,司法權由獨立的專門機構行使。3.地理與政法關係的學說。試圖從客觀的物質因素探尋法律的精神,指出地理環境,包括氣候、土壤、風俗習慣、人口等,對法律制度的形成具有一定影響作用。4.具體的法律理論。在刑法方面,反對以思想言語定罪,反對酷刑,提出罪刑相適應原則,主張刑罰要實行人道主義。在民法方面,指出民法是關於公民之間關係的法律,它調整契約、繼承、婚姻等法律關係,提倡男女在婚姻中的地位及財產上的平等。在國際法方面,把戰爭分為正義的和非正義的,反對侵略,主張和平。5.資產階級經濟理論。主張私有財產是人類的自然權利,神聖不可侵犯,主張興辦工業和商業,提倡勞動致富,反對奴隸制。
本書提出的學說涉及資本主義社會的各種基本問題,是一本資產階級政治的百科全書。它探討法律的精神,提出了資產階級法制上重要的三權分立學說,反對封建的、宗教的暴政制度。他的學說對當時社會歷史的發展、資本主義制度的確立具有進步意義,他的許多思想被資本主義用來作為反封建、反暴政的武器。即使是當代資本主義的法律制度中也還存在有許多本書提出的學說和制度。此外,本書的思想還對中國民主主義革命產生過深刻的影響。
作者介紹
查理·路易·孟德斯鳩(Charles Louis Montesquieu 1689—1755),法國18世紀資產階級啟蒙思想家,古典自然法學派代表人物,「三權分立」學說的奠基人。主要著作還有《波斯人信札》、《羅馬盛衰原因論》等。本書是他最重要的、影響最大的一部法學代表作。
《世界百科名著大辭典》相關信息
1.本辭典為書籍文獻[1]的綜合性、科學性和知識性的工具書。選收自然科學、技術科學、綜合性科學、社會和人文科學、文學藝術的各個學科,以及宗教的名著和重要典籍。
2.本辭典以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的人為主要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