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的精神
《论法的精神》,论述法律的精神的法学巨著,法学和政治学古典著作之一。查理·路易·孟德斯鸠著。发表于1748年,后多次再版,有许多外文译本。中译本最早是1902年何礼之、程炳熙、张相文的文言译本,书名《万法精理》。1913年又有严复的文言译本,书名《法意》。白话文译本根据巴黎加尔涅克兄弟出版社1949年版译出,1961年商务印书馆出版,张雁深译。
本专著收编于《世界百科名著大辞典》。
目录
内容简介
本书分上、下两册,包括6卷31章,共约65万字,内容涉及法律、政治、宗教等领域,研究了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国际法学等学科。具体内容有:1.法律的定义、法律和政体的关系、政体的种类和它们各自的原则。本书以自然法学为基础,把法律分为自然法和人为法,自然法自有人类以来就产生了,反映了人类原始的、本能的理性,人为法是以自然法为基础的调整人与人关系的准则。本书把政体分为共和、君主、专制3种,指出法律应与政体相适应,专制政体下没有法律存在,应予以反对,君主政体由君主一人执政,但它必须遵照法律来执政,而共和政体是人民掌握国家权力,自然依照法律来执政。2.政治自由和分权学说。论述了法律与自由是统一的,只有实行法治的国家才有自由和民主。主张君主立宪,实行三权分立,即实行行政、立法和司法的分权,互相制衡,并具体指出由资产阶级掌握立法权,行政权由贵族阶级的代表君主掌握,司法权由独立的专门机构行使。3.地理与政法关系的学说。试图从客观的物质因素探寻法律的精神,指出地理环境,包括气候、土壤、风俗习惯、人口等,对法律制度的形成具有一定影响作用。4.具体的法律理论。在刑法方面,反对以思想言语定罪,反对酷刑,提出罪刑相适应原则,主张刑罚要实行人道主义。在民法方面,指出民法是关于公民之间关系的法律,它调整契约、继承、婚姻等法律关系,提倡男女在婚姻中的地位及财产上的平等。在国际法方面,把战争分为正义的和非正义的,反对侵略,主张和平。5.资产阶级经济理论。主张私有财产是人类的自然权利,神圣不可侵犯,主张兴办工业和商业,提倡劳动致富,反对奴隶制。
本书提出的学说涉及资本主义社会的各种基本问题,是一本资产阶级政治的百科全书。它探讨法律的精神,提出了资产阶级法制上重要的三权分立学说,反对封建的、宗教的暴政制度。他的学说对当时社会历史的发展、资本主义制度的确立具有进步意义,他的许多思想被资本主义用来作为反封建、反暴政的武器。即使是当代资本主义的法律制度中也还存在有许多本书提出的学说和制度。此外,本书的思想还对中国民主主义革命产生过深刻的影响。
作者介绍
查理·路易·孟德斯鸠(Charles Louis Montesquieu 1689—1755),法国18世纪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古典自然法学派代表人物,“三权分立”学说的奠基人。主要著作还有《波斯人信札》、《罗马盛衰原因论》等。本书是他最重要的、影响最大的一部法学代表作。
《世界百科名著大辞典》相关信息
1.本辞典为书籍文献[1]的综合性、科学性和知识性的工具书。选收自然科学、技术科学、综合性科学、社会和人文科学、文学艺术的各个学科,以及宗教的名著和重要典籍。
2.本辞典以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为主要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