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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卦傳

 

 

 

說卦傳,是易傳篇名,十翼之一,一篇。西漢時期該篇包含了《序卦》和《雜卦》二篇,是記述解說乾、坤、艮、兌、坎、離、震、巽八經卦所象徵的各類事物,以及闡述六十四卦卦序排列原理和各卦的屬性意義,以輔助占斷吉凶的,故名「說卦」。 後人拆分成三篇並各有題名,第一篇仍名《說卦》,後人分為十一章,即為今本。其主體說卦象的部分為戰國時期的作品,本為卜筮之書的一種,漢代時儒生對其做了改編,加入了部分儒家易傳的內容,被編入儒家經典文獻《易經》中的「十翼」,典籍中一般簡稱《說卦》。

目錄

概述

西漢時期的《說卦》一篇包含了今本的《序卦》和《雜卦》兩篇,王充的《論衡·正說》:「至孝宣皇帝之時,河內女子發老屋,得逸《易》、《禮》、《尚書》各一篇,奏之。宣帝下示博士,然後《易》、《禮》、《尚書》各益一篇。」黃暉《論衡校釋》引《經義叢抄》徐養原云:「充言『益一篇』,不知所益何篇。以他書考之,《易》則《說卦》,《書》即《大誓》,唯《禮》無聞。」《隋書·經籍志》:「秦焚書,《周易》獨以卜筮得存,唯失《說卦》三篇,後河內女子得之。」

《說卦》本一篇,而這裡說是「三篇」,有學者認為《說卦》本來是包括了《序卦》、《雜卦》,後來被分成獨立的三篇,如清·毛奇齡《仲氏易》卷三十云:「但其雲三篇,今只一篇,或雲合《序卦》、《雜卦》為三」, [2] 郭沫若《〈周易〉之製作時代》也認為「《論衡》所說的『一篇』《隋書》說為『三篇』,好象不相符,其實只是證明《說卦》、《序卦》、《雜卦》的三種在初本是合成一組,後來分成了三下罷了。」 [3] 《論衡校釋》劉盼遂按云:「唯《論衡》雲『一篇』,《隋志》作『三篇』,不同者,蓋《說卦》本合《序卦》、《雜卦》而為一篇,故韓康伯注本及唐石經仍以《說卦》、《序卦》、《雜卦》為一卷。」 [1] 2013年12月,中西書局出版了《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肆)》,公布了戰國時期的一本筮書《筮法》,既有記錄占問事項的《十七命》、解釋卦位的《卦位圖》、《人身圖》,也有記錄天干地支與卦、爻相配的圖表和爻代表的象,還有一篇與之相配的專記六十四卦卦序的《別卦》, [4] 其內容和性質與《說卦》、《序卦》、《雜卦》三篇相似,說明《說卦》、《序卦》、《雜卦》三篇本為一篇是理由充分的。

《說卦》是所有易傳中產生最為古老的篇章,是先秦時期和《周易》並行而用的具有工具書性質的筮法書篇。《周易》本是卜筮之書,其占斷吉凶的主要根據之一就是卦象,乾、坤、震、巽、坎、離、艮、兌八卦分別代表不同的事物,又要根據事物的不同特性及相關因素來判斷所得卦的吉凶,所以《繫辭下》里很明確地說「是故易者,象也;象也者,像也。」說易占就是一門「象」的學問;所謂「象」就是法像萬物的意思;唐代孔穎達《周易正義》也說「《說卦》者,陳說八卦之德業變化及法象所為也。」 [5] 因此古代掌管卜筮的巫史在編撰、創作了一些作為卦爻占卜參考底本的易書(《周易》即其中的一種)之外,又有專門記述、解說卦位、卦序、卦象的工具書並行使用,就是《說卦》之類的作品,並非是為了解釋《周易》作的「傳」。今《易經》「十翼」中的《說卦》以及本來與之同篇的《序卦》、《雜卦》在內,經過了漢代儒生的改編,加入了儒家易傳的內容並做了相應的文字改造,已經不是先秦《說卦》的原貌。正因為這三篇本來是先秦的筮法著作,不是專為了解經而作,故其內容很多與《周易》經文不合拍,高亨《周易大傳今注》里就說《說卦》所記卦象「未能滿足研究經傳之需要」,說《序卦》「或合乎經義,或不合經義」,說《雜卦》「有合於經者」、「有不合於經者」, [6] 因為它本來就不是為了解經而著的。

製作時代

據晉代杜預《春秋左傳集解後序》和《晉書·束晳傳》的記載,西晉武帝時期,戰國時期的魏襄王墓(一說是安釐王墓)被盜墓賊盜發,出土了一大批竹簡書寫的古書,史稱「汲冢書」,在裡面有《易經》二篇,和流傳的《周易》上下經同,沒有《彖》、《象》、《文言》、《繫辭》等易傳(上海博物館1994年入藏的戰國楚簡書中有《周易》,也無易傳),卻有一篇《卦下易經》,其內容「似《說卦》而異」,顯然這篇東西也主要是以講卦位、卦象、卦序為主的東西;清華簡《筮法》也是講卦位、卦象、卦序等內容的,也是一篇「似《說卦》而異」的作品,說明《說卦》本是一篇先秦易學文獻,其創作時間應該是在戰國中期或以前,郭沫若在《〈周易〉之製作時代》一文中雖然堅持易傳大部分不出於秦以前的說法,也同意《說卦》等三篇「是出現於西漢中葉,漢初時所未有」,卻不承認是漢人的偽托,說「我相信《說卦傳》以下三篇應該是秦以前的作品」。 《說卦》本來是先秦的筮法書,和儒學無關,所以在秦火中沒有遭到焚毀,一直流傳到漢代。

《說卦傳》本來與儒家學派創作的「易傳」不是一個體系,它與儒學無關,更與孔子無關。由於該篇很重要,解說《周易》的經文時幾乎不能離開它,所以漢初的時候儒生在編纂「十翼」的時候,還是把它編入,但是做了編輯改造,加了幾段儒家易傳的內容。根據馬王堆帛書易傳可知,其開頭的三章是割裂了《衷》(初整理時擬篇題稱《易之義》,後來發現其原篇題名《衷》)這篇儒家易傳的內容加入的,並非《說卦》里原有的文字,王博在《易傳通論》里說「以前就曾有學者指出過,《說卦》篇首的這幾段話與後面的文字並不一致。因為後面解說的是三畫卦的卦象,而前面講的卻是與六畫卦有關的一些道理。現在這段話見於帛書《易之義》篇,表明它原本與後面的部分並不是一個整體,只是後來有人作《說卦傳》的時候,才將它們合併到一起的。」 [8] 另外,第四章、第六章以及其它章節中的個別文字也當是漢代人加入的。加入這些的目的就是為了給《說卦》染上儒家學說的色彩,才有理由被編入儒家經典。李鏡池《周易探源》說「《說卦》或許是較早,但也不出於焦(焦延壽)、京(京房)之前」, [9] 因為今本《說卦》確是經過漢代人增改編訂而成,並不是先秦的原貌了。

河內女子得《說卦》辨析

東漢時期有個說法,就是《說卦》這篇晚出,是漢宣帝時期河內女子壞老屋時得到獻上的,十翼里才增加了《說卦》這篇。

河內女子得古書其中有一篇易傳的說法最早見於東漢王充的《論衡·正說》,裡面沒說是哪篇,到了《隋書·經籍志》里才明確地說是「《說卦》三篇」,因為漢代時《說卦》一篇本包括了《序卦》和《雜卦》,後人拆分成三篇。一些學者根據此認為《說卦》等三篇晚出,是漢代經師的偽造。 首先,河內女子所得的《易》篇是什麼,漢代沒有明確的記載,王充也沒說具體的篇名,是不是《說卦》還有疑問,更不能證明此前沒有《說卦》。 在漢代的時候,世上流傳的易傳遠不止十篇,可諸家選取的篇章都不夠十篇(如今本十翼實只有七篇),而是把其中的有些篇拆分成幾篇而湊夠十數,稱為「十翼」。各家選取的篇章是有所不同的,分篇也不同。孔穎達《周易正義》的第六論《夫子十翼》里說「但數十翼亦有多家」,就是有多家不同的分法,今本《易經》中的十翼分法是把《彖》、《象》等七篇分成十篇,這只是鄭玄一派的分法,其它的不甚可考,但也不是全無蹤跡,有的學派傳的十翼里的確沒有《說卦》等三篇也是事實,如《漢書·儒林傳》里記載費直治《易》,「亡章句,徒以《彖》、《象》、《繫辭》十篇、《文言》解說上下《經》。」郭沫若認為其中的「《繫辭》十篇」當是「七篇」之誤,因為漢代人寫「七」、「十」都是「十」形,區別在於「七」字橫長豎短,「十」字橫短豎長,經常混淆。 [7] 今本《繫辭》是被分成上下二篇,而費直本是分成七篇,加上《彖》、《象》、《文言》三篇符合「十翼」之數,實際上是只有四篇,裡面正沒有《說卦》等三篇。另一個有力的證據就是馬王堆帛書《易經》,裡面的易傳有六篇, [10] 比今本少一篇,卻比費直的四篇還要多出兩篇,也是十翼的一個傳本,裡面也沒有《說卦》。

相反的證據也有,一是《淮南子·繆稱訓》里引《易》曰:「剝之不可終盡也,故受之以復」,這是《序卦》里的一句。《淮南子》的作成時間大約是漢文帝後期至漢景帝時,是在漢宣帝之前,可見至少《序卦》這篇是一直就有的,如果西漢時它曾經是《說卦》的組成部分,那麼也就說明《說卦》這篇當時也是有的。 二是司馬遷《史記·孔子世家》里說:「孔子晚而喜《易》,序《彖》、《系》、《象》、《說卦》、《文言》」(《史記正義》認為「序」是指《序卦》),司馬遷寫《史記》是在宣帝之前,他所見到的十翼是五篇,裡面有《說卦》,認為是孔子所序,說明那時候的十翼里是有《說卦》,他沒說到《序卦》和《雜卦》,可能的確是包含在《說卦》之中,這也可以和《淮南子》曾引《序卦》之文的情況相印證。《漢書·藝文志》里說「孔氏為之《彖》、《象》、《繫辭》、《文言》、《序卦》之屬十篇」,裡面沒有了《說卦》,卻有了《序卦》,根據這個推測,《說卦》本來可能是又名《序卦》,後來分成三篇後,人們分別用來命名了開始的兩篇。這個時候的《說卦》已經經過了儒生的改編整理,成為了一篇儒家易傳,但是它的主體內容還是與儒家思想不合,所以對於主要靠《周易》發揮儒家學說的儒生來說可有可無。

因此說河內女子得的那篇《易》書為《說卦》然後十翼里才有這篇的說法是不太可靠的,只能說在宣帝以前的多家「十翼」中,有的有《說卦》等三篇,有的則沒有,篇目是不同的。河內女子壞老屋得古書的說法應該是實際有的事實,只是並非象後人揣測的那樣罷了。以那篇《易》書而言,即使是所得的的確是《說卦》,它也應當是一個先秦時期只講卦象、卦位之類內容的筮法書,並非是真正的今本《說卦》,只能說是一篇相類似的東西,所以被當成了《說卦》的一種版本。可能奏上後,當時的易經博士跟據它又編輯增益了《說卦》的內容。

今本《說卦》的第七、八、九、十這四章所講的卦象,都是每卦一象,非常整齊簡略,甚至體現出了儒家的一種陰陽、男女、剛柔地位的思想,應該是西漢時十翼本《說卦》里原有的內容,是在先秦《說卦》的基礎上整理成的;而第十一章每卦下所統領的象眾多而繁雜無序,裡面沒有任何儒家的東西,全是卦象,且與《周易》的經文所用象也不盡相合,朱熹《周易本義》里就說「此章廣八卦之象,其間多不可曉者,求之於經亦不盡合也」, [11] 這顯然是筮書本來的樣子,這些很可能就是根據這個古本增入的內容。

如果去掉第十一章,《說卦傳》的文字顯得非常整齊,但是第二章和第三章之間顯然少了一節文字,就是「乾為天,坤為地,艮為山,兌為澤,震為雷,巽為風,坎為水,離為火」這段,因為第二節說完了「故易六位而成章」之後,直接開始說「天地定位」等等,沒有說到「天」、「地」等是屬於哪一卦,顯得很突兀,如果加上那段,文意就非常貫通順暢,而且第十章里也說「乾天也,故稱乎父;坤地也,故稱乎母」,說明在這段之前確實有一段說八卦基本卦象的文字,和第七、第八、第九三章是配套的。因為後來編訂的時候加入了第十一章,裡面有「乾為天」、「坤為地」等內容,為了避免重複,所以把這段刪掉了,卻造成了文意的斷檔,這都足以說明《說卦》的第十一章不是西漢時期原編定本《說卦》里原有的文字,而是後來增入的。

故王充所說的「益」可以理解為「增益篇章內容」的意思,未必是增加了一篇書。當然,也可以理解為宣帝以前「十翼」的篇目尚不固定,《說卦》這篇可有可無,因其主體內容和儒家的易學關係不密切,到了宣帝以後才被編輯、改造並確定下來為十翼的篇章。初始時還是一篇,東漢時才被拆成了三篇,成為通行的本子。[1]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