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教育廳
貴州省教育廳承擔貴州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和貴州省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負責實施國家學位制度,承辦貴州省人民政府學位委員會的有關工作。
2018年11月,將貴州省委高等學校工作委員會更名為貴州省委教育工作委員會,與貴州省教育廳合署辦公[1]。
目錄
歷史沿革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貴州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09〕12號)和《中共貴州省委、貴州省人民政府關於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黔黨發〔2009〕7號),設立省教育廳,為省人民政府組成部門。設立中共貴州省委教育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省委教育工委」),與省教育廳合署辦公。
省教育廳(省委教育工委)機關行政編制為93名。其中:廳長(教育工委書記)1名、副廳長4名、教育工委副書記2名、機關黨委書記1名、督學(副廳長級,不計入核定非領導職數基數)2名,處級領導職數28名。
機關工勤人員編制15名,由財政全額預算管理。
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管理的職責分工。畢業生離校前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省教育廳負責;畢業生離校後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負責;畢業生就業政策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牽頭,會同省教育廳等部門擬訂。
建立科技工作重大問題會商機制。省科學技術廳與省教育廳等部門建立會商機制,提出科技資源合理配置的重大政策措施建議。
技工學校管理的職責分工。維持省教育廳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兩部門現有分工不變,工作中須進一步加強溝通協調和配合。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省教育事業發展規劃並指導、協調和監督實施,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規草案及有關教育工作的實施意見。
(二)加強全省基礎教育工作的統籌管理,以農村教育為重點,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公共教育資源進一步向農村和民族地區傾斜,促進教育公平,指導與評估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和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
(三)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深入推進基礎教育改革,切實減輕中小學生的課業負擔,加強中小學德育,指導義務教育發展水平、質量的監測工作。
(四)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堅持以就業為導向,深化職業教育改革,提高職業院校的辦學水平和質量,積極推進職業教育體制機制創新,進一步增強職業教育發展活力。
(五)統籌管理各類高等教育、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和繼續教育等工作,深化高校管理體制改革和教學改革,擴大高校辦學自主權,提高高等教育質量。
(六)負責本部門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監督全省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管理國內外對我省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貸款,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七)統籌和指導少數民族教育工作,協調對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的教育援助。
(八)加強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指導管理,貫徹落實促進民辦教育發展的政策措施,規範辦學秩序,促進民辦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九)規劃、指導全省教育系統黨的建設、思想道德建設和統戰工作,指導高等學校幹部隊伍建設,參與考察高等學校領導班子,提出領導班子充實調整方案。
(十)規劃、指導全省各類各類學校德育、法制宣傳教育、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及國防教育工作,指導高等學校的穩定工作。
(十一)主管全省教師工作,組織實施教師資格制度,統籌規劃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十二)負責各類高等、省屬中等學歷教育的招生考試和學籍學歷管理工作,制定各類高等學校和省屬中等專業學校招生計劃,指導普通高等學校開展大學生就業創業工作。
(十三)規劃、指導教育系統自然科學、哲學和社會科學研究,指導高等學校科技成果轉化工作,協調並指導高等學校承擔國家重大科研項目的實施工作,指導高等學校重點學科建設。
(十四)組織指導教育方面的對外合作與交流,指導教育系統對外宣傳和對外漢語教學工作,開展與港澳台的教育合作與交流。
(十五)承擔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和省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六)負責實施國家學位制度,承辦省人民政府學位委員會的有關工作。
視頻
貴州省教育廳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貴州省教育廳官網: http://www.gzsjyt.gov.cn/ ,高考升學網,2020-02-27
- ↑ 貴州省教育廳職能介紹 ,中公教育,2012-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