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博
赌博(英语: gambling)是一种利用有价之物,来竞争输赢的游戏,是人类的一种娱乐方式。任何赌博在不同的文化和历史背景有不同的意义。目前,在西方社会中,它有一个经济的定义,是指“对一个事件与不确定的结果,下注钱或具物质价值的东西,其主要目的为赢取金钱或物质价值”。通常情况,下注前无法确定结果,停止下注后才开始游戏。有些赌博在下注后可能立刻就知道结果,例如掷骰子或是俄罗斯轮盘,不过也有些赌博在下注后一段时间才知道结果,例如要等一场比赛甚至是一个球季的结束。
赌博也是国际上主要的商业活动之一,2009年合法的赌博市场产值约达三千亿美元。不过赌博有时不会以实际的金钱为赌注,而是以其他有价值的物品为赌注,例如弹珠游戏常以弹珠为赌注,而像翁仔标[1] 或是魔法风云会则是以其纸牌或是卡牌为赌注,而且会依玩家收集卡牌的价值形成另一个元游戏。
目录
庄家和闲家
有些赌博设有庄家(开赌者),闲家(参与者)向庄家下注。因为庄家可以设定对自己有利的赔率,而且是长期参加游戏,故此在长远来说,庄家多数是唯一会在赌博中胜出的赢家。例如赌场、乐透彩票都属这种赌博方式。只有在很少的赌博方法之中,闲家是可以透过技巧增加自己胜出的机会。
赌博种类
赌场中的赌博
“有可能正期望值”的赌博
部分赌博规则,没有庄家闲家之分的游戏,某些玩家可靠技巧,在短期时间上,取得数学理论正数的期望值:
“没有正期望值”的赌博
以下的赌博方法是不可以透过技巧增加期望值。因为赔率对庄家有利,长远来说,必然是由庄家胜出。
其他的赌博
运动博彩
赌具
部分赌博会需要不同的赌具。常见赌具有:
亦有赌博是无需特别赌具,只要赌将来发生的事情。例如:
- 赛马
- 赛狗
- 各种体育比赛赌博
- 任何未发生,一定出现超过一个结果或以上的事情的打赌
被称为“赌博”但不被视为赌博的专门名词
许多涉及风险回报的活动有时被通俗的称为“赌博”。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但一般来说,下列活动不被视为赌博:
投资涉及重大的风险,但通常不被视为赌博。投资的例子包括股票,债券及房地产。创业也可被视为一种投资。投资一般不被视为赌博当他们符合以下标准:
- 经济效用
- 长期正回报
- 基本价值独立于风险
策略系统
为了赢过庄家,有试著针对不同的赌博建立策略系统,不过没有一个系统可以将一个在数学上期望值为零或为负的赌博产生正的期望值。常用的策略系统如下:
心理方面
病态赌博
研究表明,尽管许多人把赌博当成一种娱乐,甚至一种手段来获得收入。赌博,涉及神经化学的变化,会使某些人上瘾。赌徒甚至经过反复损失,仍会坚持赌博,如果碰到责难或者有心理不平衡之时,就会搬出孔圣人“饱食终日,无所用心,不有博弈者乎?为之犹贤乎已”也会行乞。
杜斯妥也夫斯基(本身亦为问题赌徒)在他的小说中描绘了赌博对心理的影响,以及如何影响赌徒赌博。他还将赌博与快速致富联系起来,俄罗斯与赌博之间的联系可能是俄罗斯轮盘传说的起源。
各地的赌业
香港博彩业
根据《赌博条例》(香港法例第148章),香港合法的博彩活动包括获政府根据《博彩税条例》(香港法例第108章)明确批准(即由香港赛马会提供的赛马、足球博彩及六合彩)、获民政事务局局长委派的公职人员发牌批准(包括麻将、天九、汤博拉)、以及根据《赌博条例》第3条获豁免的赌博活动(主要是社交性质的赌博)。由2003年起,香港赛马会获批准开办足智彩,接受香港以外大型足球赛事的投注。
澳门博彩业
澳门的博彩业于1847年在葡萄牙的管治之下开始合法化,自此以后,澳门以“东方蒙特卡洛”之名广为世界所知,博彩业更成为了澳门经济的重要一部份。第一个博彩专营权牌照于1937年发给了泰兴娱乐总公司,但该公司的经营却太保守,未能完全发挥博彩业的经济潜能。当时该公司只有中式的博彩项目提供。到了1962年,政府将所有形式的博彩的专营权牌照改发给澳门旅游娱乐有限公司(简称澳娱,英文简称STDM)。牌照于1986年续期十五年,于2001年末届满。
2002年,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不再发出博彩专营权,改为向三家公司发出博彩经营权牌照,分别是澳门博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澳博,是STDM的子公司),永利渡假村(澳门)股份有限公司,和银河娱乐场股份有限公司(已被收购,现属银河娱乐集团有限公司名下)。
另澳门特区政府准许各幸运博彩经营商将牌照转批给予第三者公司独立经营,其中“银河”转批给威尼斯人(澳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威尼斯人),“澳博”将牌照转批给美高梅金殿超濠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美高梅),另2006年3月5日“永利”公司将牌照转批给权售予新濠博亚娱乐有限公司(简称:新博)并估计很大程度被批准,即三个赌牌被“分拆”为六个经办商。
另澳门特区政府亦容许各幸运博彩经营商将名下之赌场“中场”、贵宾厅及角子机场外判予第三者公司营运,“澳博”及“银河”外判之赌场中场、贵宾厅及角子机场。“威尼斯人”、“美高梅”、“永利”因美国内华达州法例禁止,而没有外判之赌场“中场”、贵宾厅及角子机场。
博彩业在澳门的经济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很多游客喜欢在澳门赌博,亦有很多本地人经常出入赌场。总的来说,博彩业在澳门可以分成五大类:赌场赌博、赛马、赛狗、彩票和足球博彩。
台湾博弈业
赌场部分,2012年7月7日中华民国马祖博弈公投通过。同意票数1795,不同意票数1342。
中华民国公益彩券在1999年开始发行,台湾彩券公司专营,台湾运动彩券在2008年开始,陆续由富邦银行及威刚科技取得经营权。
法律问题
赌场赌博在很多地方都是非法的。反对容许赌博的意见认为:从社会层面看,民众沉迷赌博会带来各种社会问题。韦曜就说过,“考之于道艺,则非孔氏之门也;以变诈为务,则非忠信之事,以劫杀为名,则非仁者之意也。”。沉迷赌博的人被称为“病态赌徒”,往往不顾自己及家庭的经济状况,把财产拿去赌博,甚至因此债台高筑,造成家庭问题(包括:虐待儿童和自杀)。赌博亦经常会带来相连的高利贷,黑社会等等社会问题。而且赌博所带来贪婪、讲求运气的风气亦非健康社会应有。很多的宗教亦都反对赌博。
但亦有地方政府是容许合法开赌。赞成开赌的意见认为:赌博活动是难以完全禁绝。对于赌博应该加以合法的规范,由政府监管赌博,确保开赌是公平及公正。这样可以阻止地下赌博活动助长黑社会壮大,而且可以透过征税,将赌博的利益放回社会的正常用途。在不少容许开赌的地方,博彩税是政府重要的收入来源。而不少城市更是以赌场吸引游客到访。例如美国拉斯维加斯,澳门,摩纳哥的蒙地卡罗,新加坡圣淘沙名胜世界都是以开赌闻名的旅游城市。
现在世界上大部分地区都容许有限度的赌博。例如:由政府举行的乐透彩票,容许赛马投注,容许对体育赛事投注等。在部分地区,这些赌博是由政府或政府属下的法定非牟利机构负责进行,所得收益都归还社会。多数容许开赌的法律都规定十八岁以下的人士不得参与赌博。
但对于开建专供赌博的赌场,目前多数的地区仍然是加以禁止。有些地方容许赌场存在,但却禁止本地人参与赌博。亦有地方实行会员制,只限赌场的会员进行赌博。
很多时一般人在朋侪之间的游戏中加入金钱,提高游戏的刺激性。这些行为,经常处于法律下的灰色地带。某些地方的法律是容许机会平等,没有庄闲之分的赌博。某些地方的法律虽然禁止所有赌博行为,但却没有严格执行。
台湾
- 相关法规与适用对象
- 中华民国刑法,第21章赌博罪(第266~270条),在公众得出入之场所赌博财物者,或意图营利供给赌博场所或聚众赌博者,意图营利办理有奖储蓄或未经政府允准而发行彩票者。
- 刑事诉讼法,第147条第3款,常用为赌博之场所,夜间亦得入内搜索或扣押。
- 社会秩序维护法,第84条,于非公众得出入之职业赌场所,赌博财物者。
- 陆海空军刑法,第75条,在营区、舰艇或其他军事处所、建筑物赌博财物者。
- 公务员服务法,第5条。
- 司法判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国大陆现行赌博罪分微轻重三级处理
微罪不罚
由于顾及民间麻将与棋牌室等娱乐文化是社会生活不可或缺一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05年5月13日起施行),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奖品输赢的娱乐活动,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等,不以赌博论处。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并未对少量财物输赢标准作出全国统一的规定,则是由各地方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物价自行制定。
轻罪拘留
而情节微小的轻罪层面列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0条
-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重罪入刑
重罪层面列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3条规定,下列情形之一成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303条
- 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 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 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同时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亦成罪等同实体赌场,同时论罪范围还扩及国境以外物理空间及外国籍人士,第三条规定在领土外周边地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但吸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为主要客源者。从犯论处标准亦宽泛,第四条包含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的列为从犯。 第七条并列明一种假赌博真行贿的方式,以赌博为幌子实质故意输钱给国家公务员达成贿赂目的,依照刑法关于贿赂犯罪处分。
成罪后刑罚如下,最重可达十年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