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柱监狱
赤柱监狱(英语:Stanley Prison)前称香港监狱(英语:Hong Kong Prison),位于香港香港岛南区赤柱东头湾道99号,于1937年1月启用,为香港最高度设防的监狱,由惩教署管理,囚禁被判终身监禁或较长刑期(一般为刑期12年或以上的甲级囚犯)的成年男性在囚人士[1],收容额为1,511名。
目录
历史介绍
香港总督金文泰在1925年到任后,锐意对香港监狱进行改革,将不同类别的囚犯分开囚禁,囚犯人数目不断增加,域多利监狱与荔枝角监狱已不敷应付,港府逐斥资逾百万元,在赤柱兴建大型综合监狱,计划将所有囚犯分类囚禁于新监狱内,并关闭域多利监狱和荔枝角监狱。赤柱监狱以两年半时间兴建,在1937年1月建成,最初名称为香港监狱。落成时可算是亚洲首屈一指的大型综合监狱[2]。
赤柱监狱启用时,已定位为高度设防监狱,共设1559间独立囚室,还有一所57个病床、6间隔离病房和2间装有垫料病房的监狱医院,另有有印刷等工场、厨房、职员宿舍等,配套设备相当完善。不过,政府由域多利监狱和荔枝角监狱转移囚犯至赤柱监狱后,赤柱监狱的收容额已达2215人,严重超出收容额,最终导致港府在1939年重开部分已关闭的域多利监狱,羁押候审犯人和等候上庭的疑犯,以纾缓过度挤迫的情况。
香港日治时期,2000名有敌性国民、港英官员,被日军拘困在赤柱监狱守卫宿舍、圣士提反书院等地,统称赤柱拘留营,但监狱本身并非拘留营的一部分[3]。
1950年代,当时的监狱署开始投入资源,发展囚犯的工业生产项目,为长期监禁的囚犯提供有系统的生产工作,初期赤柱监狱的工业生产项目包括裁缝、木工和制造木柜、皮鞋、竹篮、扫帚、邮袋等。到1950年代后期,赤柱监狱大规模扩建工标志制作工场,工业生产愈见规模,成为日后其他监狱的重要政策,亦影响日后监狱选址和建造模式。1973年赤柱监狱发生骚乱,监狱署对囚犯工作模式作检讨,认为合理的工作安排,有效减少囚犯无聊生事,在1978年正式成立工业组,有计划安排囚犯工作。
1998年起,惩教署展开“赤柱监狱区重建计画”,先后于1998年及1999年建成东头惩教所附翼及白沙湾惩教所,以腾出空间在赤柱监狱新建一座甲类囚犯大楼。2008年政府展开工程的第二期,兴建一所囚室连贯楼。
影片
参考文献
- ↑ 存档副本. [2017-11-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1-11).
- ↑ 高添强 黎健强. 任秀雯, 编. 《彩色香港1940s-1960s》. 香港: 三联书店(香港)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 页38. ISBN 978-962-04-3378-8.
- ↑ 日占时期(一九四一至一九四五年)香港的拘留营一览表,古物古迹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