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肥
《轻肥》 |
作品名称: 《轻肥》 创作年代: 唐代诗人 文学体裁:诗 作者:白居易 |
《轻肥》[1]唐代诗人白居易的作品。白居易,字乐天,号香山居士,又号醉吟先生,祖籍太原,到其曾祖父时迁居下邽,生于河南新郑。是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唐代三大诗人之一。白居易与元稹共同倡导新乐府运动,世称“元白”,与刘禹锡并称“刘白”。白居易的诗歌题材广泛,形式多样,语言平易通俗,有“诗魔”和“诗王”之称。官至翰林学士、左赞善大夫。题材集中是白居易讽喻诗的艺术特色之一。他一般只选择最典型的一件事,突出一个主题,“一吟悲一事”,主题非常明确。白居易的思想,综合儒、佛、道三家,以儒家思想为主导。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语言优美、通俗、音调和谐,形象鲜明、政治讽喻。有《白氏长庆集》传世,代表诗作有《长恨歌》、《卖炭翁》、《琵琶行》等3075篇诗文。[2]
唐代政治腐败的根源之一,就是太监专权。这首诗就是讽刺宦官的。诗题“轻肥”,取自《论语》,用以概括豪奢生活。
开头四句,先写后点,突兀跌宕,绘神绘色。意气之骄,竟可满路,鞍马之光,竟可照尘,这不能不使人惊异。正因为惊异,才发出“何为者”(干什么的)的疑问,从而引出了“是内臣”的回答。内臣者,宦官也。读者不禁要问:宦官不过是皇帝的家奴,凭什么骄横神气一至于此?原来,宦官这种角色居然朱绂、紫绶,掌握了政权和军权,自然骄奢。“夸赴军中宴,走马去如云”两句,与“意气骄满路,鞍马光照尘”前呼后应,互相补充。“走马去如云”,就具体写出了骄与奢。这几句中的“满”、“照”、“皆”、“悉”、“如云”等字,形象鲜明地表现出赴军中宴的内臣不是一两个,而是一大帮。
“军中宴”的“军”是指保卫皇帝的神策军。此时,神策军由宦官管领。宦官们更是飞扬跋扈,为所欲为。前八句诗,通过宦官们“夸赴军中宴”的场面着重揭露其意气之骄,具有高度的典型概括意义。
紧接六句,通过内臣们军中宴的场面主要写他们的奢,但也写了骄。写奢的文字,与“鞍马光照尘”一脉相承,而用笔各异。写马,只写它油光水滑,其饲料之精,已意在言外。写内臣,则只写食山珍、饱海味,其脑满肠肥,大腹便便,已不言而喻。“食饱心自若,酒酣气益振”两句,又由奢写到骄。“气益振”遥应首句。赴宴之时,已然“意气骄满路”,如今食饱、酒酣,意气自然益发骄横,不可一世了。
以上十四句,淋漓尽致地描绘出内臣行乐图,已具有暴露意义。然而诗人的目光并未局限于此。他又“悄焉动容,视通万里”,笔锋骤然一转,当这些“大夫”“将军”酒醉肴饱之时,江南正在发生“人食人”的惨象,从而把诗的思想意义提到新的高度。同样遭遇旱灾,而一乐一悲,却判若天壤。
这首诗运用了对比的方法,把两种截然相反的社会现象并列在一起,诗人不作任何说明,不发一句议论,而让读者通过鲜明的对比,得出应有的结论。这比直接发议论更能使人接受诗人所要阐明的思想,因而更有说服力。末二句直赋其事,写出了江南大地上的一幕人间惨剧,使全诗顿起波澜,具有震撼人心的力量。
此诗采用了写书的风格,白描的写法,真切地展示了社会的不公。文学作品应反映生活的真实,这首诗是当之无愧的。
目录
诗词正文
“ | <意气骄满路,鞍马光照尘。
借问何为者,人称是内臣。 朱绂皆大夫,紫绶或将军。(或 一作:悉) 夸赴军中宴,走马去如云。 尊罍溢九酝,水陆罗八珍。 果擘洞庭橘,脍切天池鳞。 食饱心自若,酒酣气益振。 是岁江南旱,衢州人食人。 [3] > |
” |
— <《轻肥》>,<古诗文网> |
译文
骄纵飞扬的意气充满整条道路,鞍马的光亮照得见细小的灰尘。
请问路人那些人是谁,路人回答说他们都是宦官,皇帝的内臣。
佩带着表示大夫地位的红色丝带和象征将军身份的紫色丝带。
夸耀着身份,即将到军队里赴宴,数量众多,场面盛大。
酒杯里满盛的是美酒佳酿,桌盘上罗列的是各处的山珍海味。
有洞庭湖边产的橘子作为水果,细切的鱼脍味美鲜嫩。
他们在肴饱之后仍旧坦然自得,酒醉之后神气益发骄横。
然而这一年江南大旱,衢州出现了人吃人的惨痛场景。
作者简介
白居易(772年~846年),汉族,字乐天,晚年又号香山居士,河南新郑(今郑州新郑)人,我国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中国文学史上负有盛名且影响深远的诗人和文学家,他的诗歌题材广泛,形式多样,语言平易通俗,有“诗魔”和“诗王”之称。官至翰林学士、左赞善大夫。有《白氏长庆集》传世,代表诗作有《长恨歌》、《卖炭翁》、《琵琶行》等。白居易故居纪念馆座落于洛阳市郊。白园(白居易墓)坐落在洛阳城南琵琶峰。
白居易是中唐时期的大诗人,他的诗歌主张和诗歌创作,以其对通俗性、写实性的突出强调和全力表现,在中国诗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在《与元九书》中,他明确说:“仆志在兼济, 行在独善。奉而始终之则为道,言而发明之则为诗。谓之讽谕诗,兼济之志也;谓之闲适诗,独善之义也。”由此可以看出,在白居易自己所分的讽喻、闲适、感伤、杂律四类诗中,前二类体现着他 “奉而始终之”的兼济、独善之道,所以最受重视。而他的诗歌主张,也主要是就早期的讽谕诗的创作而发的。
早在元和初所作《策林》中,白居易就表现出重写实、尚通俗、强调讽喻的倾向:“今褒贬之文无核实,则惩劝之道缺矣;美刺之诗不稽政,则补察之义废矣。……俾辞赋合炯戒讽喻者,虽质虽野,采而奖之。”(六十八《议文章》)诗的功能是惩恶劝善,补察时政,诗的手段是美刺褒贬,炯戒讽喻,所以他主张: “立采诗之官,开讽刺之道,察其得失之政,通其上下之情。”(六十九《采诗》)他反对离开内容单纯地追求“宫律高”、“文字奇”,更反对齐梁以来“嘲风月、弄花草”的艳丽诗风。白居易对诗歌提出的上述要求,全部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补察时政。所以他紧接着说:“总而言之,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不为文而作也。” (《新乐府序》)在《与元九书》中,他回顾早年的创作情形说:“自登朝来,年齿渐长,阅事渐多,每与人言,多询时务;每读书史,多求理道,始知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为时为事而作,首要的还是“为君”而作。他也说:“但伤民病痛,不识时忌讳”(《伤唐衢二首》其二),并创作了大量反映民生疾苦的讽谕诗,但总体指向却是“唯歌生民病,愿得天子知”(《寄唐生》)。因为只有将民情上达天听,皇帝开壅蔽、达人情,政治才会趋向休明。[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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