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程導彈
遠程導彈 |
中文名: 遠程導彈 外文名: Long-range missile |
遠程導彈,是導彈家族中射程最遠的一種,一般洲際導彈也被劃為遠程導彈,按照北約(西方國家)對彈道導彈劃分中程彈道導彈(IRBM): 2500千米-3500千米。[1]
目錄
基本簡介
遠程導彈,有幾種類別,分別是「遠程空空導彈」「遠程空地導彈」「遠程反艦導彈」「遠程防空導彈」「遠程/戰略導彈」遠程空空導彈——國際上對空空導彈一般的劃分為射程在100公里以下為近程,100至500公里為中程,500公里以上為遠程。已知(曾)服役的只有美軍(已退役)大名鼎鼎的的AGM-54「不死鳥」,另外俄羅斯正在研製的KS-172也備受關注。遠程空地導彈——《限制戰略進攻性武器條約》第32和33條規定,能完全自主飛行600公里以上、按預定程序僅藉助於空氣動力就能改變飛行高度和方向的導彈屬於遠程空射巡航
導彈:美國的AGM-158、法國的ASMP-A、挪威的NSM、英法合作研製的「暴風陰影」/「斯卡爾普EG」和德國的KEPD 350等射程超過100km的也被普遍認同為中程空地導彈。
遠程反艦導彈
遠程反艦導彈——通常認為,射程超過大部分艦空導彈射程的反艦導彈,可以成為遠程反艦導彈。遠程防空導彈——所謂遠程是指射程250km以上,如美制「愛國者」、俄制S-300/400等。戰略導彈——戰略彈道導彈射程通常在1000公里以上,用於打擊政治和經濟中心、軍事和工業基地、核武器庫、交通樞紐等目標,以及攔截來襲戰略彈道導彈。 戰略核導彈是衡量一個國家戰略核力量和軍事科學技術綜合發展能力的主要標誌之一。
簡介
按照北約(西方國家)對彈道導彈劃分中遠程彈道導彈(IRBM): 2500千米-3500千米。
自V-2彈道導彈問世以來,以固體火箭發動機為動力的彈道導彈(特別是核導彈),已成為當代殺傷破壞力最大、威懾力最強的武器系統。除聯合國「五常」和印度外,不少國家也都想擁有它,其中最具實力的就是日本。
其他導彈
彈道導彈(SCBM): 3500千米-5500千米
洲際彈道導彈(ICBM): 大於5500千米
潛射彈道導彈(SLBM): 沒有射程限制, 但一般至少達到中程彈道導彈
洲際彈道導彈又細分為有限洲際彈道導彈(LICBM): 5500-8000千米; 完整洲際彈道導彈(FICBM): 大於8000千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