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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樞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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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樞紐,是國家或區域交通運輸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不同運輸方式的交通網絡 運輸線路的交匯點,是由若干種運輸方式所連接的固定設備和移動設備組成的整體,共同承擔着樞紐所在區域的直通作業、中轉作業、樞紐作業以及城市對外交通的相關作業等功能。
主要制約
①地理位置。②地形、水文等自然條件。③經濟條件,如生產和貿易的結構及水平、工業企業的分布等。④歷史交通線和既有交通網的基礎。⑤運輸技術的發展。⑥大宗客貨流的集散。
運輸方式
鐵路公路河海樞紐:上海、漢堡、紐約; [1]
鐵路公路航空樞紐:北京、巴黎、東京;
鐵路公路內河樞紐:武漢、鄭州、莫斯科、法蘭克福;
單純內河公路樞紐,多為中小城市。由同種運輸方式,兩條以上幹線組成的樞紐為單一樞紐;由兩種以上運輸方式的幹線組成的樞紐為綜合樞紐。
形成發展
受政治、經濟、人口中心、工業區、遊覽區、療養中心等發展的影響,反過來,交通樞紐對於地區之間的聯繫、地區和城市的發展又起到促進作用。大城市、大工業中心、大型海港或河港往往形成交通樞紐。[2]
交通樞紐是一種或多種運輸方式的交叉與銜接之處,共同辦理客貨的中轉、發送、到達所需的多種運輸設施的綜合體。由同種運輸方式兩條以上幹線組成的樞紐為單一交通樞紐,兩種以上運輸方式的幹線組成綜合交通樞紐。
樞紐是國家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協調運營、組織聯合運輸的結合部。交通樞紐是由複雜的交通設備與建築組成的群體,一般由車站、港口、機場和各種線路以及為完成裝卸、中轉、各種技術作業所需的設備等組成。
形成交通樞紐的條件與因素有:自然條件與地理位置,運輸技術進步,經濟聯繫的方向與規模,交通網的原有基礎與發展條件,樞紐所在城市的發展條件。大城市、大工業中心及大型河、海港口往往形成交通樞紐。對交通樞紐進行專門研究是交通運輸地理學的重要內容之一。
設計原則
(1)網絡化的設計原則
(2)城市化的設計原則
(3)發展的設計原則
(4)環保的設計原則
(5)人性化的設計原則
(6)可操作性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