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視關係
透視關係 |
中文名稱: 透視關係 拉丁文: perspclre 性質: 繪畫法理論術語 |
透視關係,繪畫法理論術語。"透視"一詞原於拉丁文"perspclre"(看透)。最初研究透視是採取通過一塊透明的平面去看景物的方法,將所見景物準確描畫在這塊平面上,即成該景物的透視圖。後遂將在平面畫幅上根據一定原理,用線條來顯示物體的空間位置、輪廓和投影的科學稱為透視學。[1]
目錄
基本介紹
透視有三種:NO.1 色彩透視 NO.2 消逝透視 NO.3 線透視. 這是達芬奇總結的其中最常用到的是線透視.透視學在繪畫中占很大的比重,它的基本原理是,在畫者和被畫物體之間假想一面玻璃,固定住眼睛的位置(用一隻眼睛看),連接物體的關鍵點與眼睛形成視線,再相交與假想的玻璃.在玻璃上呈現的各個點的位置就是你要畫的三維物體在二維平面上的點的位置。這是西方古典繪畫透視學的應用方法,如《最後的晚餐》。
透視的基本術語
1,透視--通過一層透明的平面去研究後面物體的視覺科學。"透視"一詞來源於拉丁文"Perspclre"(看透),故有人解釋為"透而視之"。
2,透視圖--將看到的或設想的物體、人物等,依照透視規律在某個媒介物上表現出來,所得到的圖叫透視圖。
3,視點--人眼睛所在的地方。標識為S。(EYE POINT)
4,視平線--與人眼等高的一條水平線HL。(HORIZONTAL LINE)
5,視線--視點與物體任何部位的假象連線。(LINE OE SIGHT)
6,視角--視點與任意兩條視線之間的夾角。(VISUAL ANGLE)
7,視域--眼睛所能看到的空間範圍。
8,視錐--視點與無數條視線構成的圓錐體。(VISUAL CONE)
9,中視線--視錐的中心軸。又稱中視點。(LINE OE VISUAL CENTER)
10,站點--觀者所站的位置。又稱停點。標識為G。(STANDING POINT)
11,視距--視點到心點的 垂直距離。
12,距點--將視距的長度反映在視平線上心點的左右兩邊所得的兩個點。標識為d。(DISTANCE POINT)
13,余點--在視平線上,除心點距點外,其他的點統稱余點。標識為V。(COMPLEMENT POINT)
14,天點--視平線上方消失的點。標識為T。(TOP-VANISHIUG)
15,地點--視平線下方消失的點。標識為U。(BOTTOM-VANISHIUG)
16,滅點--透視點的消失點。
17,測點--用來測量成角物體透視深度的點。標識為M。(MEASURING POINT)
18,畫面--畫家或設計師用來變現物體的媒介面,一般垂直於地面平行於觀者。標識為PP(PICTURE PLANE)
19,基面--景物的放置平面。一般指地面。標識為GP(GROUND PLANE)
20,畫面線--畫面與地面脫離後留在地面上的線。標識為PL。(PICTURE LINE)
21,原線--與畫面平行的線。在透視圖中保持原方向,無消失。
22,變線--與畫面不平行的線。在透視圖中有消失。
23,視高--從視平線到基面的垂直距離。標識為h(VISUAL HIGH)
24,平面圖--物體在平面上形成的痕跡。標識為N(PLAN)
25,跡點--平面圖引向基面的交點。標識為TP(TRACK POINT )
26,影滅點--正面自然光照射,陰影向後的消失點。標識為VS(VANISHING OF SHADOW)
27,光滅點--影滅點向下垂直於觸影面的點。標識為VL(VANISHING OF LIGHT)
28,頂點--物體的頂端。標識為BP(BASE POINT)
29,影跡點--確定陰影長度的點。標識為SP(SHADOW POINT)
歷史淵源
在美術透視的出現的時期是在文藝復興時期,由達.芬奇發現並對其進行研究,發展之後就傳承下來了。
參考來源
- ↑ 素描透視關係講解張文杰.360文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