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地方史志办公室
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地方史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2],受市政府委托,代市政府拟订全市地方史志工作规划及实施意见。
(二)承担市级综合志书、史书、地情专著、年鉴的编纂任务。
(三)负责对县(市)、区和市直部门综合志书、史书的指导和评审工作。
(四)保存、整理、利用地方史志资料,开发市情信息,为我市三个文明建设服务。
(五)编辑出版史志刊物,开展史志理论研究。
(六)开发利用市志资源,交流市情信息,开展读志用志活动。
内设机构
综合处
协助办公室领导处理日常工作;承担机关党务、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文秘、财务、档案、保卫、后勤、人事、劳资、机关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市志工作一处
负责《郑州市志》综合、政治、文化部类的规划、论证、资料收集和编纂、出版工作;负责对各县(市)区、市直部门志书相关内容的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各类志书的评审工作;编辑出版史志刊物,开展史志理论研究。
市志工作二处
负责《郑州市志》经济、社会部类的规划、论证、资料收集和编纂、出版工作;负责对县(市)区、市直部门志书相关内容的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各类志书的评审工作;编辑出版史志刊物,开展史志理论研究。
年鉴工作处
负责《郑州年鉴》编辑、出版工作;指导县(市)、区综合年鉴的编纂工作;开展地方年鉴的理论研究工作。
资料处
负责史志资料、刊物的收集、保存管理工作;编辑出版内部资料,与外地志书、期刊、内部资料进行交流;负责建立和管理郑州市情资料库、数据库,负责史志、市情、地情资料的接待咨询工作;负责开展读志、用志工作;负责全市史志工作者的业务培训工作。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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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郑州简介 ,华语网
- ↑ 《地方志工作条例》政策解读 ,广西南宁市人民政府地方志编纂办公室,2019-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