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丰都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主要职责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
(七)贯彻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和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
(八)负责自然资源文化的挖掘、研究、保护和利用工作。
(九)承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负责本区域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的编制报批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
(十)负责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十一)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
(十二)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实施。
(十三)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
(十五)承担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的督察工作。
(十六)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党群、安全监管、信访稳定、规划和自然资源扶贫工作。
(十七)归口管理县林业局。
(十八)承担丰都县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九)管理基层所。
(二十)完成县委、县政府和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一)职能转变。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机关后勤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党群、政务信息、宣传、保密、安全、扶贫、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招商引资、精神文明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负责机关信访事项的受理、办理、复查和督办,承担规划和自然资源矛盾纠纷排查与调处、维护稳定、综合治理工作。
(三)自然资源调查登记科。建立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
(四)地质矿产科。编制地质勘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五)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组织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1]资产保护、使用规划。
(六)国土空间规划[2]科。拟订全县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制度,承担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相关工作。
(七)工程规划管理科(丰都县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承担近期建设规划、城市设计、城市更新、地下空间等有关法定规划及专项规划的编制、报批工作。
(八)自然资源保护科。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土地年度利用计划。
(九)征地拆迁科。负责集体土地征收、征用、补偿、房屋拆迁安置政策的宣传、解释等工作。
参考文献
- ↑ 收藏! 准确把握自然资源工作定位 ,搜狐,2023-02-07
- ↑ “规划词典”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下的“城乡规划” ,搜狐,2019-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