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廷敬 (清代官員)
陳廷敬 (清代官員) 陳廷敬(1638年 12月31日―1712年5月23日),本名陳敬,字子端,號說岩、午亭,澤州府陽城縣中道莊(今山西省晉城市陽城縣北留鎮皇城村)人。清代宰相、學者。
順治十五年(1658年),考中進士,選為庶吉士,授秘書院檢討,曾經教導康熙帝。康熙十四年(1675年),擢內閣學士、經筵講官、禮部侍郎,歷任左都御史、工戶二部尚書。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拜文淵閣大學士、吏部尚書,擔任《康熙字典》總修官。康熙五十一年四月,病逝,時年七十五,諡號文貞。
陳廷敬工於詩文,器識高遠,文詞淵雅,著有《午亭文編》五十卷,收錄於《四庫全書》,其中詩歌二十卷,還有《午亭山人第二集》三卷等作品。陳廷敬在家鄉所建的午亭山村,保留至今。
目錄
人物生平
明崇禎十二年(1638年)十一月二十七日,陳廷敬出生於山西澤州府陽城縣中道莊(今山西晉城市陽城縣北留鎮皇城村)。
清順治十五年(1658年)中進士,選庶吉士,授檢討,為了與同館的順天通州的陳敬區別,順治帝賜名廷敬。
順治十八年(1661年)正月,康熙即位,授起居注日講官,累遷翰林院侍講學士,掌院學士,日值弘德殿講經,深受康熙帝器重。
康熙十二年(1673年),轉侍讀學士,充武會試副考官。
康熙十四年(1676年),擢內閣學士,充經筵講官。
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 ,充會試副考官。時副都御史余國柱以滇南平定,請厘定樂章。禮部、翰林院會議,郊壇宗廟仍循順治元年之舊,朝會燕饗宜更定。陳廷敬撰擬十四章,旨下所肄習。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授左都御史兼管戶部錢法,疏請改官錢以杜私鑄,免銅稅便民採礦。定朝廷服制,禁奢靡之風。慎選督撫,以公心愛民勤政廉潔為準。嚴飭地方公開賑災錢糧賬目,杜絕污吏貪侵害民。
康熙二十四年(1685 年)正月二十四日,陳廷敬上《勸廉祛弊請敕詳議定製疏》,指出:"貪廉者,治理之大關;奢儉者,貪廉之根柢。欲教以廉,當先使儉。"意思是說,奢侈導致貪污,節儉才能清廉。
同年又上《撫臣虧餉負國據實糾參疏》彈劾王繼文,認為他在戰時不用捐納糧草,卻動用庫銀,大軍凱旋之後又將所存穀米以官俸抵給本省官員,前後銀數相差九十萬兩之多。彈章一上,王繼文罷官,史書記載:從此以後"風紀整肅"。
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九月遷工部尚書,與學士徐乾學奏進《鑑古集覽》,被康熙嘉納瀏覽資政。奉詔任纂修《三朝聖訓》《政治訓典》《方略》《大清一統志》《明史》等書。
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十二月,張汧任湖廣巡撫時,山西道御史陳紫芝疏劾他"位任未久,黷貨多端"。兵部尚書張玉書趁機彈劾與張汧有親戚關係的陳廷敬 。
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四月,張汧因"貪污銀九萬餘兩"而被處絞。陳廷敬向康熙帝上《俯瀝懇誠祈恩回籍以安愚分疏》,向皇上謝罪,懇請回家守孝。
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九月,高士奇疏彈劾徐乾學。康熙帝深知徐乾學、高士奇招搖多事,遂遣徐、高二人出京。次年二月,就在徐、高二人被迫離京後不久,陳廷敬又被起用為左都御史。
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拜陳廷敬為文淵閣大學士兼吏部尚書,值講經筵。有《三禮指要》《老姥掌遊記》《午亭文編》《陳說岩詩》等。
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四月,康熙帝第五次南巡,召江南士子試於杭州、蘇州、江寧,陳廷敬與大學士張玉書、掌院學士揆敘奉命閱卷。
康熙四十九年(1710年),朝廷以陳廷敬為總裁官,與三十多位著名學者開始編撰《康熙字典》。同年十一月,陳廷敬以耳病乞休,皇帝依允。
次年五月,大學士張玉書去世,李光地疾未愈,陳廷敬應詔入直辦事。
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三月,陳廷敬病重,康熙帝令太醫院診視,四月十九日去世。康熙帝親作輓詩悼之,諡文貞。
人物成就
文學成就 陳廷敬一生編著有多部書籍。其中屬於他個人的詩、文集主要有:《午亭文編》《河上集》《參野詩選》《說岩詩集》《山禮指要》《午亭歸去集》等;。陳廷敬多次主持編撰國家典籍史志,主要有《世祖章皇帝實錄》《太宗文皇帝實錄》《鑑古輯覽》《三朝聖訓》《政治典訓》《平定三逆方略》《大清一統志》《佩文韻府》《方輿路程》《康熙字典》等。其中,《康熙字典》是張玉書、陳廷敬等三十多位著名學者奉康熙聖旨編撰的一部具有深遠影響的漢字辭書,它是在明朝《字彙》《正字通》兩書的基礎上加以增訂的。該書的編撰工作始於康熙四十九年(1710年),成書於康熙五十五年(1716年),歷時六年,因此書名叫《康熙字典》。字典採用部首分類法,按筆畫排列單字,字典全書分為十二集,以十二地支標識,每集又分為上、中、下三卷,並按韻母、聲調以及音節分類排列韻母表及其對應漢字,共收錄漢字四萬七千零三十五個(47035個),為漢字研究的主要參考文獻之一。
陳廷敬一生寫了很多詩 ,康熙皇帝是歷代君主中最懂詩、最擅詩者之一,他以詩人的眼光看陳廷敬之詩,十分欣賞。其有《覽〈皇親文穎〉內大學士陳廷敬作各體詩,清雅醇厚,非集字累句之初學所能窺也。故作五言近體一律,以表風度》詩,詩題本身就對陳詩讚譽有加,詩更雲:"清新授紫毫","李杜本詩豪",則推崇之極矣。陳廷敬逝世後康熙又作《大學士陳廷敬輓詩》,仍不忘懷念陳"世傳詩賦重"。可見陳廷敬詩賦的成就確實為康熙所讚賞。他在京城任職期間,曾於康熙六年(1667年)與禮部尚書、詩歌大家龔鼎孳發起結詩社,參加者有王士禛、汪琬、程可則等著名文士。
劉然《國朝詩乘》選陳廷敬詩二十九首,評曰:"台閣之詩,工為應酬,雖藻粉鋪張而其中無有,亦坐其人胸中無識。……先生諸篇於沉博絕麗之餘,寓感諷規切之意,長句片語,莫不稱是。天人之相與,主臣之交孚,淋漓愷切,唯所欲言。要其忠孝蟠郁,蓄極而流,不可遏抑如此。詩乃為有為而作也!"
政治成就 陳廷敬生活在康熙時期,先後任職於禮部、吏部、戶部、刑部等重要部門,長期擔任侍讀、侍講學士,直至文淵閣大學士。
錢幣改革
在掌管戶部期間,陳廷敬曾爬梳積弊,令錢法一清。他發現,當時一些奸商紛紛毀錢鑄銅,使制錢數量日減而質量日差,威脅到國家的金融基石,於是提出制錢改重就輕,並停收采銅稅,以增加銅源,杜絕毀錢鑄銅的現象,這一舉措無疑有利於維護幣制穩定。
整治貪污
當時清廷內不少官員貪污受賄,腐化之風十分嚴重。陳廷敬深切痛恨。他於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正月向朝廷上疏:"貪廉這兩方面,是做一個合格官員的關鍵。然而奢儉這兩者,又是造成貪廉的根由。要使官員清廉,就先要使他們養成節儉的品質。古時候,從衣冠、車馬到服飾器用,辦理婚喪大事,都要'賤不得俞貴,小不得加大'。現在由於奢侈之風未除,以至貧窮的人辦事節儉反受譏笑,富有的人鋪張而無人反對,使得大家競相奢侈,成為一種風氣。於是,貪污求利,觸犯法律的事就跟着多起來,而且日趨嚴重。"他一針見血地指出:"好尚嗜欲之中於人心,猶水失堤防而莫知所止。"
康熙帝接到陳廷敬的上疏,表示贊同,指出,今後"務須返樸還淳,格循法制,以副朕敦本務實,崇尚書儉至意"。
吏治改革
為維護清廷的統治,陳廷敬又上疏說:"總督巡撫的職責在於考察和指導吏員,這樣做才能使百姓長期安定下來,並不是讓吏員只明察於理事,儘自己的職責就夠了。孔子說過:上教之不行,罪不在民也。要使百姓不觸犯條令,不如先行上之教。行上之教,就要首先師檢查總督巡撫。這樣巡撫可能會說:'問題師是在於那些吏員。如果吏員清廉能幹,不加派火耗稅收,理事時就不會貪贓受賄,也不會搜括百姓,百姓也就不致於因觸犯刑法而痛苦。'倘若官吏沒有這樣的能力,這就可以說是對上有罪。當然,也並不完全是官吏的罪過。上司清廉,則吏員自然不敢貪贓犯法,上司如貪贓不法,吏員雖然也想廉潔,然而卻是不大容易辦到的。凡是官吏加派火耗,貪贓受賄,搜刮百姓,他每天就忙碌於察言觀色,逢迎上司,又哪裡有工夫去行上之教呢?百姓看到吏員的所做所為,就會說:'這樣的人還能教導我嗎?'管教不聽,就用刑法。群吏這樣做,是總督巡撫導致他們這樣做的。所以,當今首要的是總督巡撫要人選合格。他們要不為利慾所動。自己身正,才能管好吏員,吏員也不必整日想着如何曲意逢迎、巴結上司,都留心為民辦事。百姓就能夠休養生息。"他還建議,應給督撫下一通令,凡保薦州府縣官,必須考察他們有沒有不法行為。對違犯者嚴加懲處,這就會起到以一儆百的作用。對於巡持總督的考察,則要看他是不是廉潔奉公,為群吏做出了榜樣。
康熙在位六十一年,陳廷敬從政五十三年間,歷經二十八次升遷,一直做到文淵閣大學士兼吏部尚書。清朝不設宰相,大學士就相當於宰相了。陳廷敬輔佐康熙長達半個多世紀,成為康熙朝的一代重臣。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