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長
院長 |
中文名: 院長 含 義: 以「院」為名稱的單位的主管人員 舉 例: 法院、醫院院長 出 處: 《唐國史補》 漢語拼音: yuàn zhǎng |
院長,這一稱呼泛指以院為名稱的單位的主管人員,一般是某種單位的法定責任人,例如,法院的「院長」,醫院的「院長」,敬老院的「院長」等。[1]
目錄
歷史來源
代御
史、拾遺的別稱。
唐,李肇 《唐國史補》卷下:「宰相相呼為元老,或曰堂老。兩省相呼為閣老,尚書丞郎郎中相呼為曹長。外郎御史遺補相呼為院長。」 唐韋迢有《早發湘潭寄杜員外院長》詩。杜甫曾任拾遺,故稱其為院長。
唐,時亦稱翰林院學士承旨為院長。
《新唐書·沉傳師傳》:「翰林缺承旨,次當傳師,唐穆宗欲面命,曰:『學士、院長參天子密議,次為宰相,臣自知必不能,願治人一方,為陛下長養之。』」
山長
舊時書院的主講、主持者。 清乾隆時改稱院長。(參閱清梁章鉅《稱謂錄·書院掌教》)
宋、元,時對地方獄吏的尊稱。
宋,周密《武林舊事·游手》:「故尹京政先彈壓,必得精悍鈎距、長於才術者乃可。都轄一房,有都轄使臣總轄供申院長,以至廂巡地分頭項火下凡數千人,專以緝捕為職。」《水滸傳》第三八回:「說話的,那人是誰?便是吳學究所薦的江州兩院押牢節級 戴院長戴宗。那時故宋時金陵 一路節級,都稱呼『家長』;湖南一路節級,都稱呼做『院長』。」《警世通言·白娘子永鎮雷峰塔》:「 李將仕與書二封,一封與押司范院長 ,一封與吉利橋下開客店的王主人。」 嚴敦易校註:「這是對於管理刑獄的吏役們的尊稱。」
舊時小說中對僕從的稱呼。
宋,洪邁《夷堅志補·臨安武將》:「 向巨源為大理正,其子士肅 ,因出謁,呼寺隸兩人相隨,俗所謂院長者也。」
以院命名的某些機關、學校,其首長稱院長。
徐遲 《哥德巴赫猜想》三:「他現在是北京航空學院副院長,全國航空學會理事長沉元 。」如:法院院長;師範學院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