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函煇
陳函煇(1590年-1645年),原名煒,字木叔,號寒椒道人,又號小寒山子。浙江臨海縣人。明末政治人物。
陳函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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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禮部右侍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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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貫 | 浙江臨海縣 | |
族裔 | 漢族 | |
原名 | 陳煒 | |
字號 | 字木叔,號寒椒道人,又號小寒山子 | |
出生 | 萬曆十八年(1590年) | |
逝世 | 弘光元年(164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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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生平
萬曆十八年(1590年),師從黃道周。天啓七年(1627年)丁卯科舉人。崇禎七年(1634年)甲戌科進士。任靖江縣知縣,被御史彈劾罷官。李自成破北京,陳函煇倡議各地勤王。南明弘光元年(1645年),清軍大舉南下,破南京。陳函煇跟隨監國魯王,擢禮部右侍郎。浙江兵敗,陳函煇與王師在海上失散,入雲峯山,作絕命詞十章,自盡殉國。[1][2]
著作
參考文獻
- ↑ 《明季南略·卷十》:公諱函煇,字木叔,號寒山;台州臨海人。崇禎甲戌進士,除靖江知縣。先帝留心吏治,許科道官以風聞上言。而御史左光先按浙過吳,因劾滸墅鈔關主事朱術{土旬}及公;公坐罷,里居。浙東監國,授公禮部侍郎。越州之亡,公赴水死。
公少年時,落筆妙天下,笑罵皆成文章;人爭誦之。其交遊,亦遍吳、越間。及為令,嘗以縣奉客,遂掛彈文以免。及公一死,海內翕然稱其大節焉。今讀其文,殆類有道者。其絕命詞云:『余以五月晦日晚,從主上出亡。值亂兵間,道相失。還自僻路,徒步重繭;八閱月,始得抵台。城閉,痛哭入雲峰山中。有池,可從靈均大夫之後。是夜,宿湛明大師禪房。漏下五鼓,作六言絕句十章。其一云:「生為大明之人,死作大明之鬼;笑指白雲深處,蕭然一無所累」!其二云:「子房始終為韓,木叔死生為魯;赤松千古威名,黃蘗寸心獨苦」!其三云:「父母恩無可報,妻兒面不能親;落日樵夫河上,應憐故國孤臣」!其四云:「臣年五十有七,回頭萬事已畢;徒慚赤手擎天,惟見白虹貫日」。其五云:「去夏六月廿七,今歲六月初八;但嚴心內春秋,莫問人間花甲」!其六(闕)。其七云:「手着遺文千卷,尚存副在名山;正學焚書亦出,所南心史難刪」。其八云:「慧業降生文人,此去不留隻字;惟將子孝臣忠,貽與世間同志」:「今日為方正學,前身是寒山子;徒死尚多抱慚,請與同人證此」』!又遺友人書云:『煇死矣!季札之劍、孝標之書,皆諸先生心事也。或念煇生平忠悃,得存其遺孤、藏其遺骨、收其遺文,所謂埋我三年而化碧地下,必有以報諸公矣』!又自作祭文一、「埋骨記」一,從容笑語,扃戶自經死。 「編年」載自經;而「啟禎錄」載赴水。故並志俟核。 - ↑ 《明人傳記資料索引》581:陳函輝(1589-1645),原名煒,字木叔,號寒椒道人,又號小寒山子,臨海人。崇禎七年進士,授靖江知縣,為御史劾罷,北都陷,倡義勤王。後歸魯王,擢禮部右侍郎,從王航海,已而相失,入雲峯山,作絕命詞十章,投水死,謚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