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嘉庚
陳嘉庚(英文名:Tan Kah Kee),1874年10月21日出生於福建省廈門市集美區集美街道潯江社區,被毛澤東譽為「華僑旗幟,民族光輝」的評價,亦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陳嘉庚一生貢獻的評價。[1]
目錄
生平
- 1910年,陳嘉庚加入中國革命同盟會,被推舉為新加坡中華總商會協理及道南學堂總理, 向閩僑募捐五萬多元建築校舍。
- 1911年,辛亥革命勝利,福建光復,陳嘉庚被推為福建保安捐款委員會會長,籌款二十多萬元支援福建財政,另籌五萬元接濟孫中山先生。
- 1912年 ,陳嘉庚攜眷回國,籌辦集美學校。
- 1917年,陳嘉庚購進三千七百五十噸輪船一艘,名為「謙泰號」。因兩年來營業順利,派胞弟敬賢回國創辦集美中學和集美師範學校。
- 1918年,集美師範和中學正式開學。陳嘉庚發起籌辦新加坡南洋華僑中學。
- 1919年,新加坡南洋華僑中學正式開學。陳嘉庚回國籌辦廈門大學,組織同安縣教育會,對各鄉小學給予常年補助。
- 1920年,集美學校增設女子師範和商科,陳嘉庚創辦集美水產航海學校。
- 1923年,陳嘉庚當選新加坡怡和軒俱樂部總理,在新加坡創辦《南洋商報》。
- 1925年,創業有成,資產達一千二百萬元,是陳嘉庚一生中登峰造極,得利及資產最巨之時。
- 1926年,陳嘉庚擴建南洋華僑中學校舍,創辦集美農林學校。開始面臨逆境,膠價暴跌,營業虧損甚巨,被迫將廈大和集美兩校校舍建築工程局部停工,但經費仍竭力維持。
- 1937年,「七七」事變發生,陳嘉庚發起組織新加坡籌賑會,被推擔任主席,捐募新加坡幣一千萬元,支援祖國抗日戰爭。
- 1938年,陳嘉庚被選為南洋華僑籌賑祖國難民總會主席。致電汪精衛反對其主張同日本和談。
- 1940年,陳嘉庚組織「南洋華僑回國慰勞視察團」,並率團返國到重慶、延安等地視察慰問。
- 1941年,陳嘉庚被推為南僑總會第二屆主席。組織南洋閩僑總會。創辦南洋華僑師範學校。12月,太平洋戰爭爆發,領導組織新加坡華僑抗敵總會。
- 1942年,新加坡淪陷,避居爪哇三年,陳嘉庚寫成《南僑回憶錄》和《住屋與衛生》。
- 1945年,日本戰敗投降,重返新加坡。11月18日,重慶各界召開「陳嘉庚安全慶祝大會」,毛澤東主席特送條幅,題「華僑旗幟 民族光輝」八個大字。
- 1946年,陳嘉庚創辦新加坡《南僑日報》。
- 1947年,陳嘉庚召開新加坡華僑大會,反對荷蘭殖民軍屠殺印尼巨港華僑暴行,議決準備對荷蘭實行經濟制裁。為集美各校開拓經費來源,陳嘉庚在香港創辦集友銀行,實行以行養校,是史無前例的創舉。
- 1949年,抗日戰爭勝利後首途回國。9月在北京出席全國政協第一屆全體會議,陳嘉庚被選為常務委員。10月1日,參加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典禮,被選為中央人民政府委員、華僑事務委員會委員。
- 1950年,陳嘉庚回國定居故鄉集美村,親自主持集美、廈大兩校校舍的修建。
- 1954年9月,陳嘉庚出席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當選為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
- 1959年,陳嘉庚當選為全國政協副主席,創立廈門華僑博物院。
- 1961年,陳嘉庚在北京逝世,遺體移集美鰲園安葬。
參考來源
- ↑ 陳嘉庚:華僑旗幟 民族光輝. 廈門傳統家訓家教. 2017-02-24 [2018-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