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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蔽性失業是專用術語。

如今,一個擁有燦爛文化的中國,帶着豐富多彩的文化元素[1]屹立在世界東方。而中華文化的典型代表之一便是漢字[2]

目錄

名詞解釋

隱蔽性失業,也叫隱形失業,是指勞動者表面上就業而實際上從事與其教育水平或能力不相符的工作的一種社會現象,在市場經濟社會中,由於經濟衰退等原因,熟練工人被迫去做半熟練的工作,或半熟練的工人被迫去做無需任何技能的工作,受過高等教育的人員找不到相應的工作的情況更為常見。不發達國家的隱蔽性失業現象要比發達國家嚴重得多。

隱蔽性失業的提出

隱蔽性失業,這一概念是西方經濟學家瓊·羅賓遜針對發達國家30年代經濟大蕭條時期大批熟練工人不得不從事非熟練工作,其生產率遠低於潛在的生產率,因而存在着一個隱蔽的勞動潛力這一現象而首先提出來的。後來發展經濟學家阿馬蒂亞·森把勞動和勞動力區別開來,他認為隱蔽性失業的產生,「並不是在生產過程中花費了太多的勞動,而是使用了太多的勞動力。隱蔽性失業通常採取每人工作較短時間的形式」,「是勞動力的邊際生產力在一個相當大範圍內為零」。

中國隱蔽性失業的現狀

中國是一個人口眾多、勞動力資源豐富,而經濟又較落後的發展中國家,加上長期以來一直實行「包下來」的「鐵飯碗」就業制度,給隱蔽性失業的產生留下十分肥沃的土壤。據估算,全國隱蔽性失業量要大大超過2.3億人。如此嚴重的隱蔽性失業狀況,的確是我國勞動力資源配置上的極大浪費。

隱性失業的基本特徵

(1)勞動力名義就業而實際就業不足,即勞動者在就業崗位上存在着勞動時間和勞動技能上的閒置。

(2)總體上的勞動效率低下和邊際勞動所對應的邊際效率近於零。即在消除勞動者的勞動時間或勞動技能上的閒置後,可剔除一部分多餘的勞動力,勞動的產出可能不會因此而減少,甚至會有所提高。

(3)就業不足的勞動者收益相對微薄,但相對於他們的勞動量而言,似乎又是成比例的甚至是超比例的。

隱性失業向顯性失業轉變

所謂變隱性失業為顯性失業,是指把市場競爭機制引入勞動就業過程,通過優化組合剔出企業中的富餘人員,經過企業自我 " 消化 " 之後,把冗員從企業逐步拋向社會,由隱蔽的 " 在職失業 " 變為公開的社會失業。這是勞動制度改革中的一條風險之路,但它又確是一條必由之路。人們最擔心的問題有兩個,

一是怕造成龐大的失業隊伍,影響國民經濟穩定發展;

二是怕失業人員生活無着落,形成嚴重的社會問題。

當然,我們應該充分考慮到走這條路的風險程度和可能出現的種種複雜問題,預先制定相應的應變、防範措施。但同時我們也應看到,走這條路也有不少可行性因素。

第一,我國的失業帶有結構性特徵,「有人無事干」與「有事無人干」並存,顯性失業會為勞動力的全社會自由流動,有效組合提供條件,可以冗補缺(有些人要經過培訓 ) ,所以,不會形成過大的勞動力失業隊伍。

第二, 18 年改革使多種經濟形式得到了發展,湧現出許多新的產業或行業,為就業提供了更多機會。如果失業職工進入社會,棄掉 " 全民工 " 或 " 集體工 " 的身份,做為 " 社會公民 " ,更便於在其他經濟組織或不同行業中就業。

第三,即使一些失業職工一時找不到工作,他們生活也是可以通過社會提供保險基金而得到適當安排的。關於建立社會保險問題,下文尚要專門論及。

第四,為了穩妥地實現隱性失業到顯性失業的轉換過程,可以採取一些過渡辦法。比如,由在職失業經過優化組合,先轉為廠內待業,過一段時間再轉為社會失業。這樣,可能使失業職工在心理承受、安排生活、尋找工作等方面有個緩衝、適應過程。

第五,就是排出冗員正是深化企業改革提出的客觀要求。通過裁減冗員,吸納急需勞動力 ( 如科技管理人才 ) 進入企業,喚起勞動者的生產積極性,大大提高企業勞動生產率,從而為社會積累更多的資金,以擴大生產規模,吸收更多的勞動力就業,這樣便會形成 " 擴大生產一一充分就業 " 的良性循環。

改革我國傳統的勞動管理體制,引入失業機制,不是一件輕而易舉的事,要有一個較長的轉換過程。尤其有一系列的配套工作要做,這裡僅就建立社會化保險制度做點探討。

建立我國新的社會保險制度,是實現隱性失業向顯性失業轉換的必備前提,直接關係到我國勞動制度深層改革的得失成敗。因此,實現隱性失業向顯性失業的轉換,必須同步實現傳統保險制度向新的社會保險制度的轉換。新的社會保險制度,建立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基礎之上,與市場化就業和合同化勞動管理相適應。它將實現保障主體社會化,保險範圍廣泛化,保險支出貨幣化,保險制度和保險過程規範化、民主化。在這種新的保險制度下,不再象過去僅以企業或部門為保障主體,而是要實現企業、個人、國家等保障主體多元化、社會化;不再以勞動者的身份來享受社會保險,而是凡參加保險的勞動者均可按相應規定享受保險;社會保險的項目設立和實施都要通過立法程序,制定和頒布有關法令、法規,以保證社會保險制度的設立和實施充分反映廣大社會成員的意願和要求,為廣大社會成員所接受。

其中,建立社會保險基金是社會保險的核心問題。社會保險做為一個重大的社會保障制度,有着各項龐大而複雜的開支,必須有一個穩定的基金制度作保證。也正因為如此,人們總是擔心我國經濟基礎薄弱,保險基金無可靠來源,社會保障制度不易建立,因而對顯性失業的路能否走得通持懷疑甚至反對的態度。我認為,這種觀點未免有點過於悲觀。實際上,建立社會保險基金這筆錢我們還是有的。首先,據勞動人事部門在前些年估算,全國企業「在職失業」職工若按每人每年 2,000 元的工資及勞保福利費用支出計算,總額可達 500 億元之巨,將近占全部企業一年上交國家財政收入的一半。另據有關資料統計, 1995 年整個國有工業企業實現利潤總額為 1100 億元,可是它們為冗員支付的工資額已達 1000 億元,為離退休職工支付的保險福利費達 600 多億元,向銀行支付的貸款利息達 1000 億元左右。若將這幾筆巨款由工資、福利費用轉為保險基金,無須再額外增加多少錢,只不過是重構或轉換下勞動就業制度和社會保障機制的問題。若改革的目標是建立多元保障主體的社會保障制度,那麼,公有制之外的其他經濟單位,勞動者個人都可拿出部分錢來參加保險,建立保險基金。據統計,截止目前勞動者個人手中的消費基金累計已達三萬億元,這也是籌集社會保險基金的重要來源。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