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教育局
青岛市教育局是青岛市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1]。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负责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制定全市中等及以下学历教育招生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市属高校、民办学历高校、中等专业学校等有关招生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主管全市中等及以下学校的教师工作,指导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指导师范类毕业生就业相关工作。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政策,监测全市中等及以下学校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按规定管理国内外对我市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指导全市中等及以下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科研、教学研究、德育、体育、卫生健康、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督查、指导、协调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和防范、处理突发应急事件,负责直属单位安全稳定工作。负责对外及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工作。拟订全市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负责全市语言文字管理工作。责对在青高校、中等专业学校的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局属单位思想政治、宣传教育、精神文明、干部队伍建设、党的建设、统战和人才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目录
教育概况
青岛市现有各级各类学校3231所(含本科及高职院校25所,中等职业学校55所,普通高中65所,初中237所,小学743所,幼儿园2094所,特殊教育学校12所),在校生160.57万人,教职工14.1万人。市十一次党代会以来,市教育局以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让城乡居民学有优教为目标,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着力建改并重、促进公平、提高质量、增强活力,教育事业迈上新的台阶。
主要进展
(一)教育普及水平稳步提升
学前三年毛入学率达到98.5%,九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巩固率达到100%和99%,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8%,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5%,每10万人口在校大学生数达到4621人。全市80%的街镇建成社区数字化学习中心,市南区、市北区、城阳区被评为国家级社区教育示范区。
(二)教育综合改革有序推进
结合我市教育发展实际,2011年设计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等14大项43小项具体的改革试点任务,2016年进一步公布实施《青岛市教育综合改革方案(2016-2020年)》,加大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改革推进力度。先后承担高职综合改革、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等12项国家级教育改革试点任务,山东省教育厅批复《关于同意设立青岛市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复函》,同意设立青岛市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复函》明确,山东省教育厅将与青岛市建立年度会商机制,加大对青岛市教育综合改革的政策支持力度。至此,青岛成为山东首个获批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城市[2]。10项改革成果入选全国教育改革创新案例。
(三)教育保障水平稳步提高。
财政预算教育经费逐年增加,2012-2016年5年间教育经费总投入1182亿元,其中,2016年公共财政教育支出达250.83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比例达到18.54%,分别比2011年提高127.83亿元和1.37个百分点。教育免费政策覆盖至义务教育、中职教育和特殊教育,2012年以来,各级财政投入20.78亿元,建立了“奖、助、贷、免、补”一体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儿童)资助体系。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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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青岛市政府工作机构,青岛政务网
- ↑ 青岛成为山东首个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16-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