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主選單

求真百科

原圖鏈接韓愈:唐代文學家。與柳宗元是當時古文運動的倡導者。

韓愈( Han Yu )(768年--824年)字退之,自稱郡望昌黎(今屬河北),卒文,世稱韓文公,又稱韓昌黎韓吏部唐代文學家。與柳宗元是當時古文運動的倡導者。

韓愈原圖鏈接 韓愈畫像。

蘇軾稱讚他「文起八代之衰」。(八代:東漢。)散文,詩,均有名。

著作有《昌黎先生集》。

目錄

生平

韓愈三歲喪父,受大哥韓會撫育,七歲開始讀書,十三歲能寫文章,自言「前古之興亡,未嘗不經於心也,當世之得失,未嘗不留於意也」(《與鳳翔邢尚書書》)。貞元八年(792)進士,任監察御史時,以事貶陽山令。任刑部侍郎時,唐憲宗元和十四年正月,皇帝將佛骨迎入了宮中供養三天。因諫阻唐憲宗迎佛骨,《論佛骨表》說明「由此觀之,事佛求福,乃更得禍,佛不足信也可知已。」憲宗大怒,將處以極刑,裴度、崔群力救道:「愈言訐牾,罪之誠宜。然非內懷至忠,安能及此。願少寬假,以求諫爭。」乃貶為潮州刺史

往潮州路上,來到了藍關時,大雪紛豭,韓愈見到姪兒韓湘(傳說韓湘就是八仙之一的韓湘子)。不禁再三嗟歎道:「吾為汝成此詩。」詩云:「一封朝奏九重天,夕貶潮州路八千;願為聖明除弊事,肯將衰朽惜殘年!雲棋秦嶺家何在?雪擁藍關馬不前;知汝此來應有意,好收吾骨瘴江邊。」後來在潮州又寫〈祭鱷魚文〉,往河裏扔了一豬一羊,結果聽說鱷魚就乖乖離開了。事實上,後來宰相李德裕、宋朝陳堯佐在潮州時,看見鱷魚仍舊在老地方。韓愈在潮州半年後拍足皇帝馬屁,又奉旨回京,官至吏部侍郎。其所撰寫之〈祭十二郎文〉與李密的〈陳情表〉諸葛孔明的〈出師表〉並列為中國三大抒情文之一,常言道:讀〈出師表〉不哭者不忠,讀〈陳情表〉不哭者不孝,讀〈祭十二郎文〉不哭者不慈。

韓愈善寫墓誌銘。韓愈文名日盛,不少有錢人來找他給先人寫墓誌銘。韓愈寫墓誌銘的稿費很高,有一次寫一篇墓誌銘收費是「絹五百匹」,相當於400貫錢,當時韓愈一個月的薪水只有25貫。韓愈一輩子寫了大量的墓誌銘,而且稿費如潮。韓愈有些「諛墓」之作,在當時頗受譏斥。其友劉叉不覺眼紅:「此諛墓中人得耳,不若與劉君為壽。」

誹韓案

1976年10月,台灣郭壽華先生在《潮州文獻雜誌》上寫了一篇〈韓愈蘇東坡給潮州後人的觀感〉,說韓愈先生:「韓愈為人尚不脫古人風流才子的怪風氣,妻妾之外,不免消磨於風花雪月,曾在潮州染上風流病,以致體力過度消耗,及後誤信方士硫磺鉛下補劑,離開潮州不久,果卒於硫磺中毒。」,因為他煉服的丹砂,唐代人相信能夠治療性病。韓愈的後代還告到法庭,結果勝訴。

後來薩孟武高陽、林芝、淼森、楊子、羅龍治、張玉法、謝浩、王鼎鈞、丹扉、楊崇森、彭國棟、陸以正、莊練、沈雲龍、史銘、錢穆等人紛紛引經據典,非把事情弄明白不可。最後只有錢穆努力維護這個判決。高陽說:「誹韓案確實是名副其實的文字獄,所不同者,判罰金與族誅而已。」

反對佛教

韓愈 在《原道》和《論佛骨表》中,尖銳地抨擊了佛教,認為:佛教耗費大量財富,加重了百姓負擔,使「民不窮且盜」 ;「佛本夷狄之人」,佛徒「口不言先王之法言,身不眼先王之法服,不知君臣之義、父子之情」,讓佛教凌駕於儒學之上,有被同化為夷狄的危險。韓愈還認為佛教自外於天下國家,滅棄封建倫常,「子焉而不父其父,臣焉而不君其君,民焉而不事其事」。他主張「人其人,火其書,廬其居」。819 年(元和十四年),唐憲宗要將鳳翔法門寺的「佛骨」迎至宮中供養,崇佛之風再次興起,有人「焚頂燒指,百十為群,解衣散錢,自朝至暮,轉相仿效,惟恐後時」。韓愈上表反對,主張將佛骨「投諸水火,永絕根本,斷天下之疑,絕後代之惑」,從而觸怒了唐憲宗,幾乎因此被殺。他主張對於僧尼:「請令匹配,即成十萬餘戶,產育男女,十年長養,一紀教訓,自然益國,可以足兵」[1]

晚年

韓愈晚年養了一群公雞,在給公雞的飼料裏拌了硫磺,餵上一千天,韓愈就吃公雞。韓愈以「道統」自命,三十六歲時已經「而視茫茫,而發蒼蒼,而齒牙動搖」(〈祭十二郎文〉),晚年有「落齒」詩:「去年落一牙,今年落一牙。俄然去六七,落勢殊末已」。後來在長安城南興建過豪宅,也有絳桃、柳枝等妓,能歌善舞。韓愈去世後,〈韓文公墓誌銘〉是由其生前指定的高徒皇甫湜撰寫。

韓愈名句

  • 業精於勤而荒於嬉,行成於思而毀於隨。
  • 師者所以傳道、授業、解惑矣

外部連結

參考來源

  1. 中國古代史 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