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關市水務局
職責調整
一、將原市水利局的職責劃入市水務局。
二、三、取消擬訂水利行業經濟調節措施、指導水利行業多種經營工作的職責。
四、將水利水電初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的具體組織實施工作交給事業單位或社會組織。
五、將水利行業技術等級評定、公信證明、業務諮詢、行業調研、資產項目評估、行業領域學術和科技成果推廣等職責逐步交給社會組織。
機構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水行政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有關規範性文件。
二、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組織編制市內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綜合規劃、防洪規劃,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和市級財政性資金安排的建議並組織實施,按規定權限審批有關水利項目初步設計。
三、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兼顧和保障。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全市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和調度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指導水利行業供水和鄉鎮供水工作,發布水資源公報。
四、承擔水資源保護責任。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擬訂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區劃並監督實施,核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建議,負責飲用水水源、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城市規劃區地下水資源的管理保護工作。
五、組織、指導水利設施、市管河道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指導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承擔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
六、承擔防治水土流失責任。擬訂水土保持[2]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並定期公告,負責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批及監管。
七、指導全市農村水利工作。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指導農村飲水安全、節水灌溉等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指導農村水電、農村電氣化、小水電代燃料和機電排灌工作。
八、指導、監督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協調本地區的水事糾紛,依法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監督管理水利建設市場。
九、負責水利資金使用的監督和水利行業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
十、負責水利科技工作,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負責水務信息化建設。
十一、組織、協調、監督、指揮全市防汛防旱防風防低溫雨雪冰凍工作,負責編制全市防汛防旱防風防低溫雨雪冰凍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指導水利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十二、承辦市人民政府和省水利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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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韶關市人民政府機構,韶關市人民政府
- ↑ 【智慧水利】水土保持基礎知識 ,搜狐,2019-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