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圈炸彈銀行搶劫案
項圈炸彈銀行搶劫案於2003年8月28日發生在美國賓夕法尼亞州伊利,是一起涉及銀行搶劫、尋寶遊戲和土製炸彈的案件。案件始於比薩店外賣員布萊恩·威爾斯在警方的包圍下,被系在脖子上的項圈炸彈爆炸炸死。事件被電視實況轉播,被民眾稱為「項圈炸彈」或「比薩爆炸客」案。
由於案件的複雜性,美國聯邦調查局與美國煙酒槍炮及爆炸物管理局和賓夕法尼亞州警察|Pennsylvania State Police展開了聯合調查行動,而案件的犯案手法也是前所未聞,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稱案件是「有史以來聯邦調查局碰到的最複雜最奇特的一件案子」。案件也獲得大眾媒體的廣泛報道,Netflix在2018年將案件製作成系列紀錄片《天才惡魔:披薩炸彈客|Evil Genius (TV series)》。
經過調查,偵查人員發現威爾斯曾參與一起銀行搶劫案,不過同犯向他謊稱脖子上的炸彈是假的,而他也不知道同夥想炸死他。家人表示威爾斯並不願意參與案件。
最終,聯邦大陪審團[1]判處案件主犯瑪喬麗·代爾-阿姆斯特朗和肯尼斯·巴恩斯犯有銀行搶劫罪、合謀罪和持有武器罪。同案犯威廉·「比爾」·羅斯斯坦去世,比爾的室友弗洛伊德·斯托克頓因作證指控代爾-阿姆斯特朗,免於起訴。2008年,美國區域法官肖恩·J·麥克勞克林|Sean J. McLaughlin判處巴恩斯45年聯邦監禁,兩年後代爾-阿姆斯特朗被判終身監禁。
尋寶遊戲
威爾斯的屍體上有一份九頁紙的手寫「炸彈人質」指南,上面有搶劫銀行的詳細指南。指南上還有一份尋寶遊戲指令,威爾斯需要在限時內找齊幾把鑰匙,延遲爆炸時間並最終拆除炸彈。指南警告威爾斯,一切行動都會有嚴密的監視,任何嘗試聯繫警方的舉動都會導致炸彈爆炸。指南末尾寫道:「馬上行動,以後再思考,不然你就死定了!」(ACT NOW, THINK LATER OR YOU WILL DIE!)[2]
搶劫
根據指令,威爾斯「安靜地」進入桃子街頂峰鎮中心(Summit Towne Center)的PNC銀行,給出納員一張索要25萬美元的便條,同時用霰彈槍警告所有不合作嘗試逃跑的在場人士。下午2點30分,威爾斯進入銀行,將便條遞給出納員。便條寫着,炸彈會在15分鐘內爆炸,必須在時限內交出全部款項。然而,出納員不能快速進入金庫,只給了威爾斯一個裝有8702美元的包,威爾斯拿到後便離開了銀行。
2點38分,銀行內的一名目擊者給9-1-1報警,指一名「脖頸處纏着炸彈或其他東西」的男子離開了銀行,這是事件的第一通報警電話。根據目擊者證詞和監控畫面,威爾斯進入銀行後就去排隊,來到櫃檯前就開始吃棒棒糖。威爾斯離開時揮舞着手中的手杖槍和錢袋,目擊者表示他就像查理·卓別林。
逮捕和死亡
威爾斯離開銀行15分鐘後,找到了尋寶遊戲中的第一把鑰匙。就他找第二把鑰匙時站在自己的車子外面,警方迅速將他逮捕,上手銬,要他坐在停車場地上。威爾斯告訴警察,有三名陌生的黑人將炸彈套在他的脖子上,給了他一把霰彈槍,告訴他如果不搶銀行和完成其他任務,就會殺掉他。
到場的警察並沒有拆除炸彈,而是重點驅散了附近的行人,確保威爾斯不會引爆炸彈。下午3點4分,距離從銀行打出的第一通電話至少30分鐘、威爾斯被捕約10分鐘,炸彈拆除|Bomb disposal|拆彈小組出發。3點18分,拆彈小組到場3分鐘前,炸彈爆炸,威爾斯的胸部炸出了一個拳頭大小的洞,數分鐘後斃命。當地的交通擁堵拖延了拆彈小組的到場,不過煙酒槍炮及爆炸物管理局仍然認為小組出勤迅速。
目錄
密謀
案件遇害者布萊恩·威爾斯(Brian Wells)生於賓夕法尼亞州沃倫,母親羅斯(Rose),父親是朝鮮戰爭退伍老兵哈羅德·韋爾斯(Harold Wells)。1973年,16歲的威爾斯還在上高二,便被伊利東高中(Erie's East High School)開除,他之後去當汽修工。
主犯瑪喬麗·代爾-阿姆斯特朗(Marjorie Diehl-Armstrong,1949年9月29日 – 2017年4月4日),少年時期起患有躁鬱症等多重心理疾病,自那時起似乎已經成為連環殺手。不過,瑪喬麗在高中和甘農大學讀碩士時都是一位「模範學生」,但心理問題到了二十多歲開始惡化。1984年,瑪喬麗向躺在沙發上的男友羅伯特·托馬斯(Robert Thomas)連開六槍將其殺害,然而她在庭審上稱自己是出於自衛,獲得釋放。她之後的丈夫和幾位男友也在離奇的環境下死亡。瑪喬麗於2017年4月4日因乳腺癌併發症在獄中病逝,享壽68歲。
主犯肯尼斯·巴恩斯(Kenneth Barnes,1954年 – 2019年6月20日),退休電視修理工、霹靂可卡因販子、瑪喬麗的「釣魚夥伴」。肯尼斯身患糖尿病,2019年6月20日因相關併發症在獄中病逝,享壽64或65歲。
共犯威廉·安塞爾·「比爾」·羅斯坦(William Ansel "Bill" Rothstein,1944年1月17日 – 2004年7月30日),父親馬蒂亞斯·羅斯斯坦(Matthias Rothstein),母親B·維珍尼亞·布萊納(B. Virginia Bryner)。馬蒂亞斯於1945年到1978年經營蘿拉瓶裝公司。羅斯坦於1960年代末1970年代初結識瑪喬麗。1977年,羅斯坦涉嫌犯下一起謀殺案,當時他把手槍借給了一位朋友,這位朋友用槍殺了他的一個情敵。後來,羅斯坦嘗試銷毀武器,但由於交換證詞,被免於起訴。羅斯坦身高6.2英尺(1.88米),經常穿工作服。他是一位勤雜工,兼任勞作課執導老師。他參加了由與環境格格不入的知識分子成立的「破碎知識分子」組織。他還能操流利的法語和希伯來語。2004年7月23日,此前曾檢測出非霍奇金氏淋巴瘤出現瀰漫性大細胞型骨髓增生性淋巴瘤症狀的羅斯坦被送往米爾克里克社區醫院(Millcreek Community Hospital),7月30日在醫院病逝,享壽60歲。
共犯小弗洛伊德·亞瑟·「傑伊」·斯托克頓(Floyd Arthur "Jay" Stockton Jr.,1947年 – ),在羅斯坦家中躲藏的逃犯,因強姦殘疾青少年被定罪。因作證指控瑪喬麗被免於起訴,但由於疾病,他從未被傳喚出庭作證。
在肯尼斯·巴恩斯家中,威爾斯、瑪喬麗、羅斯坦商討賺錢的路子。瑪喬麗建議巴恩斯殺害父親哈羅德·迪爾(Harold Diehl),從而繼承遺產。巴恩斯告訴瑪喬麗,如果能給他200,000美元就願意去做。在一次採訪中,瑪喬麗父親表示,由於女兒犯罪,加上沒有找到一份穩定的工作,他早在幾十年前就切斷了對女兒的經濟支持。他在遺囑中表明會留給瑪喬麗2,000美元,但繼承遺產人必須在繼承前支付未付的醫藥費,這也意味着瑪喬麗將分文不得。為了拿到足夠的錢讓巴恩斯殺害瑪喬麗的父親,項圈炸彈銀行搶劫陰謀由此誕生。伯恩斯後來為獲得減刑,向偵查人員供認瑪喬麗是案件的主謀。此外,上述的瑪喬麗、巴恩斯和羅斯坦都患有囤積病。
威爾斯遇害後,偵查人員搜查了他的家,找到一份熟人名單,其中有兩位他家人不認識的妓女。其中一位妓女傑西卡·霍普西克(Jessica Hoopsick)認識巴恩斯,巴恩斯跟她賣過大麻,還把房子給她用。
執法部門報告指出,威爾斯在案發前一天曾參與案件的策劃,熟悉這個複雜的計劃,不過他認為案件所使用的炸彈是假的,萬一自己被抓住,可以拿它給自己脫罪。聯邦調查局的一份書面陳述書|Affidavit顯示,兩名證人確認案發一個月前曾聽到威爾斯說要去搶劫。案發前一天,威爾斯被人看到離開羅斯坦家,偵查人員認為他是去彩排。據認為,威爾斯遇害是要減少目擊者的數目。
家人和朋友認為威爾斯在案中的參與及死亡存在爭議,指他在槍口的威脅下被迫戴上炸彈。
過程
項圈炸彈
案中項圈炸彈是一副形如纏繞在脖頸的大手銬的鉸鏈式項圈,配有置於下巴下方的四個鑰匙孔、一個內有兩枚管狀炸彈和兩個廚房用計時器的正方形部件及一個掛在胸前的電子計時器。炸彈有多條沒有連接的電線、一個玩具手機和多張寫着假警告的貼紙,用來擾亂視線。
披薩外賣
案發前,威爾斯曾在伊利市的媽媽咪呀披薩店(Mama Mia's Pizzeria)送了十年外賣。2003年8月28日,中午1點半剛過,披薩店接到了從靠近加油站的一座公共電話打出的通話。店主無法理解顧客的需求,便把電話遞給了威爾斯。威爾斯接過電話,按要求送兩份披薩到離披薩店數英里的桃子街(Peach Street)8631號,這個地方在一條土路的盡頭,是WSEE-TV的轉播站。
威爾斯抵達電視塔時,發現計劃有變,意識到身上的炸彈是真的。不過,家人質疑這項證詞,認為威爾斯在陌生人槍口脅迫下參與了案件。同謀伯恩斯、代爾-阿姆斯特朗、羅斯斯坦和斯托克頓案發時都在場。
警方經過詢問,得知斯托克頓就是將炸彈套在威爾斯脖子上的人。威爾斯發現炸彈是真的時,伯恩斯用手槍開了一槍,脅迫伯恩斯遵從命令,有目擊者聽到了這聲槍響。炸彈裝好後,威爾斯拿到一根形似手杖的簡易槍械|Improvised firearm|土製霰彈槍。
按照指示,威爾斯要聲稱自己被三名黑人劫為人質,強迫戴上炸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