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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哈只墓碑

马哈只墓碑
图片来自古建中国

马哈只墓碑[1]位于中国云南省晋宁县昆阳街道郑和公园内,居坡面西,背依滇池。 马哈只墓平面呈长方形,长3.6米、宽2.52米,高出地面约0.4米 马哈只墓的初葬形制,今已无从可考。此墓自从明初建置以后,年久日深,至解放前已倾陷为土丘。六十年代初期,发现墓四角有石框为界,遂以其框用条石和水泥砌筑成今状.保持了回教长方形墓的形制。石碑通高1.65米、宽0.94米、厚0.15米。碑额呈圆拱形,上书小篆“故马公墓志铭”六字。龟趺碑座。石碑正文四周,阴刻着缠枝蒂莲花纹。正文楷书十四行,共284个字。字迹略有残损。

目录

马哈只生平

马哈只本名“米里金”,为咸阳王赛典赤·赡思丁的五世孙,曾袭封为滇阳侯(即昆阳侯)。中年时随父亲赴天方朝圣,故获尊称为“哈只”。因姓“马”,故称“马哈只”。洪武年间,明军攻入云南,马哈只死于战乱。据《故马公墓志铭》载,墓主马哈只,云南昆阳人,生于元至正四年(1344年),卒于明朝洪武十五年(1382年),享年三十九岁。

马哈只生前曾朝拜伊斯兰教圣地麦加,娶温氏为妻并生有二男四女,其中次子即为郑和。永乐九年(1411年),郑和在第四次出使西洋前回乡祭扫。这段经过,刻记在《故马公墓志铭》碑阴右上角“马氏第二子太监郑和,奉命于永乐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到于祖宗坟茔祭扫追荐,至十二月吉日回还。记耳。”但字迹漫漶,大都不可辨认。

碑文来源

郑和的祖父和父亲均名“哈只”。按伊斯兰教的习俗,“哈只”是人们对朝觐过伊斯兰教圣地麦加的人的尊称。中文“哈只”一词,本由阿拉伯语音译过来,意为“巡礼人”,即朝圣者。由于郑和幼年离家,对父亲的真实姓名可能已淡忘,或依习俗称父亲为“马哈只”。马哈只去世时,郑和年仅十岁左右。父亲丧葬之事,皆由长兄马文铭经办料理。永乐三年,郑和已升为内官监太监,请大学士礼部尚书李至刚撰写了父亲的墓志铭,但时逢第一次下西洋的前夕,郑和只得将碑文寄回云南昆阳镌凿于石,立在父亲墓前。

马哈只死后葬于出生地云南昆阳州宝山乡和代村(即今晋宁县郑和公园月山西坡),其墓前的墓碑为郑和第一次出使西洋前于南京请当时的资善大夫礼部尚书李至刚撰写的碑文,托人带回故乡,由长兄马文铭用砂石镌刻立于墓前。清朝咸丰年间,受到杜文秀起义的影响,满清政府镇压回族,马家后人大部分迁居玉溪石狗头村隐居。马哈只墓及墓碑长时间无人照料。光绪二十年(1894年),苏晓荃发现此碑后反映给云南经济特科状元袁嘉谷。1912年,袁嘉谷到昆阳举人宋藩处得到拓本,收录在他编印的《滇绎》一书中,公布于世,此碑才被重视。

历史变迁

《故马公墓志铭》白明初永乐三年镌石以后,一直立于马哈只墓前。清朝后期,世居昆阳的郑和后裔参加云南回民起义,失败后逃匿玉溪县石狗头村,恐《墓志铭》遭损,遂将其埋于马哈只墓前。此后,《故马公墓志铭》荒诸乱丘,无人问津。清朝末年,回民在月山西坡筑坟时,发现此碑,并立之于原地墓前。清朝光绪二十年(1894年),云南石屏袁嘉谷得知昆阳县和代村有郑和父墓碑,遂于1911年亲往查访,得拓片并作题跋(见《卧雪堂文集》)此碑遂为世人所重视。1935年,昆阳县知事杨立声饬工设立碑亭,并在此碑两侧镌立了两块石碑,一为《明史·郑和传》: 一为夏光南《郑和太公墓志铭跋》。但由于碑亭过于简陋,不出十年便垣基尽圮。1944年,云南人彭嘉霖、昆阳县县长李群杰又于原址重建碑亭,并在此碑左侧新立袁嘉谷《昆阳马哈只碑跋》,右侧抄镌郑和撰福建《天妃灵应之记碑》。此二碑后也佚失。

马哈只墓碑为红砂石质,高1.66米,宽0.94米,半圆形碑额篆书“故马公墓志铭”,四周刻卷草纹饰,下为砂石龟座。碑阳正文阴刻楷书14行,每行28字,共284字。行文简洁,字体寸楷,书法秀丽。除碑文除底部自然剥蚀缺损四字而外,基本清晰完好。碑阴刻有永乐九年(1411年)郑和回乡扫墓题记3行,44字,字迹虽已模糊,但仍可辨认。碑文简述马哈只的生平事迹。墓碑两侧有1935年立的《明三宝太监郑和传》(师范撰)和《郑和太公墓志铭跋》(夏光南撰)石碑各一通。

墓碑后为马哈只墓,为长方形,四周用兰花、彩云图案镶刻。墓两侧立有《马哈只墓碑记》、《马哈只家世》等石碑。

碑文全文

《故马公墓志铭》全文如下

公字哈只,姓马氏,世为云南昆阳州人。祖拜颜,妣马氏。父哈只,母温氏。公生而魁岸奇伟,风裁凛凛可畏,不肯枉己附人。人有过,辄面斥无隐。性尤好善,遇贫困及鳏寡无依者,恒保护赒给,未尝有倦容。 以故,乡党靡不称公为长者。娶温氏,有妇德。子男二人,长文铭,次和;女四人。和自幼有材志,事今天子,赐姓郑,为内官监太监。公勤明敏,谦恭谨密,不避劳勋,缙绅咸称誉焉。呜呼!观其子而公之积累于 平日,与义方之训可见矣。 公生于甲申年十二月初九日,卒于洪武壬戌七月初三日,享年三十九岁。长子文铭,奉柩安厝于宝山乡和代村之原,礼也。铭曰: 身处乎边陲而服礼义之习,分安乎民庶而存惠泽之施,宜其余庆深长而有子光显于当时也。 时,永乐三年端阳日,资善大夫礼部尚书兼左春坊大学士李至刚撰。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