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
发展历史
2004年6月,发起人李强向另一位发起人,慈善家梁洁华博士提出为大学生就业做点事。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的发起工作开始。
2005年1月,张保庆副部长代表教育部对成立大学生就业基金会的建议表态。
2006年12月12日,教育部致函民政部同意筹建“中国大学生就业促进会”,《教育部关于同意筹建中国大学生就业促进会的函》(教办函 [2006] 27号)。
2007年6月21日,根据民政部意见,教育部致函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征求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征求中国大学生就业促进会筹备成立意见的函》(教办厅函 [2007] 48号)。
2008年2月,民政部向国务院提出筹备大学生就业促进会,《民政部关于大学生就业促进会筹备成立的请示》(民发 [2008] 24号)。
2009年1月7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同意教育部成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关于同意教育部成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的函》(无文号)。
2010年1月12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同意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成立登记的函》(教办厅函 [2010] 4号)发往民政部。
主要职能
组织宗旨
协会旨在构建校园与市场的衔接平台,为学生融入社会、高校衔接行业、公司发挥社会责任而不懈努力。
主要职责
协会充分发挥社会组织[2]作为团结社会力量的平台作用,与社会各界开展广泛合作。
愿意参加有助于实现协会使命的项目,积极与各界展开合作探索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新途径、新方式。
2014年前,协会主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对大学生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致力于帮助学校和学生理解行业、公司和职位,弥补学生技能、能力和情商等高等教育不常涉及方面的不足,帮助公司在校园进行品牌推广,提高在学生群体的认知度和归属感。2014年起,随着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出台,协会增加了对创业领域的耕耘,在团队建设、资金来源、产品设计、市场开发等领域展开全方位探索。
组织结构
王路江:副理事长、常务理事,北京语言大学原党委书记
赵亮宏:副理事长、常务理事,教育部考试中心原主任
赵 刚:副理事长,国防大学原副校长
李 强:协会发起人之一、常务理事、副秘书长,原中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网服务中心大学生就业工作负责人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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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行业协会的作用 ,搜狐,2019-04-17
- ↑ 民政知识知多少丨什么是社会组织?社会组织有哪几类? ,搜狐,2019-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