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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1949年10月,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成立。1954年9月,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务部。1969年12月,内务部被撤消。
1978年2月,程子华负责筹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民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由中央调配,司局长及以下干部由 [[ 中央组织部 ]] 、国务院政工小组调配;中央组织部、国务院政工小组推荐一部分青年干部,并准备吸收一批当年毕业的 [[ 大学生 ]] ;民政部人员编制200人(不包括中国盲人聋哑人协会);原第八机械工业部办公地点分配给民政部使用。 [[ 程子华 ]] 出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首任部长兼党组书记 。1978 。 1978 年5月20日,民政部召开第一次党组会,并正式开始办公。1978年9月16日至27日,第七次全国民政会议在北京召开。 2018年3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方案规定:“组建应急管理部。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务院办公厅的应急管理职责,公安部的消防管理职责,民政部的救灾职责,[[国土资源部]]的地质灾害防治、水利部的水旱灾害防治、农业部的草原防火、国家林业局的森林防火相关职责,中国地震局的震灾应急救援职责以及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国家减灾委员会、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职责整合,组建应急管理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中国地震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由应急管理部管理。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转制后,与安全生产等应急救援队伍一并作为综合性常备应急骨干力量,由应急管理部管理。不再保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根据《民政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民政部承担下列职能:
# 拟订民政事业发展 [[ 法律 ]] 法规草案、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章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 [[ 组织 ]] 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 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 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 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负责报 [[ 国务院 ]] 审批的 [[ 行政区划 ]] 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工作,组织、指导省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重要 [[ 自然地理 ]] 实体以及国际公有领域、天体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审核工作。
# 拟订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 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 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 [[ 养老服务体系 ]] 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 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 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 [[ 儿童 ]] 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组织拟订促进 [[ 慈善 ]] 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 [[ 志愿者 ]] 队伍建设。
# 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