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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伊通火山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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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伊通火山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中国一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吉林省中南部的伊通满族自治县以及长春市、四平市、公主岭市三市一县九个乡镇境内,地理坐标为东经124°50′~125°22′,北纬43°14′~43°35′,由分布在640余平方公里范围内的16座海拔230~430米孤立的火山穹丘组成,16座火山锥及周围的划定区域总面积为764.8公顷,其中核心区405.8公顷,缓冲区359公顷。

火山群位于中国东部的伊通—依兰断裂带上,火山呈并列状分布于伊舒盆地的两侧。火山群形成于中新世,为玄武岩火山群。伊通火山群以复杂多变的岩石柱状节理,典型、独特的“侵出式”火山成因机制而著称。1985年成为省级自然保护区,1992年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04年被列入吉林省级地质公园。

伊通火山群中的火山根据保护价值不同分成三个保护级别:

*Ⅰ级保护:西尖山、大孤山、小孤山;
*Ⅱ级保护:东尖山、莫里青山、横头山;
*Ⅲ级保护:团山、马鞍山、东小山、横小山、南尖山、北尖山、万宝山、南蔡山、北蔡山、馒头山。

==功能区划==

保护区内16座火山锥体都是孤立而分散的,从保护价值的角度,把它们分成三个保护级别。在分类保护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对保护区功能区划的规定,结合地质遗迹类自然保护区的特点和本区的实际情况,把火山锥体的保护范围按照其出露的规模,划分为核心区和缓冲区,总面积为764.8公顷。

核心区:以每座火山锥体的基座范围划定为核心区,面积为405.8公顷,占保护总面积的53.1%。

缓冲区:每座火山锥体基座向外围延伸一定的范围(500米)作为缓冲区,总面积为359.0公顷,占保护总面积的46.9%。

==保护措施==

保护机构

伊通火山群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成立于1985年9月,其前身是伊通火山群自然保护区管理所。为吉林省环境保护厅下属正处级事业单位,核定处级领导职数2名(一正一副),管理局内设行政管理办公室、技术科、管护科,下设4个基层管理站。

管理现状

保护区管理局下设的各科室分工明确,职责清晰,责任落实到人。制定了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实行了局、科、站三级专业管护网络,使日常管理、运行得到了充分保障。成立保护区管理局后,该局认真开展了保护区日常监测、监视和保护、建设工作,聘请了有关专家对保护区内16座火山锥体进行了踏查、测量,并绘制出图件,合理地划定了保护区区界,埋设了标桩,在全国自然保护区中率先完成了划界立标工作。

==保护价值==

科研价值

保护区是国内外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进行科研、科考和教学实习的基地,是开展科普教育和人才培养的重要场所。美国国家联邦地质调查局、法国巴黎第七大学、日本京都大学、广岛大学、意大利罗马大学、西班牙扎拉构扎大学、加拿大哥伦比亚大学、俄罗斯海参崴国立科 技大学、美国铁雪伦石油公司、德国汉诺威古生物研究所及第三十届地质大会的东北科考小组等,都数次来保护区进行科研、科考活动。国家环保总局、国家地矿部、农业部、国家民委、国务院编委、中顾委、全国人大、国家地震研究所、中科院地研所、东北师大、吉林大学、长春科技大学等领导同志,各界知名人士、科研单位及大专院校师生先后来伊通火山群进行科研、科考、科普与教学活动。

生态价值

伊通火山群形成于新生代第三纪渐新世至上新世,距今约有3380万年——870万年,该火山群保存着大量的深源橄榄包体,其丰富程度和标准是中国国内和国际上其它火山所不具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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