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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田弥兵卫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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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滨田弥兵卫事件.jpeg|有框|右|<big></big>[https://img3.doubanio.com/view/subject/s/public/s27915773.jpg 原图链接][https://book.douban.com/subject/26275439/ 来自 豆瓣读书 的图片]]]
''' 滨田弥兵卫事件 ''' ,是一件1628年(日本宽永五年)发生于 [[荷兰荷东印度公司| 荷兰荷属东印度公司 ]] 统治下的大员与 [[ 日本 ]] 之间的贸易冲突事件。日本称为大员事件(タイオワン事件)或奴易兹事件(ノイツ事件)。
==背景==
[[ 荷兰人 ]] 占领台湾之前,汉人与日本人就在台湾从事走私贸易。荷兰人占领台湾之后,日本商人与荷兰商人在台湾竞逐汉人货物,因此存在着相当大的利害冲突。1625年起,东印度公司当局开始向来 [[ 台湾 ]] 的日本商人课征一成的货物输出税,但因为日本人较荷兰人早来台从事贸易活动,且此时荷兰货物输入日本享有免税优惠,因此日本人拒绝向荷兰人纳税,双方因此发生纠纷<ref>[https://book.douban.com/review/10288780/ 火枪与账簿:早期经济全球化时代的中国与东亚世界],豆瓣读书,2019-07-05 </ref>。同年,日本人所购得的一批生丝,因拒绝纳税而遭荷兰统治当局没收,双方关系更形恶化。
==事件经过==
1626年,日本人滨田弥兵卫带领朱印船到台湾买生丝,并欲向东印度公司借用中式帆船到中国闽南的 [[ 泉州港 ]] 运回货物,但均遭到东印度公司拒绝。是时滨田弥兵卫知悉新港社原住民不堪东印度公司的虐待,对荷兰心生不满,因此在1627年带领该社的理加等十六名 [[ 原住民 ]] 回到日本,向长崎代官末次平藏控诉荷兰人压迫,并将十六名原住民以“高山国使节团”的名义晋见幕府将军德川家光,准备鼓励江户幕府采取反荷作为。
1628年春天,滨田弥兵卫再度率船来台,同行者共四百七十名,其中包含先前十六名原住民。此时的荷兰台湾长官为 [[ 彼得·奴易兹 ]] ,他在滨田抵台前获密报日船载有士兵及大炮、刀枪等 [[ 武器 ]] ,因此在日船抵台之际派员登船安检,果然搜出大量武器及火药,因此荷兰当局便将武器及火药全数扣留,并软禁滨田将近一周,十六名原住民则遭到下狱监禁。
之后滨田提出发还武器及火药、释放十六名原住民、提供船只赴中国福建取货、准其回日本等要求,但均为荷兰当局拒绝。滨田因此采取武力行动,率领数十名日本人闯入彼得·奴易兹住处,亵渎彼得·奴易兹的妻子,绑架了彼得·奴易兹及其儿子。后经双方协商,以彼得·奴易兹之子为人质<ref>[https://news.qcc.com/postnews_017dc5e1e0941fda768c5d55e2ddfbd3.html 东亚大历史:颜思齐郑芝龙与滨田弥兵卫事件],企查查,2018-11-21</ref>,随同滨田返抵日本。
荷兰 [[ 牧师 ]] 法伦泰因(François Valentijn)所作之1726年《新旧东印度志》(Oud en Nieuw Oost-Indiën)第四册中,关于台湾的专章里,便有一张描绘滨田弥兵卫挟持彼得·奴易兹的版画图像。
==后续==
日本方面在滨田返抵日本后,将彼得·奴易兹之子及荷兰船员下狱,并封闭荷兰人在平户的商馆。荷兰虽数度向日本交涉恢复通商事宜,但都未成功。 [[ 巴达维亚 ]] 方面感到事态严重,在1629年将彼得·奴易兹撤职,并宣判其两年有期徒刑。1632年,荷兰将彼得·奴易兹引渡至 [[ 日本 ]] 监禁,荷兰人在日本的贸易才获得恢复。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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