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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公务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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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段内设机构==
省公务员局设4个职能处室:
承担公务员事务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贯彻实施意见的研究起草工作;负责公务员职位分类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工作;负责审批政府直属(所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组织省本级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考试录用(过渡)工作;参与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文电、 [[ 公务 ]] 、机要、 [[ 档案 ]] 、政务公开、 [[ 信访 ]] 接待工作。
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组织全省各级机关 [[ 公务员考试 ]] 录用工作,负责省级录用公务员面试和审批工作;负责公务员转任调任审批、任职定级、交流与回避、日常登记工作;承办省政府人事任免手续。
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负责省级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公务员辞退(辞职)工作;负责政府表彰奖励工作,初步审核以省政府名义表彰奖励人选;承办公务员奖励审核和 [[ 荣誉称号 ]] 的授予、表彰事宜;负责市、县(市、区)非领导职务设置方案审批,负责省级机关处级非领导职务职数的审核稽查工作。
===培训与监督处===
组织制定公务员 培训 与 和在职教育政策规定;拟订公务员培训规划(计划)和标准;负责公务员对口培训和省级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制定省行政学院公务员培训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对市、县(市、区)[[公务员]]培训的指导 监督 工作;完善公务员[[惩戒制度]],审核报请省政府批准的 处分;负责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工作;依法对公务员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公务员申诉、控告和聘任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工作。
( 一二) 划入原省人事厅 将 公务员 培训、录用考试的 事务 管理的有关职责、政府表彰奖励等具体 性 工作 职责 交给[[事业单位]]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