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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海洋局三沙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 (简称“三沙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或“三沙中心站”),加挂“国家海洋局三沙海洋环境预报台”牌子,由 [[ 国家海洋局 ]] 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批复,以《国家海洋局关于设立国家海洋局三沙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的通知》(国海人字796号)批准设立,于2012年12月正式成立,属国家海洋局管辖下的海洋公益服务 [[ 事业单位 ]] ,由 [[ 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 ]] 管理,机构级别相当于正处级,人员编制为25名。
==主要职责==
三沙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的主要职能是依照中国有关海洋 [[ 法律法规 ]] ,在三沙海域开展海洋观测,海洋环境与灾害预警预报, [[ 海洋环境 ]] 和生态监测与保护,海洋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海洋领域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等工作。其主要职能是:
承担海洋环境观测、 [[ 海洋灾害 ]] 监视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
承担海洋环境、生态监测、评价与保护工作;
承担 [[ 珊瑚礁 ]][[ 生态系统 ]] 及岛礁环境监测与保护工作;
承担海洋功能区划、海洋开发规划以及 [[ 海洋 ]] 开发、海洋倾废活动的监视、监测、论证、评价工作;
承担海洋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负责国家海洋局设立在 [[ 三沙 市|三沙]] 海域的海洋环境监测站(点)的管理工作。
未来将负责国家海洋局西沙海洋环境监测站(永兴岛)、国家海洋局南沙海洋环境监测站(永暑礁)及其他岛礁新建海洋观测站的管理,负责浮标、平台及其他海洋观测设施的运行维护,开展海洋环境监测工作;发布南海海域精细化海面风场、海浪、海流数值预报,为三沙市管辖海域内的海上维权执法、海上 [[ 交通 ]] 和海洋渔业 [[ 安全 ]] 提供保障。
==视频==
==参考文献==
 
[[Category:政府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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