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定四年,拜侍御史。迁刑部尚书,以起居舍人曹孝庆言罢.度宗即位,兼侍讲,拜殿中侍御史。疏言:“恭俭之德自上躬始,清白之规自宫禁始,左右之言利者必斥,蹊隧之私献者必诛。”以《诗》进讲,固奏:“帝王举动,无微不显,古人所以贵于慎独也。”权礼部侍郎兼给事中。进读《孝宗圣训》,因奏:“安危治乱,常起于一念虑之间,念虑少差,祸乱随见.天下之乱,未有不起于微而成于著。”又言:“不以私意害公法,乃国家之福。”帝曰;“孝宗家法,惟赏善罚恶为尤谨。”宗礼言:“有功不赏,有罪不罚.,虽尧舜不能治天下,信不可不谨也。”
迁礼部侍郎,以老乞退,帝曰:“岂朕不足与有为耶?”以华文阁直学士知隆兴府,再辞。逾年,依旧职任广东经略安抚使兼知广州,加端明殿学士、签书枢密院事,寻兼权参知政事。疏奏:“国所以立,曰天命人心。因其警而加敬畏,天命未有不可回也,因其未坠而加绥定,人心来尝不可回也。”卒官,遗表上,赠开府仪同三司、盱江郡侯,谥文定。
(选自《宋史列传第一百八十》)
注:①火不循轨;火星不遵循轨道.②追:追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