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陳宗禮傳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宋史·陳宗禮傳出自《宋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收錄於《四庫全書》史部正史類。於元末至正三年(1343年)由丞相脫脫和阿魯圖先後主持修撰。《宋史》卷帙浩繁,共兩千多人的列傳,比《舊唐書》列傳多出一倍,《周三臣傳》將韓通、李筠、李重進同列,橫跨五代至宋初,彌補過去新舊五代史之不足。[1]
原文
陳宗禮,字立之。少貧力學,袁甫為江東提點刑獄,宗禮往問學焉。淳祜四年,舉進士。調邵武軍判官,入為國子正,遷太學博士、國子監丞,轉秘書省著作佐郎.入對,言火不循軌①。帝以星變為憂,宗禮曰:「上天示戒,在陛下修德布政以回天意。」又曰:「天下方事於利慾之中,士大夫奔競趨利,惟至公可以遏之。」兼考功郎官,遷尚左郎官兼右司。時丁大全拄國柄,以言為諱.宗禮嘆曰:「此可一日居乎!」陛對,言:「願為宗社大計,毋但為倉廩府庫之小計,願得天下四海之心,毋但得左右便嬖戚畹之心;願寄腹心於忠良,毋但寄耳目於卑近;願四通入選以來正人,毋但旁蹊曲逕以引貪濁.」拜太常少卿,遷秘書監。以監察御史虞慮言追②兩官,送永州居住。
景定四年,拜侍御史。遷刑部尚書,以起居舍人曹孝慶言罷.度宗即位,兼侍講,拜殿中侍御史。疏言:「恭儉之德自上躬始,清白之規自宮禁始,左右之言利者必斥,蹊隧之私獻者必誅。」以《詩》進講,固奏:「帝王舉動,無微不顯,古人所以貴於慎獨也。」權禮部侍郎兼給事中。進讀《孝宗聖訓》,因奏:「安危治亂,常起於一念慮之間,念慮少差,禍亂隨見.天下之亂,未有不起於微而成於著。」又言:「不以私意害公法,乃國家之福。」帝曰;「孝宗家法,惟賞善罰惡為尤謹。」宗禮言:「有功不賞,有罪不罰.,雖堯舜不能治天下,信不可不謹也。」
遷禮部侍郎,以老乞退,帝曰:「豈朕不足與有為耶?」以華文閣直學士知隆興府,再辭。逾年,依舊職任廣東經略安撫使兼知廣州,加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尋兼權參知政事。疏奏:「國所以立,曰天命人心。因其警而加敬畏,天命未有不可回也,因其未墜而加綏定,人心來嘗不可回也。」卒官,遺表上,贈開府儀同三司、盱江郡侯,諡文定。
註:①火不循軌;火星不遵循軌道.②追:追削。
譯文
陳宗禮,字立之。年輕時家庭貧困,他讀書刻苦,(當時)袁甫任江東提點刑獄,陳宗禮前往向他討教學問。淳祐四年,他考中進士。後陳宗禮調任邵武軍判官,進京擔任國子正,升遷為太學博士、國子監丞,後又升遷為秘書省著作佐郎。(一次陳宗禮)入朝奏對,說火星不遵循軌道。皇帝因星相變異感到擔心,陳宗禮說:「老天顯示警告,全在於陛下修明仁德、施行政教來挽回天意。」又說:「天下正致力於利慾之中,士大夫奔走而競相逐利,只有大公無私才能遏止這種現象。」(陳宗禮)兼考功郎官,後升遷為尚左郎官兼右司。當時丁大全把持國家政權,忌諱進諫。陳宗禮感嘆道:「這還能待得住一天嗎!」入朝奏對,說:「希望考慮宗廟社稷這些大的方面,不要光考慮糧倉府庫這些小的方面,希望收服天下四海的民心,不要光收服身邊寵臣外戚的心;希望對忠良寄託重任,不要光讓卑順的近臣充當耳目;希望四面開放來招攬君子,不要只是盈門耀道地呼引貪污之輩。」(陳宗禮)拜授太常少卿,升遷為秘書監。後因監察御史虞慮彈劾被追削兩級官階,送往永州居住。
景定四年,(陳宗禮)拜授侍御史。升遷刑部尚書,後因起居舍人曹孝慶彈勃罷免。度宗即位.陳宗禮兼侍講,拜殿中侍御史。他上疏說:「恭敬勤儉的道德從皇上自身開始,廉潔的規矩從皇宮裡面開始,身邊提到謀利的人一定斥逐,暗地裡私自進獻的人一定殺掉。」他用《詩經》進呈侍講,就稟奏:「帝王的一舉一動沒有一處細小的地方不被人知道的,這就是古代的人非常重視在獨處的時候小心謹慎的緣故。」 陳宗禮代理禮部侍郎兼給事中。他進呈侍讀《孝宗聖訓》,便稟奏:「安定或者危難、太平或者動亂,常常在動一動念頭的瞬間發生,念頭稍微有點偏差,禍亂隨即出現。天下的動亂,沒有不是在小事中發生,在明顯的事情中形成的。」又說:「不因私心妨礙公家法令,這才是國家的福分。」皇帝說:「孝宗的國法,只有獎善罰惡是尤其謹慎的。」陳宗禮說:「有了功勞不獎賞,有了罪過不懲罰,即使是唐堯虞舜也不能夠治理天下,確實是不能夠不加謹慎的。」
陳宗禮升遷禮部侍郎,藉口年邁請求辭官,皇帝說;「難道是我不值得(與你)一起有所作為嗎?」讓他以華文閣直學士的身份做隆興府知府,他再次推辭。過了一年,他依舊職任廣東經略安撫使兼知廣州,加官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不久兼代理參知政事。他上疏稟奏:「國家之所以存在,靠的是天命民心。按照它的警示來加以敬畏,天命沒有不能夠挽回的;趁着它還沒有喪敗的時候加以安定,民心是未嘗不能夠迴轉的。」陳宗禮在任上去世,臨終表文奏上,追贈開府儀同三司、盱江郡侯,諡號文定。[2]
作者簡介
蔑里乞・脫脫
脫脫(1314年-1355年),亦作托克托,亦作脫脫帖木兒,蔑里乞氏,字大用,蒙古族蔑兒乞人。至正三年(1343年),脫脫主編《遼史》、《宋史》、《金史》,任都總裁官。[3]
阿爾拉·阿魯圖
(生卒年待考),蒙古族,蒙古阿兒剌部人。元朝末期重臣,繼脫脫之後,主持了纂修遼、金、宋三史,頒《至正條格》等工作,特別是三史中的《宋史》部分,是由阿爾拉·阿魯圖主持的。阿爾拉·阿魯圖主持《宋史》的修撰,在時間上是相當倉促的,因而不可避免地存在許多問題和缺陷,儘管如此,《宋史》仍為極其重要的史書,為二十四史之一,仍然發揮着不可取代的作用。在這一方面,阿爾拉·阿魯圖功不可沒。[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