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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洋矿产资源研究开发协会(China Ocean Mineral Resources R & D Association,简称“中国大洋协会”)于1990年4月9日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其宗旨是:通过国际海底资源研究开发活动,开辟我国新的资源来源,促进我国深海高新技术产业的形成与发展,维护我国开发国际海底资源的权益,并为人类开发利用国际海底资源作出贡献。 [1]
中国大洋协会自成立以来,在国家海洋局党组和协会常务理事会的领导下,在国家各综合部门的指导和大力支持下,统筹国内各领域、各专业优势力量开展国际海域工作,在维护我国国际海域权益、开发国际海底资源、发展深海高新技术、参与国际海域事务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 [1]
==发展历史==
1991年3月5日,经联合国批准,中国大洋协会在国际海底管理局和国际海洋法法庭筹备委员会登记注册为国际海底开发先驱者,在国家管辖范围外的国际海底区域分配到15万平方公里的开辟区。
1999年3月5日,在完成开辟区50%区域放弃义务后,中国大洋协会在上述区域最终获得7.5万平方公里具有专属勘探权和优先商业开采权的多金属结核矿区,拓展了我国资源储备新来源。
1997年,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关规定,国际海底管理局批准了中国大洋协会在其多金属结核矿区15年的勘探计划。
2001年5月,中国大洋协会与国际海底管理局签订了《勘探合同》,标志着中国大洋协会正式从国际海底开辟活动的先驱投资者成为国际海底资源勘探的承包者;同年在东北太平洋获得7.5万平方公里多金属结核合同区
2011年,在西南印度洋获得面积为1万平方公里的多金属硫化物合同区。
2014年在东北太平洋获得面积为3000平方公里的富钴结壳合同区,我国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在国际海底区域拥有“三种资源、三块矿区”的国家。 [1]
==建设宗旨==
通过国际海底资源研究开发活动,开辟我国新的资源来源,促进我国深海高新技术产业的形成与发展,维护我国开发国际海底资源的权益,并为人类开发利用国际海底资源作出贡献。 [1]
==组织结构==
1、办公室由主任、部门负责人和有关工作人员组成。
2、办公室主任应由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任命。
3、办公室实行主任负责制。
4、办公室下设相应的业务部门。
5、办公室根据业务工作需要,组织专家或设立专家组开展有关论证与咨询工作。
6、办公室及时召开联席会议。
==主要职责==
办公室为协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根据协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决定,负责承办协会日常事务。
办公室主要职责为:
1、执行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的决定与指示。
2、组织研究我国国际海底资源研究开发战略,拟订规划、计划和规范。
3、组织有关国际海底区域制度等方面的研究,向国家提出有关的决策建议。
4、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协会规章,制订并发布项目指南和项目管理有关细则与办法。
5、组织项目的立项论证,择优委托或招标确定项目承担单位、签订合同与项目验收工作。
6、组织协调我国国际海底资源的勘探、采冶与研究活动,进行业务监督。
7、组织实施协会与国际海底管理局签订的合同与协议。
8、组织实施协会对外交流与合作计划。
9、组织实施协会履行的国际义务。
10、负责协会的经费管理工作。
11、定期向常务理事会报告工作。
12、承办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事宜。
中国大洋协会自成立以来,在国家海洋局党组和协会常务理事会的领导下,在国家各综合部门的指导和大力支持下,统筹国内各领域、各专业优势力量开展国际海域工作,在维护我国国际海域权益、开发国际海底资源、发展深海高新技术、参与国际海域事务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 [1]
==发展历史==
1991年3月5日,经联合国批准,中国大洋协会在国际海底管理局和国际海洋法法庭筹备委员会登记注册为国际海底开发先驱者,在国家管辖范围外的国际海底区域分配到15万平方公里的开辟区。
1999年3月5日,在完成开辟区50%区域放弃义务后,中国大洋协会在上述区域最终获得7.5万平方公里具有专属勘探权和优先商业开采权的多金属结核矿区,拓展了我国资源储备新来源。
1997年,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关规定,国际海底管理局批准了中国大洋协会在其多金属结核矿区15年的勘探计划。
2001年5月,中国大洋协会与国际海底管理局签订了《勘探合同》,标志着中国大洋协会正式从国际海底开辟活动的先驱投资者成为国际海底资源勘探的承包者;同年在东北太平洋获得7.5万平方公里多金属结核合同区
2011年,在西南印度洋获得面积为1万平方公里的多金属硫化物合同区。
2014年在东北太平洋获得面积为3000平方公里的富钴结壳合同区,我国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在国际海底区域拥有“三种资源、三块矿区”的国家。 [1]
==建设宗旨==
通过国际海底资源研究开发活动,开辟我国新的资源来源,促进我国深海高新技术产业的形成与发展,维护我国开发国际海底资源的权益,并为人类开发利用国际海底资源作出贡献。 [1]
==组织结构==
1、办公室由主任、部门负责人和有关工作人员组成。
2、办公室主任应由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任命。
3、办公室实行主任负责制。
4、办公室下设相应的业务部门。
5、办公室根据业务工作需要,组织专家或设立专家组开展有关论证与咨询工作。
6、办公室及时召开联席会议。
==主要职责==
办公室为协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根据协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决定,负责承办协会日常事务。
办公室主要职责为:
1、执行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的决定与指示。
2、组织研究我国国际海底资源研究开发战略,拟订规划、计划和规范。
3、组织有关国际海底区域制度等方面的研究,向国家提出有关的决策建议。
4、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协会规章,制订并发布项目指南和项目管理有关细则与办法。
5、组织项目的立项论证,择优委托或招标确定项目承担单位、签订合同与项目验收工作。
6、组织协调我国国际海底资源的勘探、采冶与研究活动,进行业务监督。
7、组织实施协会与国际海底管理局签订的合同与协议。
8、组织实施协会对外交流与合作计划。
9、组织实施协会履行的国际义务。
10、负责协会的经费管理工作。
11、定期向常务理事会报告工作。
12、承办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