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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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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书院''',我国有很多座鹤山书院,其中,除[[广东省]][[鹤山市]]的鹤山书院与[[魏了翁]]无关外,其余大多与魏了翁密切相关,而在这当中,由魏了翁亲自创办的鹤山书院又有四川[[蒲江鹤山书院]]、[[湖南]][[靖州鹤山书院]]、四川泸州鹤山书院 和[[江苏]]苏州鹤山书院四座,四川眉山鹤山书院、四川邛崃鹤山书院则是后人为纪念魏了翁而创建的。

==建立==

魏了翁(1178~1237年),字华父,号鹤山,邛州蒲江(今属[[四川]])人。庆元五年(1199)进士,授签书剑南西川节度判官厅公事。开禧元年(1205),以武学博士对策,谏开边事,被劾狂妄,改秘书省正字。迁校书郎,出知嘉定府,以养亲归里,筑室白鹤山下,授徒讲学。

嘉定初,知汉州。历知眉州、泸州、潼川府。入朝权工部侍郎,被劾欺世盗名,谪居靖州,湖湘江浙之士多从之学。绍定四年(1231)复职。五年,进宝章阁待制,为潼川路安抚使、知泸州。史弥远卒,召为权礼部尚书兼直学士院。端平二年(1235),同签书枢密院事、督视京湖军马兼江淮督府。官终知福州、福建安抚使。嘉熙元年卒,年六十,谥文靖。

南宋时,成都蒲江县有个著名的[[思想家]]和[[教育家]],名字叫魏了翁。他学识渊博,21岁便考上[[进士]],得到皇帝赏识,做了大官。他为官清廉,不吹牛拍马,提出了一整套治国良策,但遭权臣嫉妒排挤,几次降官。后来,他回到家乡蒲江,在白鹤山上创办了鹤山书院。他以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为治学准则,采用个人精读、互相答问、集众析疑的[[教学]]方法。他亲自执教,孜孜不倦地解答学生的问题。

蒲江鹤山书院的创建,始于嘉定二年,完成于嘉定三年。嘉定二年三月,魏了翁的生父卒于蒲江。为葬其父,了翁在蒲江长宁阡卜得墓地,并于此年冬葬其父。在为其父卜墓地的同时,又卜得鹤山书院的地址,即与长宁阡"属连"的白鹤冈。于是,"即其地成室,是为今白鹤书院"(《鹤山集》卷九十二,《赠王彦直》)。

==书院沿革==

后来,蒲江鹤山书院历久倾废。明成化十年(1471)知县邵有良重修。正德十二年(1517))御史卢雍重修。明末毁。清[[雍正]]四年(1126),知县陈昆秀重建。嘉庆时知县黄郁章,魏宁诚等相继增置薄田850余亩以作院亭,供师生来修膏火。清末民初,书院改为蒲江县高等小学堂,抗日名将革命烈士李家钰、著名化工专家杜长明博士等都先后在这里求学。1941年,改办为"蒲江县县立初级中学校";1950年更名"四川省蒲江县初级中学校",政府拔款9.3万元在山麓今址建设新校舍,1953年竣工使用,学校扩大到12个班。1958年秋开始招收[[高中]]新生,逐步办成完全中学;1960年,更名为"四川省蒲江中学校",1962年高考上线率为温江专区第一名。1966年"停课闹革命",1969年成立"蒲江中学教育革命委员会",1971年才逐步恢复招生,1978年恢复"四川省蒲江中学校"校名,学校各项工作走上正轨。当年恢复高考,教育质量获温江专区一等奖,被列为温江地区重点中学。1982年,学校被省教厅列为四川省首批[[重点中学]],学校更名为"四川省蒲江县蒲江中学",1996年元月,学校顺利通过省重点中学复查验收。2002年7月,学校更上新的台阶,被省教厅确认为首批"四川省示范性普通高中"。

靖州鹤山书院:明代,曾经三次重修。清代,也曾多次重修。清末光三十二年(1906),改名为高等小学堂。[[民国]]三年(1914),改为鹤山高等小学校。现为靖州鹤山小学。

四川泸州鹤山书院:位于四川[[泸州市]],原名穆清书院。南宋绍定五年(1232)知州魏了翁建于城南,附祀乡贤尹吉甫,后废为穆清祠。

江苏苏州书院:今苏州书院巷,唐宋时称南宫坊。宋代因魏了翁所创鹤山书院在此,故名。元代仁宗年间,魏了翁的曾孙魏收居住[[苏州]],曾经倡议重建鹤山书院,据《道园学古录》卷六《魏氏请建鹤山书院》记载:"上请于朝,以先人之居分籍在已者,规以为鹤山书院,请得与明师良友,讲求其所传。"至顺元年文宗命虞集题"鹤山书院",并作《鹤山书院记》。于是,苏州鹤山书院得以重建。明清,在此设江苏[[巡抚]]衙署,两代有[周忱]]、[[海瑞]]、[[汤斌]]、[[林则徐]]、[[丁日昌]]等名臣治事其中,古迹至今尚存。

四川眉山鹤山书院:明[[嘉靖]]九年(1503),御史邱道隆建于眉山城西南隅民寺,以纪念宋儒魏了翁,王元正撰记。十八年知州方端等增建,肆力经营,后废。清[[康熙]]初,知州赵惠茅重建,成都知府冀应熊书额。[[光绪]]三十一年(1905)改建为眉山女子国民小学校。1929年女小增招初中班,定名县立女子初级中学。旧址今为[[眉山市第一中学|眉山第一中学]]。

四川邛崃鹤山书院:清康熙三十年(1691)知州戚延裔重建。[[乾隆]]二十二年,知州段以清建府治南,将书院与试院分而为二。四十二年(1777)知州叶体仁重修并拨学田以增膏火。[[光绪]]二十九年(1903)改为县立高等小学堂。

广东鹤山鹤山市鹤山书院:属官办,先后拨田40公顷作为学田。清代书院,是封建[[科举制度]]的产物,也为鹤山培养了人材,促进了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清朝]]灭亡,书院废弃,至1927年,邑人及旅外侨胞合力创办昆山中学,书院乃选作永久校址。书院部分[[建筑物]]保留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现为鹤山第二中学校址。

[[Category:520 教育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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