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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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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府'''<ref>清代臺灣相關地名專用「臺」字,「台」為日治之後用字。</ref>為[[清廷]]於[[光緒]]元年12月20日(西元1876年1月16日),[[沈葆禎]]奏請在[[臺灣島]]北部設置之[[官署]]及[[行政區劃]]{{notetag|name=臺灣通志-建革|1=《[[:s:臺灣通志|臺灣通志]]》/疆域/建革:「臺北府,光緒元年建。領縣三:曰淡水、曰新竹、曰宜蘭;廳一:曰基隆同知廳。」}}{{notetag|name=臺灣說略|1=[[王石鵬]][[:s:臺灣三字經/臺灣說略|《臺灣三字經》附錄:臺灣說略]]:「臺北府,光緒元年奏裁淡水同知,設臺北府……」}}<ref name="劉錦藻">《[[臺灣文獻叢刊]]》〈臺灣輿地彙鈔〉,台灣省文獻委員會(今[[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台北: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96年重印,第113-116頁,《[[清朝續文獻通考]]》卷315,劉錦藻,〈臺灣省輿地考〉乙文</ref>。於官署方面,臺北府設置[[臺北府知府]]等官員,[[衙門]]地點則位於[[臺北城]]內,與[[臺灣巡撫衙門]]、[[臺灣布政使司衙門]],[[淡水縣]]知縣衙門比鄰。(今臺北中山堂附近)。另外,於行政區劃方面,則為[[臺灣道]]之下,與[[臺灣府]]並立之區劃。1885年,[[福建臺灣省|臺灣建省]]後,臺北府轉為隸屬「福建臺灣省」之下,也是清朝218個府建制之一。轄區涵蓋今日之[[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宜蘭縣]]、[[新竹縣]]及[[新竹市]]。 :*1876年1月16日(清光緒元年12月20日)臺北府設三縣一廳<ref name="劉錦藻"/>{| class="wikitable" style="float:right; margin: -10px 0px 10px 20px; text-align:left"! <p style=center"background: #D6A4AB; border=1color: #000000; margin: 1em auto 1em auto; padding:5px 0;"|align=center colspan=12|[[臺灣道]]|-|align=center colspan=4|> '''臺北府'''</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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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er><img src="https://travelimg.yam.com/cdn-cgi/image/w=1200,h=630,fit=cover/DATA/ARTICLE/2021071618083012.png" width="280"></center><small>[[宜蘭縣 (清朝)|宜蘭縣]]||[[基隆廳]]||[[淡水縣]]||[[新竹縣 (清朝)|新竹縣]https://travel.yam.com/article/124472 圖片來自travel]</sm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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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5年 '''臺北府'''是[[清朝|大清帝國]][[臺灣清治時期|統治臺灣]]晚期置的[[府 (行政区划)|府]]級[[行政区划|行政區域]],為1876年1月16日 ([[光緒]] 十一年 元年12月20日 [[清朝政府|清廷]]准[[沈葆禎]]奏請在[[臺 島]]北部增設設置之[[官署]]。<ref>[ 福建 https://travel.yam.com/article/124472 輕知識玩 台灣 省|省]], |8個「 臺北府 設三縣一廳城門」小知識:這些城門怎麼來的?為什麼有小南門?],travel</ref>  {| class="wikitable" style="text-align介紹=center; border=1; margin: 1em auto 1em auto;"|align=center colspan=13|臺北府初設時隸屬於[[福建 省 (清)|福建省]][[ 臺灣 ]]|-|align=center colspan=4|''' 之下,與[[ '''|-|]]並立之區劃;1885年(光緒11年),臺灣建省後則改歸[[ 宜蘭縣 (清朝)|宜蘭縣福建臺灣省]]||[[ 基隆廳臺灣道]]||,也是[[ 淡水縣清朝|大清帝國]]||218個[[ 新竹縣 ( 清朝行政区划)| 新竹縣]]|}建制之一。
:*1894 1876 年(光緒元年)臺北府設立之初,府治先暫時設在[[竹塹城]](今[[ 新竹市]]),1878年( 光緒四年)才移往[[艋舺]](今[[臺北市]][[萬華區]] 二十年 。而後於[[大稻埕]]南修建新[[臺北城| 臺北府 設三縣二廳{| class="wikitable" style="text-align=center; border=1; margin: 1em auto 1em auto;"|align=center colspan=17|城]],1884年(光緒10年)建成後遷治[[ 福建 灣省北城內]]|-|align=center colspan=5|''' (今[[ 臺北 府'''|-|市]][[ 宜蘭縣 中正區 ( 清朝臺北市)| 宜蘭縣中正區]]||市中心)。其與[[ 基隆廳臺灣巡撫衙門]]、[[欽差行臺||臺灣布政使司衙門]]、[[淡水縣]]||知縣衙門比鄰(今[[ 南雅廳]]||[[新竹縣 中山堂 ( 清朝臺北市)| 新竹縣臺北中山堂]]|}附近)。
==相關條目==*臺北府設置[[臺北 府知府]]*等官員,與分別受[[臺灣 道]]、[[福建臺灣巡撫]]及[[福建臺灣布政使]]等官職制約。1895年(光緒21年、明治28年),依照[[清朝|清]][[大日本帝国|日]]兩國簽定之《[[馬關條約]]》,[[臺灣日治時期|臺灣割讓予日本]]後,臺北府不再設置。
== 參考來源 歷史 ==;注釋{{noteFoot}}1876年([[光緒]]元年)臺北府設立之初接收原[[臺灣府]]下轄[[噶玛兰厅|噶瑪蘭廳]]、[[淡水廳]]土地,並改為三縣一廳,分別是[[宜蘭縣 (清朝)|宜蘭縣]]、[[淡水縣]]、[[新竹縣 (清朝)|新竹縣]]、[[基隆廳]]。轄區是[[大甲溪]]以北,相當於今[[臺中市]]北部、[[苗栗縣]]、[[新竹縣]]及[[新竹市]]、[[桃園市]]、[[新北市]]、[[臺北市]]、[[基隆市]]、[[宜蘭縣]]。1887年(光緒13年)建立[[福建臺灣省]],行政區調整為三府一直隸州時,臺北府[[新竹縣 (清朝)|新竹縣]]南邊一部分劃出[[苗栗縣 (清朝)|苗栗縣]]並改歸臺灣府,但這時仍維持三縣一廳的編制。
;引用== 參考文獻 ==
{{reflist}}
  [[Category: 733 北府| ]][[Category:清朝的府]][[Category:1876年建立的行政区划]][[Category:1895年废除的行政区划]][[Category:1876年台灣建立]][[Category:1895年台 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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