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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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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公安局'''是 [[ 中山市 ]] 人民政府下设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受市 [[ 政府 ]] 、广东省公安厅双重领导。在镇、乡、街道设公安分局;公安分局与派出所分别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
现任局长为鲁罡同志。
==单位概况==
中山市公安局现有27个内设机构及直属单位,下辖24个镇区公安分局,94个派出所,全市公安民警4700多人。近年来,特别是全国“二十公”和全省“十九公”以来,在市委、市 [[ 政府 ]] 和省公安厅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全市公安机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建设”为己任,紧紧围绕“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保 [[ 平安 ]] ”的总体思路和“建为民公安,保南粤平安”的目标要求,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两手抓、两手硬,全市公安事业呈现出了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整体工作位于全省前列。
2007和2008年度中山市局连续两年荣获全省公安工作综合考评一等奖,2008年被评为全国“三基”工程建设先进集体、全省“三基”工程建设一等奖,在2008年4月份由省综治办公布的全省公安工作群众满意度和公共安全感 [[ 调查 ]] 结果显示,中山公安工作群众满意度位列全省第二,公共安全感位居全省第四。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 [[ 公安 ]] 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部署全市公安工作,并指导、监督、检查、落实。
2、依法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掌握影响 [[ 社会 ]] 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并提出对策。
3、组织、指导全市 [[ 公安机关 ]] 侦查工作,协调处理或直接侦办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国内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负责侦办涉及全市的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4、负责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 指导 ]] 、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政、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本市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
5、依法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
6、负责对保安 [[ 服务 ]] 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7、负责维护全市道路 [[ 交通安全 ]] 和道路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以及对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驾驶人员的管理工作。
8、负责对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协调全市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和公安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9、负责公共信息 [[ 网络 ]] 的安全保护工作。
10、指导、协调、组织对全市恐怖活动的防范、侦查工作,防范、处理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11、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公安机关监管场所,负责收容教养和 [[ 劳动 ]] 教养审批工作。
12、负责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的警卫工作。
13、组织实施公安 [[ 科学技术 ]] 工作,规划全市公安机关指挥系统、通讯、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技术侦察建设。
14、指导公安边防、 [[ 消防 ]] 、武警部队建设;指导林业部门的公安业务工作。
15、负责本市公安机关与港澳地区警方和国际刑警组织的联络、交往和协作。
16、负责全市公安队伍建设。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和督察工作,查处公安队伍违法违纪案件,指导全市公安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
17、依法保护环境资源 [[ 安全 ]] ,惩治环境违法犯罪;依法与相关部门合作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
18、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指挥中心
协助局 [[ 领导 ]] 指挥、协调全市公安工作,处理局机关日常行政事务。
(二)政治处
负责全市公安 [[ 系统 ]] 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作风建设。
(三)监察室(与纪委合署办公)
(四)情报信息中心
负责组织全市公安机关的 [[ 通信 ]] 和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维护,以及情报信息工作。
(五)警察公共关系中心
负责全市公安系统对外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公安 [[ 文化 ]] 宣传活动。负责受理属于本级公安机关管辖的信访事项;按照职责分工转交本级公安机关有关部门(警种)办理、交下级公安机关办理或自行办理;并对本级公安机关有关部门、下级公安机关的办理情况报告进行审核;协调办理重要信访事项;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
====(六)警务保障中心====
负责全市公安系统各项经费、装备、 [[ 交通 ]] 的管理和使用监督工作。
===二、直属机构===
====(七)交通警察支队====
负责和指导交通安全管理,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开展交通安全宣传 [[ 教育 ]] ;负责和指导机动车辆安全检验、驾驶员的考核和机动车牌证、驾驶员牌证的核发和年审;参与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
====(八)巡逻警察支队====
====(九)特警支队====
参与处置较大规模的 [[ 群众 ]] 性事件及突发性重大治安灾害事故,依法打击严重暴力性犯罪,参与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
====(十)刑事警察支队====
负责和指导刑事侦查工作,分析研究刑事犯罪情况;组织、协调侦破跨区域性刑事案件,承担重大、特大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工作;负责刑事犯罪情报资料、档案工作;指导刑事侦察技术建设; [[ 组织 ]] 、指导反黑、反恐怖、反扒工作。
====(十一)禁毒支队====
====(十二)治安管理支队====
负责组织、指导全市治安行政管理和治安防治工作;负责和指导查处治安案件和重大治安灾害、重大责任事故;依法管理群众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和枪支弹药、民用爆炸、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负责对特种行业的治安管理工作;指导公安派出所的工作;指导和监督机关、 [[ 团体 ]] 、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和指导保安员和保安服务业;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开展治安防范工作;负责和指导全市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及居民身份证日常管理工作及全市人口统计工作。
====(十三)经济犯罪侦查支队====
负责和指导全市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掌握和 [[ 研究 ]] 全市经济犯罪情况;分析、研究、收集经济犯罪的动态和信息,拟定防范和打击对策。
====(十四)出入境管理支队====
====(十五)法制监管支队====
负责全市公安法制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工作,为基层公安机关提供法律咨询。掌握看守所、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强制隔离戒毒所在(收)押人员的情况,指导、监督、检查监所执行有关法律、 [[ 法规 ]] 和政策,开展劳动教育或改造工作。
====(十六)网络警察支队====
负责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市公共信息网络和计算机信息 [[ 系统 ]] 的安全保护工作;监控信息网络违法犯罪动态,提供犯罪案件的证据;组织、指导对计算机病毒及计算机灾害事故的防范、处置工作。
====(十七)警卫支队====
负责对来我市的党和国家领导人、省主要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我市 [[ 领导 ]] 集体活动和重大活动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八)警察训练支队====
负责公安民警的初任培训、业务 [[ 培训 ]] 、警衔晋升和职务晋升培训、知识技能更新等培训工作。
====(十九)警务督察队====
====(二十)市看守所====
依法对在押人员进行法律法规、 [[ 道德 ]] 、形势教育和劳动教育,对留所服刑人员进行监管和改造。
====(二十一)强制隔离戒毒所====
依法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的吸毒人员实行心理、药物治疗和 [[ 劳动 ]] 教育。
====(二十二)市拘留所====
====(二十三)收容教育所====
依法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违法人员实行强制性的短期收容和劳动 [[ 教育 ]] 。
====(二十四)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管理市局机关 [[ 日常 ]] 行政事务。
====(二十五)市民警心理健康服务中心====
小榄镇公安分局
南头镇公安分局
阜沙镇公安分局
东升镇公安分局
横栏镇公安分局
坦洲镇公安分局
五桂山镇公安分局
民众镇公安分局
==所获荣誉==
2020年1月8日,广东省中山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入选2019年全国“扫黄打非”先进集体公示名单(公示期为2020年1月8日至1月14日)。
2020年12月,中山市公安局情报信息中心 [[ 科技 ]] 安防科获得广东省委、省政府授予广东省先进集体称号。
2020年10月,被授予“ [[ 广东省 ]] 爱国拥军模范单位”荣誉称号。
2021年9月2日,被 [[ 国家体育总局 ]] 授予“2017-2020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称号。
==参考文献==
[[Category: 社會組織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