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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容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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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g>收容教育</big>''',收容教育制度是对有卖淫嫖娼行为的人员集中进行 [[ 法律 ]] 教育和道德教育,组织参加生产劳动以及进行性病检查、治疗的行政强制教育措施。根据[[国务院]]《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ref>[https://www.66law.cn/laws/115681.aspx 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 ]华律网</ref> ,公安机关不经法庭调查审判,便可对卖淫嫖娼人员采取为期六个月至两年的强制教育、劳动等一系列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2019年12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有关收容教育法律规定和制度的决定》,自2019年12月29日起施行。 <ref>[http://www.sohu.com/a/363374124_114988 收容教育制度废止 习近平签署主席令 ]搜狐网</ref> 该决定废止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第四条第二款、第四款,以及据此实行的收容教育制度。 <ref>[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54158554234650230&wfr=baike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废止有关收容教育法律规定和制度的决定 ]新华网百家号</ref>
== 制度变迁 ==
收容教育所并不是凭空建立的,它是借鉴建国初期的妓女收容教养院的成功经验而创办的。解放初期建立的收容教养院成功地改造了大批妓女,摸索出一套成功的改造模式,积累了大量的宝贵经验。新时期的收容教育制度是建国后收容教养院的延续和发展,并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地革新。卖淫妇女收容教育所是1984年10月 [[ 上海 ]] 市公安局为适应禁娼工作的需要率先创办的。
根据1991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卖淫嫖娼的决定》<ref>[http://www.npc.gov.cn/wxzl/gongbao/2000-12/05/content_5004558.htm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 ]中国人大网</ref>(以下称为《决定》):“对卖淫、嫖娼的,可以由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强制集中进行法律、道德教育和生产劳动,使之改掉恶习。期限为六个月至二年。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国务院1993年颁发《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制定了收容教育制度。《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以下称为《办法》)第2条规定:“收容教育,是指对卖淫、嫖娼人员集中进行法律教育和道德教育、组织参加生产劳动以及进行性病检查、治疗的行政强制教育措施。”
(1)行政强制说。该说认为收容教育是一种具有特殊内容和形式的行政强制措施和教育措施,被收容教育人员除了须接受法律教育、道德教育和参加劳动外,还必须接受性病的检查与治疗。
正如法学学者早已公开提出的,若收容教育系行政强制措施,根据《行政强制法》<ref>[https://www.66law.cn/special/xzqz/ 行政强制 ]华律网</ref> 的规定,对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应具有暂时性的色彩。但是收容教育的期限为6个月至两年,相比之下,已经超过部分刑罚的时间(《刑法》 <ref>[https://www.66law.cn/tiaoli/9.aspx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华律网</ref> 规定的刑罚中,拘役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外加被转入收容教育所这一相对封闭的场所,显然超出了一般人对“暂时性措施”的理解。收容教育并非通常意义上的行政强制措施。
(2)行政处罚说。该说认为从收容教育的内容、期限等方面来看,收容教育措施带有明显的惩戒性和行政处罚性;收容教育与普遍被定性为行政处罚的劳动教养存在极大的相似之处,而与强制戒毒等行政强制措施又有明显的区别。因此,行政处罚性更能反映收容教育的法律属性。
劳动教养是依据国务院有关劳动教养相关法规的一种行政处罚,公安机关毋须经法庭审讯定罪,即可对疑犯投入劳教场所,实行最高期限为四年的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思想教育等一些列强制性处罚。劳动教养制度已经于2013年底被废止。<ref>[http://www.64365.com/baike/ldjy/ 劳动教养 ]律师365网</ref>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ref>[https://www.66law.cn/laws/89634.aspx 最新宪法全文 ]华律网</ref><br>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br>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br> 《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
== 视频 ==
废止有关收容所教育法律规定和制度的决定今起施行 收容教育制度不再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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