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根據《上海市機構改革方案》,設置上海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為市政府直屬正局級特設機構。市政府授權上海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資人職責。上海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負責監管市屬國有資產。根據市委決定,成立中共上海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委員會,履行市委規定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根據市政府授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等法律和法規[2],履行出資人職責,監管本市國家出資企業的國有資產,加強國有資產管理。
(二)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制訂評價標準,通過規劃、預決算、審計、統計、稽核等,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管,維護國有資產出資人的權益。
(三)根據本市改革總體部署,指導推進本市國家出資企業的改革和重組,研究編制本市國家出資企業改革發展的總體規劃,推進本市國家出資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推動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
(四)通過法定程序,對所監管企業管理者進行任免、考核並根據其經營業績進行獎懲,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選人、用人機制,完善經營者激勵和約束制度。
(五)指導推進所監管企業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加強所監管企業董事會、監事會建設,形成職責明確、協調運轉、有效制衡的治理機制。
(六)履行對所監管企業工資分配的監管職責,制定所監管企業管理者收入分配辦法並組織實施。
(七)參與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管理制度,提出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建議草案,組織和監督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執行,編報國有資本經營決算草案,負責組織所監管企業上交國有資本收益。
(八)按照出資人職責,配合指導、督促檢查所監管企業貫徹落實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標準等工作。
(九)負責本市國家出資企業的國有資產基礎管理工作;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起草本市國有資產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制定有關國有資產管理的規範性文件;依法對區縣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十)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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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上海人事:任命白廷輝為上海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 ,搜狐,2019-03-15
- ↑ 上海市國資委監管企業合規管理指引(試行),知乎, 2020-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