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民政局
佳木斯市民政局是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的組成部門,擔負着全市專項社會行政事務管理、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社會救助與福利、服務軍隊和國防建設等方面重要工作任務。局機關共設13個科(辦)室,下轄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局、軍用飲食飲水供應站、軍隊離退休幹部休養所、烈士陵園管理處、殯葬管理處、兒童福利院、救助管理站等[1]。
目錄
機構職能
(一)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切實履行領導本單位、本系統黨建工作的主體責任,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全面推進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深入推進反腐敗鬥爭;以提升組織力為重點,加強黨的基層組織標準化、規範化建設,不斷提高黨的建設質量。
(二)貫徹實施國家、省關於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2]。參與擬訂民政工作規範性文件、相關政策和民政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三)擬訂全市社會組織管理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依法對權限內社會組織進行登記審批管理和執法監督,承擔市社會組織黨工委日常工作。
(四)擬訂社會救助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
(五)擬訂城鄉基層群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政策,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指導村(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六)負責鄉(鎮)級及以上行政區域的設立、命名、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和報批工作。組織指導鄉(鎮)級及以上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承擔地名管理工作。負責跨縣(市)重要自然地理實體的命名、更名的審核工作。
(七)負責推進婚俗改革。負責涉外、涉港澳台及華僑婚姻登記工作。負責華僑和涉港澳台兒童收養登記。指導和監督婚姻登記、收養登記。
(八)擬訂殯葬管理政策、服務規範並組織實施,推進殯葬改革。
(九)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落實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統籌推進殘疾人福利制度建設和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發展。
(十一)落實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準,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
(十二)組織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指導社會捐助工作,負責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三)擬訂社會工作、志願服務政策和標準,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四)負責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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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佳木斯概況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
- ↑ 民政部頒布的法律法規 ,法律快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