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序列号公安部十一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内设机构,负责处置涉及计算机与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案件,垂直管理全国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警察[1]。
沿革
1983年9月10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公安部关于机构编制的请示。公安部下设公安部计算机管理和监察局(公安部十一局)。
1989年3月5日,公安部发出《关于印发公安部“三定”方案的通知》,该局更名为公安部计算机管理监察司(公安部十一局)。
1998年8月11日,根据《公安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改革后公安部设置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局(十一局)。
2008年,经中央编办批准,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局更名为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十一局)。
职责
根据有关规定,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机关的具体职责为:
- 监督、检查、指导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
- 组织实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评估、审验;
- 查处计算机违法犯罪案件;
- 组织处置重大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事故和事件;
- 负责计算机病毒和其他有害数据防治管理工作;
- 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服务和安全专用产品实施管理;
- 负责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培训管理工作;
机构设置
根据有关规定,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设置下列机构:
内设机构
- 办公室
- 法制工作处
- 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监察处
- 网络案件侦查处
- 互联网安全管理处
- 反通信网络诈骗处
- 信息安全与密码处(七处)
- 网络安全情报处
- 九处
- 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中心(十处)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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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机构改革后,公安部内设机构名单首次公布 ,上观,2019-07-18
- ↑ 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行使下列职责: , 韶关市公安局,2010-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