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
基本概況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京政發〔2009〕2號),設立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簡稱市科委)。
北京市科委是負責本市科技工作的市政府組成部門。
2018年11月16日,繼北京市10家新機構密集掛牌組建後,第二批20家新機構正式掛牌成立,以新機構名義開始工作[2]。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也於當日掛牌成立。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和科技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組織擬訂科技發展、科技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牽頭推進全國科技創新中心建設相關工作,承擔北京推進科技創新中心建設辦公室秘書處職能,組織擬訂全國科技創新中心建設重點任務實施方案及年度計劃,並開展監督落實。
(三)統籌推進首都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優化科研體系建設,指導科研機構改革發展,負責新型研發機構的籌建、管理及服務,推動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承擔推進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相關工作。
(四)推進本市重大科技決策諮詢制度建設。負責提出科技發展戰略建議。提出科技發展的布局和優先發展領域,擬訂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
(五)擬訂本市基礎研究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牽頭組織在京國家實驗室培育建設,參與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和運行。提出科研條件保障規劃和政策建議,推進科研條件保障建設和科技資源開放共享。
(六)組織開展本市重點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務。統籌推進關鍵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現代工程技術、顛覆性技術研發和創新,牽頭組織重大技術攻關和成果應用示範,組織參與國際大科學計劃和大科學工程。
(七)牽頭建立本市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項目資金協調、評估、監管機制。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優化配置科技資源的政策措施建議,推動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建設,協調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金融相關政策,開展科技金融促進工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擬訂本市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技服務業、科技促進城市和農業農村發展的規劃、政策及措施。
(九)牽頭本市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擬訂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促進產學研深度融合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擬訂促進技術市場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科技中介組織發展。
(十)擬訂本市科技項目管理的政策措施。負責科學技術獎勵組織實施及自然科學基金管理。承擔科技信息、科技統計、創新調查和科研成果報告工作。依據市政府授權,履行所監管企業出資人職責。指導科技保密工作。
(十一)負責本市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相關科技評估管理,統籌全市科研誠信建設工作。開展科技評估評價和監督檢查工作。
(十二)負責本市引進國外智力工作。擬訂引進外國專家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建立外國頂尖科學家及其團隊、外國科技人才吸引集聚機制和重點外國專家聯繫服務機制。擬訂出國(境)培訓規劃、政策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十三)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本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組織實施科技人才計劃,推動高端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
(十四)指導各區科技創新工作,聯繫市有關部門科技創新工作。統籌推進本市與各省區市的科技領域交流合作、扶貧協作和支援合作工作。
(十五)擬訂本市科技對外交流與創新能力開放合作的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國際科技合作,推進國際技術轉移。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技術出口和技術引進工作。負責與港澳台的科技合作交流。負責科技外事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視頻
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57.國家機關的行政級別如何劃分? ,知乎,2018-06-13
- ↑ 北京市第二批20家新機構掛牌 11月底全部調整到位 ,搜狐,2018-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