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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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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土地开发公司内线交易案

图片来自xuite

台湾土地开发公司内线交易案(简称台开案台开弊案),是发生于2006年5月的一件涉及台湾土地开发公司股票内线交易的案件。因为中华民国总统陈水扁的女婿赵建铭为此案当事人之一,此案爆发后成为很大的政治丑闻

事件经过

立法委员邱毅爆料指出中华民国总统陈水扁亲家简水绵于2005年6月至7月间以每股新台币2至3元的价格,向彰化银行购入2万多张台开股票。

2006年中,台开股价飙涨至新台币18元左右,一年内简水绵就获利达新台币3亿多元。2006年5月12日,陈水扁结束兴扬专案、回到台湾的前夕,立法委员邱毅爆料指出,此为赵建铭以其母亲简水绵名义从事内线交易

事发后检调单位约谈赵玉柱、简水绵、赵建勋程雅玲,并拘提赵建铭到案。5月25日,赵建铭遭台北地检署声请羁押禁见获准,并移送台北看守所。这也是中华民国总统家庭历史上第一次有成员遭羁押。

检调单位借由台开案清查相关涉案人员帐户时,另外发现主要涉案人赵建铭另外涉嫌“收贿关说台开董事长人事”、“收取药商回扣”和“收贿关说银行联贷”三案,与台开案合称“四大弊案”。此外,赵建铭尚有涉嫌收取耐斯企业新台币2700万元干涉国票金控经营权之争等案,其父赵玉柱也被怀疑涉嫌关说台南地区教育人事。

台开股权结构

台湾土地开发公司的主要股东中华民国财政部所属的公有银行、其股份占了77.6%,另外的民间大股东则占了18.16%。民股的主要投资人是年代集团创办人邱复生,他也是台开副董事长。台开董事会的结构中,公股占有5席董事,民股则占了4席。对于台开经营权,虽然财政部占有绝大多数的股权,但是民股则是来自于主宰台湾舆论的媒体业者。因此,公股代表的董事长苏德建每每受制于邱复生,才会洽彰化银行购买0.1%的台开股票以壮大自己在董事会的声势。

揭发

2006年5月10日 立委邱毅指控赵家涉嫌从事内线交易

2006年5月12日 彰银证实简水绵确实购买台开股票北检指派检察官许永钦调查。

2006年5月14日 邱毅指控赵建铭与彰银高层参加三井宴。赵建铭聚会中得知台开公司利多的内线消息,返家后与父亲商讨买进台开股票,待股价上涨脱手赚取差额[1]

检调侦办

2006年

  • 5月18日 检方约谈蔡清文,并声押获准,为因本案遭羁押之第一人。
  • 5月19日 检方约谈游世一,并声押获准。
  • 5月20日 总统陈水扁为女婿赵建铭涉嫌台开案向全民道歉。
  • 5月24日 赵建铭、赵玉柱、简水绵、赵建勋、程雅玲5人接受讯问。
  • 5月25日 台北地院裁定羁押赵建铭。
  • 5月26日 亲民党主席宋楚瑜倡议罢免总统;检调发现赵建铭涉嫌收贿“卖官”。
  • 6月2日 蔡清文声请停押获准,当庭释放。
  • 6月8日 赵建铭坦承他确实在三井餐会上,听见前台开董事长苏德建提及台开联贷案、出售信托部给日盛银行获利十六亿的两项重大利多讯息。
  • 7月10日 检方宣告侦结,并且起诉包括总统女婿赵建铭与其家人在内,共有13人名列被告,赵建铭涉嫌内线交易情节重大,不法获利逾1亿元,具体求处8年有期徒刑;总统亲家赵玉柱涉嫌内线交易与侵占,求刑10年有期徒刑,并科罚金3000万元。全案交由台北地方法院审理,10日晚间,赵建铭、游世一各以1000万元交保,苏德建以500万元交保,并且三人限制出境。

审判

一审宣判

2006年7月28日 台北地方法院首度开庭,由法官林孟皇独任庭讯,本案七名被告均出庭应讯。前国票金董事蔡清文是唯一承认部分犯罪事实的被告,其馀六人均否认犯罪。

2006年12月27日 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宣判,赵建铭等4人均被判刑,其中赵建铭判刑6年,赵玉柱8年4个月,两人都并科3千万罚金;苏德建、游世一则是判刑4年3个月,游世一并科6千万罚金。

二审宣判

2007年6月26日 台湾高等法院上午就台开弊案作出二审宣判,由于内线交易犯罪所得超过1亿元,赵建铭等4人刑责全部加重,其中赵建铭判刑7年,赵玉柱9年6个月,两人都并科3千万罚金;苏德建、游世一则是分别判刑7年6个月与7年2个月,并科3千万、6千万罚金。

2007年12月28日最高法院认为高等法院对于如何计算内线交易犯罪所得的金额,并没有说明清楚,判决违背法令,因此判决发回高院更审。

更一审宣判

2008年11月13日 更一审宣判,赵建铭仍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赵玉柱9年,两人都并科3千万罚金;苏德建、游世一则是判刑7年2个月,并科3千万、6千万罚金。仍可上诉。

2009年8月25日 最高法院仍认为更一审对于如何计算内线交易犯罪所得的金额,并没有说明清楚,判决违背法令,因此再度判决发回高院更审。

更二审宣判

2011年5月10日 更二审宣判,赵建铭仍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赵玉柱8年6个月,两人都并科3千万罚金;苏德建、游世一则是判刑7年2个月,并科3千万、6千万罚金。仍可上诉。

2012年4月18日 最高法院仍认为更二审对于如何计算内线交易犯罪所得的金额,并没有说明清楚,判决违背法令,因此再度判决发回高院更审。

更三审宣判

2014年5月16日 台湾高等法院更三审宣判,赵建铭依违反《证券交易法》判刑4年,并科罚金新台币2500万元;赵玉柱合并判刑4年8月,并科罚金新台币2500万元。合议庭表示,主要理由是赵家父子的犯罪所得经过重新计算,只有417万馀元,而不是前审计算的1亿馀元。被告赵建铭等人无犯意联络,且他们已缴交犯罪所得,态度良好,因此判决减轻刑期。同案被告游世一及苏德建,也分别改判4年、3年4月徒刑。

2015年10月1日 最高法院仍认为更三审对于如何计算内线交易犯罪所得的金额,并没有说明清楚,判决违背法令,因此再度判决发回高院更审。赵玉柱涉嫌公益侵占部分,判刑1年2个月,减刑为7个月定谳。

更四审宣判

2018年3月20日,高等法院做出更四审判决,赵建铭判刑3年,赵玉柱2年6月,游世一2年,苏德建2年并缓刑5年[2]

2019年6月27日,最高法院第五度撤销原判决,发回高等法院更审。

台开内线交易案涉嫌人所犯法条,及具体求刑一览表
编号 被告 职称 罪名 所犯法条 具体求刑
1 赵建铭 台大医院医师 证券交易法 内线交易 证券交易法157之1、171条 8年并科罚金3000万
2 赵玉柱 台湾省体育会桌球协会会长 证券交易法 内线交易;侵占罪 证券交易法157之1、171条;中华民国刑法335、336条 10年并科罚金3000万
3 苏德建 前台开董事长 证券交易法 内线交易 证券交易法157之1、171条 8年
4 游世一 宽频房讯总经理 证券交易法 内线交易 证券交易法157之1、171条 10年并科罚金3000万
5 蔡清文 国票金控董事 证券交易法 内线交易 证券交易法157之1、171条 2年缓刑5年
6 陈镜尧 众大公司负责人 背信罪 中华民国刑法第342条 2年
7 洪敏森 博通社公司负责人 背信罪 中华民国刑法第342条 1年6月
  • 其馀因检方认为仅作为人头帐户,实质并未涉案,故不起诉处分。

嫌疑人

参考文献

  1. 缠讼13年!赵建铭卷入台开案 最高法院今五度发回更审. [2019-06-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27). 
  2. 台开内线交易案 最高法院第五次发回更审. [2019-06-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