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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都會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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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都會區,依據官方定義歸類為「次都會區」,是以嘉義市為核心都市,並包含嘉義縣部份的行政區所組成的都會區,是臺灣兩個次都會區之一。就總人口數而言,其規模次於臺北都會區、臺中彰化都會區、高雄都會區、桃園中壢都會區、臺南都會區和新竹次都會區,為臺灣排名第七的都會區。
依據主計處在2010年5月18日發布的新聞稿,上述定義範圍連同全台灣各種統計地區的分類定義,將在當年12月25日停止適用。[1]
嘉義次都會區
為一個以工業、林業、糖業、農業、漁業、服務業、商業及觀光業等產業所發展起來的次都會區,是臺灣重要的觀光重鎮,位於南台灣嘉南平原中央。都會區包含嘉義市、民雄鄉、水上鄉、太保市。總區域人口約47萬人。[2]
中心都市 | 衛星市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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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 | 民雄鄉、水上鄉、太保市 |
1985年出版之《中華民國臺灣地區聚居地、都市化地區及都會區分布圖》內之嘉義次都會區。以嘉義市為中心都市,都會區包含嘉義市、民雄鄉、水上鄉、中埔鄉。總區域人口約47萬人。
中心都市 | 衛星市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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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 | 民雄鄉、水上鄉、中埔鄉 |
據行政院主計處訂定「中華民國統計地區標準分類」之「臺灣地區都會區分類」,1993年後定義的嘉義次都會區如下[3]:
中心都市 | 衛星市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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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 | 水上鄉、中埔鄉 |
主要運輸通道
航空
鐵道
公車
路線巴士
高速巴士
參考文獻
- ↑ 「中華民國統計地區標準分類」自99年12月25日起停止適用 (PDF). [2010-05-18].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11-06-27).
- ↑ 89年普查統計結果表─台閩地區住戶數、人口數及平均戶量 (PDF). [2010-03-20].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19-06-25).
- ↑ 中華民國統計地區標準分類 - 臺灣地區都會區分類 (PDF). 行政院主計處. 1993年7月 [2021-07-04].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21-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