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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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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52年10月,现有内设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35个,其中立案、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及审判监督、执行、国家赔偿等审判执行业务部门21个。省法院机关分蜀汉路和正府街两个办公区,分别坐落于金牛区蜀汉路265号和青羊区正府街108号。蜀汉路办公区在2008年正式投入使用,占地面积30.5亩,分办公大楼、诉讼服务中心、审判大楼三个区域。蜀汉路办公区19个庭、办公室,正府街办公区保留了政治部、行装处、执行局等16个部门。诉讼服务中心面积共800余平方米,分为两层,具备立案、信访、诉讼查询、判后释疑等一站式诉讼服务功能。审判大楼具备案件开庭、接待律师和当事人、审判委员会案件讨论、档案管理[1]、会议、信息化枢纽、车辆调度等功能。共有审判法庭11个,均为科技法庭,具备庭审全程录音录像,同步证据展示等功能。

院情简介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现有内设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35个,其中立案、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及审判监督、执行、国家赔偿等审判执行业务部门21个,辖区内中级法院共22个。全院共有干警500余人,其中法官300余人。2008至2012年,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共审、执结各类案件27694件;2013年,共受理案件8160件,办结6792件。近年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团结带领全省法院广大干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委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深入实施“打造一流队伍、争创一流业绩”战略,强力推进司法服务、审判质效、阳光司法、素质提升、基层基础“五大工程”,各项工作不断创新发展,为建设“平安四川”“法治四川”和全省实施“三大发展战略”、推进“两个跨越”,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现任领导

一、王树江(党组书记、院长):北京大学经济法专业毕业,法学学士,二级大法官。1985年7月至2002年10月,在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先后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庭长助理、刑一庭副庭长、刑一庭庭长。2002年10月任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2005年8月任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2010年7月任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委会委员,2013年1月任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审委会委员,2016年2月任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审委会委员、省委政法委员会委员(其间2014.01— 2017.05中央第四巡视组副组长),2017年5月任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审委会委员、省委政法委员会委员、省纪委委员,2018年1月任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主持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全面工作。

二、熊焱(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律系刑法专业,法学硕士,一级高级法官。1989年7月任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室办公室干事、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1993年11月任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正科级秘书、副处级秘书、正处级秘书[2],1998年3月任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常务副局长、检察员,2007年5月任四川省纪委常委,2013年7月任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委会委员、审判员,2018年2月任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党组副书记、审委会委员、审判员。

负责综合和政务管理工作、司法行政装备工作、国家赔偿工作、司法调研工作、审判管理工作、法官培训管理工作、学术委员会工作、咨询委员会工作。分管办公室、研究室(司法改革办公室)、“两个一流”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咨询委员会、国家法官学院四川分院。

三、丁宗进(驻院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中央党校毕业,大学学历。1982年10月至2000年10月,历任战士、乌鲁木齐陆军学校学员、西安陆军学院学员、新疆阿勒泰军分区排长、参谋、连长,新疆军区司令部动员处参谋、副科长、科长等职。2000年11月至2007年6月任新疆军区司令部动员处副处长、直属党委常委,2007年6月至2010年4月任新疆巴颜郭楞军分区参谋长,2010年5月至2014年3月任四川省纪委、省监察厅副厅级纪检监察专员,2014年3月任中共四川省纪委驻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纪检组长、监察专员、党组成员,2017年3月任中共四川省纪委驻省法院纪检组长、党组成员。

负责纪检工作。分管驻院纪检组。

四、刘楠(党组成员、副院长):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毕业,博士研究生学历,一级高级法官。1995年4月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历任书记员、主任科员、助理审判员、研究室科长、经济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其间:1999年5月至1999年8月在美国曼尼柯巴大学参加工商管理培训)、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兼知识产权庭副庭长、审判员(2001年7月至2003年1月下派到金牛区人民法院挂职任副院长,2001年8月至2002年8月在英国伦敦大学攻读法学硕士学位),2003年1任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院长(副局级)、党组书记、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2003年12月任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副局级)、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2008年7月任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正局级)、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2011年10月任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2016年1月任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2011年11月被授予“全国业务审判专家”称号。

负责民事审判工作、司法信息技术工作。分管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技术室。

五、史红平(副院长):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研究生学历,一级高级法官。1987年7月起历任成都市电子科技大学人文社科学院教师、助教、讲师、副教授、学校办公室副主任、后勤管理处处长、学校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其间:2009年5月至2010年6月在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法院挂职任院长助理),2010年5月任电子科技大学学校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民建成都市委兼职副主委,2011年5月任民建成都市委副主委兼秘书长,2011年8月任民建成都市委副主委、秘书长兼成都市政协副秘书长,2013年7月任四川省司法厅副厅长,2016年9月任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负责立案工作、行政审判工作。分管立案一庭、立案二庭、立案三庭、行政审判庭。

六、白宗钊(党组成员、副院长):四川联合大学法律刑法学专业毕业,后攻读美国天普大学法学专业,法学硕士。1982年8月任四川省达县白沙工农区中学教师,1993年9月在四川联合大学法律系刑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1996年7月起历任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工作人员、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2015年12月任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

负责刑事审判工作、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审判监督工作。分管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刑事审判第三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审判监督一庭、审判监督二庭。

七、赵勇(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四川省西南财经大学经济法硕士研究生毕业,在职研究生,经济法硕士,一级高级法官。1985年7月起历任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助审员、法院咨询组办公室主任、副处级审判员、秘书处副处长、教育处副处长、宣传教育处处长、政治部副主任兼宣传教育处处长、办公室主任,2007年2月任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2011年7月任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党组书记,2012年1月任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2014年1月任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局长、党组成员。

负责执行工作、司法警察工作。分管执行局、司法警察总队。

八、胡显志(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四川省委党校法律专业,大学学历。1984年7月任四川省档案局干部(其间:1984.09-1987.07西南财经大学会计专业自考大专学习);1987年9月起历任四川省档案局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1998年4月任四川省委政法委办公室主任科员、行财科科长;1999年11月任四川省委政法委办公室副主任(其间:2001.09-2003.07四川省委党校法律专业函授本科学习;2002.03-2002.06四川省委党校第38期处级干部进修班培训);2007年1月任四川省委政法委办公室(秘书处)调研员(其间:2008.05-2009.11挂职任雅安市雨城区区委常委、政法委副书记);2010年1月任四川省委政法委秘书处调研员兼后勤服务中心(筹)主任;2011年4月任四川省委维稳办协调督办处处长;2016年12月任四川省委防范处理邪教办副主任;2018年10任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负责机关党务工作、扶贫工作、后勤服务保障工作、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工作。分管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机关服务中心。

九、张能:副院长

刘学锋:副院长

十、秦海:(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

十一、葛晓燕:(检察长)

机构设置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现有32个职能部门、2个事业单位及1个社会团体。32个职能部门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组织人事处、法官管理处、宣传教育处(宣传中心)、培训处、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刑事审判第三庭、刑事审判第四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一庭、审判监督二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执行局、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执行局综合处、林业审判庭、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技术室、法警总队、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监察室(纪检组)、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2个事业单位是:四川法官学院、机关服务中心;1个社会团体是:法官协会。

法院建设

近年来,四川高院提出“打造一流队伍,争创一流业绩”的战略目标,确立“公正为民、求实奋进”的四川法院精神,以开展“涉民生专项执行”、“三大司法公开平台建设”、“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活动为载体,转变工作作风,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在服务民生方面,连续三年开展“涉民生专项执行·司法大拜年”活动,开展涉民生专项审判、专项执行,对赡养、扶养、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等案件开辟诉讼绿色通道,对生活困难当事群众开展回访和“送温暖”活动。在司法公开方面,加强信息化深度应用,开通全省法院执行信息网上查询平台,实现执行过程公开;加大庭审公开力度,全省建成410个科技法庭,对庭审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全省法院实现裁判文书公开上网。在队伍建设方面,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转变司法作风,推出全国十大法治人物 “背篼法官”郭兴利。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正能量”,提升全省法院队伍整体素质。

所获荣誉

近年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涌现出“全国优秀法官”白宗钊、高峰、“全国模范法官”向杜梅等先进典型,先后荣获“全国 ‘五五’ 普法先进集体”、“全国维护妇女儿童先进集体”、“全国法院‘两评查’活动先进单位”、“省级最佳文明单位”、“省妇女创先争优先进集体”、“省三八红旗集体”等荣誉称号,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审判执行、司法调研、新闻宣传、信息工作、司法服务等工作多次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

2017年11月,获评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

2020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

2021年8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被命名为“第20届全国青年文明号“。

2022年1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宣传教育处被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授予“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2022年1月,省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被四川省委政法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四川政法先锋”集体称号。

2022年5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入选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名单。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