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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宾馆管理中心,是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1]。
历史沿革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是国务院管理中央国家机关事务工作的直属机构成立于1950年12月,原名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1954年起改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2013年3月19日,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13〕14号)[2],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更名为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管局一直负责中央国家机关经费、财务、公务用车、国有资产和房地产管理,负责指定的党和国家领导同志以及有关服务对象的生活服务管理工作。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将原国家计委管理的国务院有关部门行政用房的基建投资、公务用车购置和更新经费等项职能划转我局,并增加了组织实施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管理中央国家机关职工住房补贴经费等项职能。1999年为适应财政部门预算制度改革,我局相应转变了中央国家机关行政经费的预算管理职能。2000年接收了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管理的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档案,增加了管理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职能。
2008年7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明确了我局的13项主要职责,包括负责中央国家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组织拟订中央国家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按规定负责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按规定制定中央国家机关财务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央国家机关房地产管理工作;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在京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中央国家机关节约能源管理工作;按规定承担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管理工作;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在京单位人民防空工作;指导和协调中央国家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市人民政府驻京办事处的管理和协调工作等。
机构职责
一,负责中央国家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拟订中央国家机关事务工作的政策、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 组织拟订中央国家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后勤服务单位业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中央国家机关有关社会保障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 按规定负责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订相关具体制度和办法,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工作。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工作。
四,按规定制定中央国家机关财务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加强行政运行经费、机关服务经费、住房改革支出经费管理的建议;负责中央国家机关行政办公用房建设与维修项目经费、离退休经费、公务用车经费等专项经费的管理。按规定指导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事务工作。
五,负责中央国家机关房地产管理工作,制定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负责行政办公用房建设项目审核、计划编制、建设监管;负责办公用房和办公区建设的规划编制、权属登记、使用调配。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单位用地管理工作。
六,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在京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住房保障和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集中住宅区的建设和物业管理工作。按规定负责住房资金和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工作。
七,拟订国家领导人服务保障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定范围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已退出领导岗位的领导人以及有关服务对象的生活服务管理。
八,负责中央国家机关节约能源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参与推动公共机构节能。
九,按规定承担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管理工作。受委托承办集中采购目录外的项目采购。
十,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在京单位人民防空工作。
十一,指导和协调中央国家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按规定指导并组织实施中央国家机关后勤员工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十二,负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市人民政府驻京办事处的管理和协调工作。制订政府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的相关制度和标准。承办国家有关重大活动和国务院重要会议的总务和经费管理工作。
十三, 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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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国管局宾馆管理中心简介,豆丁网,2014-5-23
- ↑ 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中国政府网, 2013-3-19